[TOC]
## 基礎內容
### 運行 Shell 腳本有兩種方法:
**1、作為可執行程序**
將上面的代碼保存為 test.sh,并 cd 到相應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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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mod +x ./test.sh #使腳本具有執行權限
./test.sh #執行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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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一定要寫成./test.sh,而不是**test.sh**,運行其它二進制的程序也一樣,直接寫 test.sh,linux 系統會去 PATH 里尋找有沒有叫 test.sh 的,而只有 /bin, /sbin, /usr/bin,/usr/sbin 等在 PATH 里,你的當前目錄通常不在 PATH 里,所以寫成 test.sh 是會找不到命令的,要用 ./test.sh 告訴系統說,就在當前目錄找。
**2、作為解釋器參數**
這種運行方式是,直接運行解釋器,其參數就是 shell 腳本的文件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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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sh test.sh
/bin/php tes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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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方式運行的腳本,不需要在第一行指定解釋器信息,寫了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