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嚴重突發事件包括火災、搶劫、嚴重意外害、自然災害等。
## **1.火災處理規范**
### **1.1 預防措施**
1. 員工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應加強消防安全意識,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
2. 培訓員工具備一般滅火常識和簡單的避險、救護常識。
3. 嚴禁用濕毛巾擦拭帶電設備以及照明燈具。
4. 物品擺放嚴禁堵塞消防通道、擋住消防材、電閘,物品與照明燈、電閘、開關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
5. 設立緊急出口及安全門,并隨時保持暢,若該店無其他出口時,則大門口應保持暢通。
6. 滅火器,依消防規定于各店明顯處,設置足額之滅火器,并定期檢查。
7. 清理垃圾時,應確定其中無火種等易燃物。
8. 驛站員工不準在驛站抽煙,遇有顧客抽時應提醒顧客注意熄滅煙頭。
9. 定期(每半年一次)實施消防演習(含滅火器使用)。
10. 照明設備不可置放于易燃物旁。
11. 可裝設火災感應器(應按相關法令執行)。
### **1.2狀況處理**
1. 把總電源開關關掉。
2. 立刻打電話聯絡消防隊(報警電話 119)。
3. 若有員工或顧客在場,以疏散所有人員第一優先,并聯系消防單位。
4. 搶救工作,以本身安全為最優先考慮。
## **2.自然災害防患處理規范**
### **2.1 預防措施**
1. 隨時了解中央、地方各單位的災害預報。
2. 了解附近地勢及排水道設施。
3. 各店排水道,平時維護暢通。
4. 建筑物天花板、門、窗檢查,漏水整修。
5. 緊急照明設施裝置。
6. 建立留守人員及緊急聯絡名單。
7. 易受破壞之包裹、資料、設備等物品應該優先移往安全處。
### **2.2 狀況處理**
1. 天災發生時,先參考政府機關公布的規定
2. 若情況嚴重,店長應至驛站查看有無突發狀況,如未能親自到達時,可安排就近之人員到驛站查看。
3. 包裹、資料、設備等搶救、搬運至安全處。
## **3 突發事件的處理規范**
> 突發事件包括盜竊、顧客毀損包裹、輕微意外傷害、停電等事件。
### **3.1突發事件處理**
1. 預防為主、預防為先。
2. 事件發生時,首先保持鎮定。
3. 迅速向上級匯報并與有關部門(派出所)取得聯系。
4. 確保驛站員工安全為首要任務。
5. 保護驛站的財產安全。
6. 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7. 突發事件結束后視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如保護現場、通知公安機關、勞動部門、保險公司等進行相關勘查、裁定、理賠等
## **4 盜竊處理規范**
### **4.1 事前預防**
1. 店內分布的格局避免死角。
2. 光線充足。
3. 店內可裝置監視器(電眼、監視鏡)。
4. 隨時注意可疑之人,店內工作人員不斷巡視或整理物品,以良好之服務態度來接近有心人士,以示警告。
5. 非營業時間,大門鑰匙和防盜門鑰匙(或者防盜鎖)應分開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