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務協議(試行)
在您使用官方服務市場服務之前,請您仔細閱讀本服務協議的全部內容。如果您對本協議的條款有疑問的,請通過服務市場相關網頁上的聯系方式進行詢問。如果您不同意本協議的任意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ThinkPHP對條款的解釋,請不要進行后續操作。
## 一、協議的主體、生效和效力范圍
1.1 本協議的主體包括`ThinkPHP`服務市場(以下簡稱為“服務市場”)的運營方、在服務市場提供產品和服務的服務商(以下簡稱“服務商”)、及通過服務市場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用戶(以下簡稱為“用戶”),本服務協議是以上三方之間所達成的基本條款、條件和規則,屬于有效合約。
1.2 服務商申請入駐服務市場時、或用戶通過服務市場購買產品或服務時,即認為已經選擇接受本協議。
本協議自服務商及/或用戶以上述任一方式確認接受之時起,或自服務商及/或用戶實際開始接受服務市場的服務之時起(以時間在先者為準)生效。服務商及/或用戶一經接受,即表示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約定內容。
1.3 本協議內容包括協議正文、附件以及所有已經發布的或未來服務市場可能發布的各類業務規范、活動規則、通知、公告等(以下統稱為“服務市場規則”)。所有服務市場規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服務商及/或用戶使用服務市場目前或將來提供的特定服務,服務商及/或用戶同時還應接受適用于那些特定服務的條款、準則和條件(下稱“特殊條款”),服務市場將以書面協議、網頁提示、網站公告等形式向服務商及/或用戶明示這些特殊條款。如本協議與特殊條款的約定不一致的,則以特殊條款的約定為準。
1.4 服務市場有權根據需要,不時的制定、修改本協議,有權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關聯第三方。如有變更,服務市場將以網頁公示的方式進行公告,不再單獨通知。變更后的協議和服務市場規則,及/或權利義務轉讓,一經公布即自動生效,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如服務商及/或用戶不同意相關變更,應當立即停止使用服務市場的服務;如繼續使用服務市場的相關服務的,則視為對修改后的協議和規則,及/或權利義務的轉讓不持異議并同意遵守。
1.5 協議效力范圍:
1.5.1 服務商與用戶之間,因用戶購買服務商的產品及服務的行為而產生的法律關系及法律糾紛,適用服務商與用戶之間另行達成的協議條款。
1.5.2 服務市場與服務商之間,因就相關的采購、代理、合作等關系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應按照服務市場與服務商之間另行達成的相應采購協議、代理協議、合作協議的約定履行。
## 二、定義
除非本協議中另有特殊說明外,下列詞語在本協議中均應具有以下特定涵義:
2.1 服務市場:是指由ThinkPHP官方運營的、供服務商向用戶提供軟件產品及服務的網絡平臺。
ThinkPHP可能會根據自身的經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服務市場名稱、網址及其他展示要素,并通過公告、站內信、郵件及其他有效方式通知服務商及用戶。該等調整不會影響ThinkPHP與服務商及/或用戶之間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關系。
2.2 ThinkPHP會員:是指ThinkPHP網站賬戶的個人或者單位。ThinkPHP網站包括[www.thinkphp.cn](http://www.thinkphp.cn/)及其他ThinkPHP合法運營并對外提供服務的網站。服務商及用戶,在使用服務市場的服務之前,首先應當注冊為ThinkPHP會員,擁有ThinkPHP會員賬戶(下稱“ThinkPHP賬戶”)。
2.3 服務市場的產品或服務(或稱“服務”):是指服務市場經服務商授權后在服務市場發布的所有產品或服務的統稱。
2.4 服務市場服務商(或稱“服務商”):是指通過服務市場向用戶銷售及/或提供產品服務的企業或個人。直接向用戶銷售商品的銷售商和向用戶提供實際服務的服務商統稱為服務商,包括ThinkPHP和第三方服務商。
2.5 服務市場用戶(或稱“最終用戶”、“用戶”):是指通過服務市場,購買、獲取服務商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企業或個人。
## 三、服務市場的服務與支持
3.1 服務市場將為服務商及/或用戶開展以下活動,提供技術平臺支持及服務:
3.1.1 服務商入駐市場及相關產品或服務的上架對接;
3.1.2 服務商與用戶就相關商品進行溝通,達成交易意向;
3.1.3 服務商與用戶進行并完成交易;
3.1.4 對交易對象進行投訴、向ThinkPHP申請仲裁、進行申辯;
3.1.5 參加服務市場組織的活動;
3.1.6 使用服務市場提供的其他配套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服務及技術服務。
3.2 服務市場不會為服務商及/或用戶提供如下支持或服務:
3.2.1 服務商或用戶通過服務市場達成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應納稅賦,以及一切硬件、軟件、服務及其它方面的費用,均由服務商或用戶自行承擔;
3.2.2除非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外,服務市場不會對服務商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內容等信息進行事先審查,也不對此承擔任何承諾或擔保,用戶應自行對交易對象的選擇和交易的內容進行判斷及審慎交易;
3.2.3 除非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或事先明示外,服務市場不會就服務商所售賣或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單獨或者與服務商共同承擔售后、維護、升級等責任,服務市場也不會對此做出任何擔保或承諾。相應的責任、擔保或承諾,均由售賣或提供該產品或服務的服務商負責。
3.3 為維護交易秩序和促進各方合法權益,服務市場有權進行如下活動:
3.3.1對服務商及/或用戶的注冊信息及銷售行為、服務提供行為,或購買行為、使用行為等進行查詢;
3.3.2 通過郵件、短信、電話、網站通知或聲明等形式,向服務商及/或用戶發送訂單信息、促銷活動、售后服務、客戶服務等告知信息;
3.3.3 當發現服務商及/或用戶的注冊信息或銷售行為、服務提供行為,或購買行為、使用行為等中存在任何問題(包括但不限于服務商及/或用戶違反本協議第4條的承諾及義務)時,向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發出詢問及要求改正的通知、刪除違規信息、禁言、限制訂購、關閉訂單、凍結賬戶余額、下架商品、暫停、關閉ThinkPHP賬戶、終止服務等限制性措施;
3.3.4 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應政府部門(包括司法及行政部門)的要求,向其提供服務商及/或用戶的身份信息和交易記錄等必要信息; 如服務商及/或用戶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的,在初步判斷涉嫌侵權行為存在的情況下,向權利人提供服務商及/或用戶必要的身份信息;
3.3.5 如服務商之間、服務商與用戶之間,在使用服務市場服務的過程中與另一方發生糾紛時,任一方或雙方共同均可將糾紛提交服務市場要求調處時,服務市場有權根據單方判斷做出調處決定。服務商及/或用戶理解并同意,服務市場并非司法機構,僅能以普通人的身份對證據進行鑒別,服務市場對爭議的調處完全是基于服務商及/或用戶不可撤銷的授權,其無法保證爭議處理結果符合其期望,也不對爭議調處結論承擔任何責任。
3.4 服務市場將在現有技術上維護正常運行,并努力提升和改進技術,使服務商及用戶的交易活動和其他行為得以順利進行,但服務商及/或用戶理解并同意。
3.4.1 鑒于網絡服務的特殊性,服務市場的部分或全部的網絡服務可能會變更、中斷,但服務市場將盡合理范圍內的最大努力,通知服務商及/或用戶采取必要措施以減少由此造成的影響。
3.4.2 服務市場及/或相關的設備需要定期不定期的進行檢修或者維護,如因此類情況而造成服務在合理時間內的中斷,服務市場無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 四、服務商及/或用戶的義務與承諾
4.1 服務商及/或用戶在服務市場上的活動中,應當遵守以下基本準則:
4.1.1 不得傳輸或發表: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言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言論,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言論,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言論;
4.1.2 不得傳輸或發表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涉及國家安全的信息資料或言論;
4.1.3 不得利用服務市場從事洗錢、竊取商業秘密、竊取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
4.1.4 不得傳輸或發表任何違法犯罪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庸俗的,淫穢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資料;
4.1.5 不得使用任何裝置、軟件或例行程序,干擾或試圖干擾服務市場的正常運轉,不得非法侵入服務市場及國家的互聯網系統;
4.1.6 不得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非法向境外傳輸資料信息的;
4.1.7 不得進行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公共秩序、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4.2 服務商及/或用戶在通過服務市場進行交易的過程中,承諾遵守以下義務:
4.2.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及各項服務市場規則的規定和要求,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偷逃應繳稅費,不違反本協議及相關服務市場規則;
4.2.2 在與其他服務商及/或用戶交易過程中,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不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擾亂網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從事與網上交易無關的行為;
4.2.3 不發布國家禁止銷售的或限制銷售(已獲得合法許可的除外)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它合法權益的、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服務市場認為不適合銷售的,或其他涉嫌違法或違反本協議及各類服務市場規則的商品或服務信息。
4.2.4 不以虛構或歪曲事實的方式不當評價其他服務商及/或用戶,不采取不正當方式制造或提高自身的商譽或形象;
4.2.5 不轉賣或變相轉賣ThinkPHP賬戶及賬戶內的代金券、優惠券、折扣或其他服務市場優惠待遇等,不得為獲取優惠、折扣或其他利益而注冊賬戶、進行下單或其他非正常的消費行為;
4.2.6 不利用任何非法手段獲取其他服務商及/或用戶的個人信息,不得將其他服務商及/或用戶信息用于任何營利或非營利目的,不得泄露其他服務商及/或用戶或其他權利人的個人隱私;
4.2.7 不對服務市場上的任何數據作商業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經服務市場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以復制、傳播等任何方式使用服務市場展示的資料。
## 五、知識產權和隱私權政策
5.1 服務市場上的所有內容諸如文字、圖表、標識、按鈕圖標、圖像、聲音文件片段、數字下載、數據編輯和軟件、商標都是ThinkPHP或其內容提供者(包括服務商及/或用戶)的財產,受中國和國際版權法的保護。未經ThinkPHP或其內容提供者的合法授權或許可,不得以任何目的對服務市場的全部網頁或其任何部分進行復制、復印、仿造、出售、轉售、訪問、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利用。
5.2 服務商及/或用戶了解并同意,服務商及/或用戶在服務市場平臺上發布的各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商品及服務信息、評論等),服務市場擁有永久的免費使用權,并有權在全球范圍內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復制、修訂、改寫、發布、翻譯和展示。但涉及服務商及/或用戶個人敏感信息的,或服務商及/或用戶在發布信息的同時聲明全部或部分保留的,該等使用行為不得違反國家隱私保護法規的規定,或超出服務商及/或用戶聲明保留的范圍。
5.3 服務商對其在服務市場上售賣或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擁有合法權利,未經服務商或合法授權人許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目的進行復制、仿造、出售、轉售、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利用,亦不得予以修改、反向工程、分拆、制作衍生作品、或散發。
5.4 ThinkPHP對服務市場的運營數據,擁有全部權利。前述運營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用戶信息、用戶列表、用戶關系、用戶使用行為、交易數據、訂單數據等。但上述運營數據如涉及用戶敏感信息的,ThinkPHP應遵守相應的隱私權保護政策。未經ThinkPHP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人得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備份、泄露、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前述運營數據。
5.5 尊重知識產權是服務市場遵循的基本準則,服務商和用戶均應遵守前述義務,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如有違反,侵權人應向被侵害的合法權利人,及服務市場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 六、隱私權政策
6.1 服務市場聲明并承諾:
6.1.1 不會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服務商及/或用戶的個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服務商及/或用戶的許可。
6.1.2 不允許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編輯、出售或者無償傳播服務商及/或用戶的個人信息。
6.1.3 為服務服務商及/或用戶之目的,ThinkPHP可能通過使用服務商及/或用戶的個人信息,向其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向服務商及/或用戶發出產品和服務信息,或者與ThinkPHP合作伙伴共享信息以便他們向服務商及/或用戶發送有關其產品和服務的信息(后者需得到服務商及/或用戶的事先同意)。
6.2 ThinkPHP將在下述情況下部分或全部披露服務商及/或用戶的個人信息:
6.2.1 經服務商及/或用戶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6.2.2 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機構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機構披露;
6.2.3 如果服務商及/或用戶出現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或者網站政策的情況,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6.2.4 為提供服務商及/或用戶所要求的應用,而必須和第三方分享服務商及/或用戶的個人信息;
6.2.5 其它ThinkPHP根據法律或者網站政策認為合適的披露。
6.3 用戶理解并同意,其向服務市場服務商提交訂單、購買產品或服務的行為,將被視為用戶同意向服務商披露個人相關信息,用以接受服務商向其提供商品、售后服務、客戶服務、市場營銷或其他必要事項,服務商有權以履行上述事宜為目的聯系用戶。
## 七、責任限制
7.1 不論在何種情況下,對由于計算機病毒、信息網絡正常的設備維護,信息網絡連接故障,電腦、通訊或其他系統的故障,電力故障,罷工,勞動爭議,暴亂,起義,騷亂,生產力或生產資料不足,火災,洪水,風暴,爆炸,戰爭,政府行為,司法行政機關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為而造成的不能服務或延遲服務,服務市場均不承擔責任。
7.2 服務市場不參與服務商和用戶之間的交易或服務過程,不對服務商和用戶行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工具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和默示的擔保,亦不對由此產生的后果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于:
7.2.1 服務市場不會對于服務商及/或用戶發布的任準確或不正確的內容承擔責任;
7.2.2 服務市場不會對服務商提供的商品的知識產權,以及商品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作任何明示和默示的擔保,不會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商品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失或傷害的責任。
7.3 在任何情況下,服務市場均不對任何間接性、后果性、懲戒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罰性的損害,包括服務商及/或用戶使用服務市場服務而遭受的利潤損失,承擔責任(即使已被告知該等損失的可能性)。
## 八、法律、規則的適用與糾紛管轄
8.1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2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各方當事人之間發生糾紛的,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果協商未成的,任一方均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