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說明**
一、《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下簡稱"本定額是指在正常施工條件下完成規定計量單位的合格建筑工程所需的人工費、材料及施工機械臺班消耗量的基準。
二、本定額與《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規程》、《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準》配合使用,適用于深圳市轄區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額是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的基礎,可作為編制國有投資工程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的依據,也可作為編制投標報價的參考。
四、本定額的編制依據為:
1.《建設工程工程量淸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13);
2.《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 50854—2013);
3.《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TY 01—31—2015);
4.《全國統一建設勞動定額(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
5.《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標準》(2003);
6.《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機械臺班定額》(2014);
7.《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
8.其他有關現行產品標準、設計規范、施工及驗收規范、技術操作規程、質量評定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9.深圳市近年來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工程設計文件、施工組織文件、工程計價文件及其他資料;
10.編制期建筑市場價格行情調研資料。
**五、本定額內容組成**
>[warning] 這里是**警告信息**
>通常用于一些警告事項
1.本定額由總說明、工程畳計算規則總則、土壤及巖石分類表、建筑物超髙增加費說明、分部分項工程部分、措施項目部分以及附錄等七部分組成。
2.本定額中分部分項工程部分、措施項目部分按章、節、項目、子目順序排列,各章均包括說明、工程量計算規則、定額子目構成表三部分。定額子目構成表由工作內容、計量單位、消耗量表格及必要的附注組成。
3.分部分項工程部分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地基處理與邊坡支護工程,第三章樁基礎工程,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五章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第六章廠庫房大門、特種門及木結構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八章防腐、保溫與隔熱工程。
4.措施項目部分包括:第九章降排水工程,第十章模板工程,第十一章腳手架工程,第十二章建筑物垂直運輸,第十三章建筑材料二次運輸。
5.附錄部分包括:附錄一材料、半成品、成品損耗率表,附錄二材料、機械臺班參考價格表,附錄三補充機械臺班。
六、本定額中的工作內容均包括按相關技術規范完成該子目全部施工過程的主要工序,次要工序雖未具體說明,均已包括在子目消耗量及費用中。
七、本定額中的人工費和材料、施工機械臺班消耗量是在正常的施工條件下,我市目前多數施工企業的工人技術水平、機械裝備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藝、操作規程、勞動組織為基礎編制,反映了編制期市場平均人工費和材料、機械臺班消耗量水平。
八、本定額各子目人工費,材料、機械臺班消耗量及其價格的確定;
1.人工費
本定額各子目人工費由普工人工費、技工人工費構成,其人工費價格水平是根據2016年第一季度深圳市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狀況、建筑勞務市場行情綜合測定。計價時,子目中的人工費可根據發布的定額人工費指數進行 調整。
2.材料
直接構成工程實體的主要材料消耗量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相應設計要求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考慮;周轉性材料按一定周轉次數以攤銷量的形式列入定額消耗量,模板回程費及維修費已計入相應子目;定額中用量少、價值小且種類多的材料未在消耗量表格中列明,以其他材料費形式體現。
本定額的材料單價是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價格信息》(2016年第一期)確定,未刊登材料單價根據深圳市建筑市場綜合取定,計價時,可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3.施工機械臺班
施工機械臺班消耗量是按常規的機械配備、選定的機種、機型及相應的機械施工工效綜合測定。機械臺班消耗量中未包括隨工人班組配備并依班組產量計算的單位價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機械或工具使用費,此類費用已列入企業管理費中。
九、本定額子目消耗量己包含材料、成品、半成品從工地倉庫、現場集中堆放地點或現場加工地點至操作安裝地點的水平運輸所需消耗的人工和機械,因施工現場原因不能將材料或設備一次運到施工操作安裝地點的,可另計二次運輸費。
十、本定額子目消耗量未包含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垂直運輸,其垂直運輸費用按"建筑物垂直運輸"章節有關規定計取。
十一、本定額子目消耗量已綜合考慮了建筑物高度在8層或24米以內的人工、機械消耗,建筑物在8層或24米以上的人工、機械降效引起的增加費用按"建筑物超高增加費說明"執行。
十二、本定額未包含拆除工程相應子目,建筑物局部拆除可參照《深圳市房屋修繕工程消耗量定額》相關子目執行。
十三、本定額未包含的鋼結構工程、混凝土預制構件制作安裝子目將單獨成冊,另行發布。
十四、本定額未考慮施工與生產同時進行、在有害身體健康的環境下施工時的降效增加費,發生時另行計算。
十五、本定額消耗量構成表中的全費用綜合單價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規費、稅金,供發承包雙方參考使用,相應費率按現行計價費率標準的推薦費率計算。
實際計價時,管理費、利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規費、稅金的費率可根據深圳市發布的計價費率標準及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十六、本定額中凡注明內"或"者均包含XX本身,凡注明"XX以外"或"XX以上及"大于"者均不包含XX本身。
十七、本定額的解釋和管理由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實施,本定額由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其他部口或單位不得修改、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