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va編碼規范
1 代碼中的命名嚴禁使用拼音與英文混合的方式,更不允許直接使用中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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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名使用 UpperCamelCase 風格,必須遵從駝峰形式,但以下情形例外:(領域模型
的相關命名)DO / BO / DTO / VO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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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方法名、參數名、成員變量、局部變量都統一使用 lowerCamelCase 風格,必須遵從
駝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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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常量命名全部大寫,單詞間用下劃線隔開,力求語義表達完整清楚,不要嫌名字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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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OJO 類中布爾類型的變量,都不要加 is,否則部分框架解析會引起序列化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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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杜絕完全不規范的縮寫,避免望文不知義。
**反例**: AbstractClass“縮寫”命名成 AbsClass;condition“縮寫”命名成 condi,此類
隨意縮寫嚴重降低了代碼的可閱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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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Object 的 equals 方法容易拋空指針異常,應使用常量或確定有值的對象來調用
equals。
**正例**: "test".equals(object);
**反例**: object.equals("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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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類、類屬性、類方法的注釋必須使用 Javadoc 規范,使用/\*\*內容\*/格式,不得使用
//xxx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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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方法內部單行注釋,在被注釋語句上方另起一行,使用//注釋。方法內部多行注釋
使用/\* \*/注釋,注意與代碼對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