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名
類名應加上 **三** 個大寫字母作為前綴(兩個字母的為 Apple 的類保留)。雖然這個規范看起來難看,但是這樣做是為了減少 objective-c 沒有命名空間所帶來的問題。
一些開發者在定義 Model 對象時并不遵循這個規范(對于 Core Data 對象,我們更應該遵循這個規范)。我們建議在定義 Core Data 對象時嚴格遵循這個約定,因為你最后可能把你的 Managed Object Model 和其他(第三方庫)的 Managed Object Model 合并。
你可能注意到了,這本書里的類的前綴(其實不僅僅是類)是`ZOC`。
另一個類的命名規范:當你創建一個子類的時候,你應該把說明性的部分放在前綴和父類名的在中間。舉個例子:如果你有一個 `ZOCNetworkClient` 類,子類的名字會是`ZOCTwitterNetworkClient` (注意 "Twitter" 在 "ZOC" 和 "NetworkClient" 之間); 按照這個約定, 一個`UIViewController` 的子類會是 `ZOCTimelineViewControl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