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17.1一級資質標準
17.1.1企業資產
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17.1.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暖通、給排水、電氣、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17.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2項單體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上消防設施工程(每項工程均包含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防煙排煙系統)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7.2二級資質標準
17.2.1企業資產
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17.2.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暖通、給排水、電氣、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一級資質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17.3承包工程范圍
17.3.1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型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17.3.2二級資質
可承擔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設
施工程的施工:
(1)一類高層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災危險性丙類以下的廠房、倉庫、儲罐、堆場。
注:民用建筑的分類,廠房、倉庫、儲罐、堆場火災危險性的劃分,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確定。
- 總則
- 施工總承包序列資質標準
-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 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 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 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 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 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 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 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 專業承包序列資質標準
- 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隧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公路路面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鐵路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航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通航建筑物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水利水電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核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 施工勞務序列資質標準
- 辦事指南
- 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
- 安全生產許可
-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增加副本
- 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遺失補辦、增加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