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對象設計模式是一套反復使用,多數人知曉的,經過分類編目的,代碼設計經驗的總結。使用設計模式是為了可重用代碼,讓代碼更容易被他人理解,保證代碼可靠性。
## 1.創建型模式
創建型模式是對象的創建和對象的使用分開。因為對象的創建會消耗掉系統的很多資源,所以單獨對對象的創建進行研究,從而能夠高效地創建對象就是創建型模式要探討的問題。這里有6個具體的創建型模式可供研究,它們分別是:
簡單工廠模式(Simple Factory);
工廠方法模式(Factory Method);
抽象工廠模式(Abstract Factory);
創建者模式(Builder);
原型模式(Prototype);
單例模式(Singleton)。
**說明:嚴格來說,簡單工廠模式不是GoF總結出來的23種設計模式之一。**
## 2.結構型模式
在解決了對象的創建問題之后,對象的組成以及對象之間的依賴關系就成了開發人員關注的焦點,因為如何設計對象的結構、繼承和依賴關系會影響到后續程序的維護性、代碼的健壯性、耦合性等。對象結構的設計很容易體現出設計人員水平的高低,這里有7個具體的結構型模式可供研究,它們分別是:
外觀模式(Facade);
適配器模式(Adapter);
代理模式(Proxy);
裝飾模式(Decorator);
橋模式(Bridge);
組合模式(Composite);
享元模式(Flyweight)。
## 3.行為型模式
在對象的結構和對象的創建問題都解決了之后,就剩下對象的行為問題了,如果對象的行為設計的好,那么對象的行為就會更清晰,它們之間的協作效率就會提高,這里有11個具體的行為型模式可供研究,它們分別是:
模板方法模式(Template Method);
觀察者模式(Observer);
狀態模式(State);
策略模式(Strategy);
職責鏈模式(Chain of Responsibility);
命令模式(Command);
訪問者模式(Visitor);
調停者模式(Mediator);
備忘錄模式(Memento);
迭代器模式(Iterator);
解釋器模式(Interpreter)。
這篇文章是轉載過來的,只是對這些分類還不理解。先囫圇吞棗,給自己墊個底。
- 前言
- 抽象工廠——創建型設計模式一
- 工廠三姐妹——創建型設計模式之二
- 初識面向對象設計模式
- 建造者模式——創建型模式之三
- 原型模式——創建型設計模式四
- 適配器 and 組合模式——結構性模式之一
- 橋接模式——結構性設計模式之二
- 組合模式——結構型設計模式之三
- 裝飾模式——結構型設計模式之四
- 外觀模式——結構型設計模式之五
- 代理模式——結構型設計模式之六
- 觀察者模式——行為型設計模式之五
- 模板設計——行為設計模式之一
- 命令模式——行為設計模式之二
- 狀態模式——行為型設計模式之三
- 職責模式——行為設計模式之四
- 中介模式——行為模式之六
- 策略+簡單工廠 實戰篇
- 看觀察者怎么全方位觀察機房收費系統
- 登陸也需要裝飾——機房收費系統裝飾模式實戰
- 何為抽象?你有本末倒置嗎?
- 再回首,策略、簡單工廠是否依然?
- 再回首——行為型設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