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為規范建筑工程信息模型的交付行為,提高建筑信息模型應用效率,支撐數字化審查技術的推進,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從交付精度、交付類別、交付要求、交付協同對施工圖設計階段的信息模型交付成果和行為進行約束。
1.0.3 本標準適用于民用建筑住宅和簡單辦公項目的建筑設計信息模型的交付。
1.0.4 本標準適用于采用G平臺、R平臺進行施工圖階段建筑設計的企業和用戶。
1.0.5 除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標準。
1.0.6 本標準與其他配套標準保持一致,高度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