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I
> VI 全稱 Visual Identity, 即企業 VI 視覺設計,通譯為視覺識別系統。
企業通過 VI 設計,對內可以征得員工的認同感,歸屬感,加強企業凝聚力,對外可以樹立企業的整體形象,資源整合,有控制的將企業的信息傳達給受眾,通過視覺符碼,不斷的強化受眾的意識,從而獲得認同。
VI 為企業CIS(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企業品牌管理體系)中的一部分,企業CI包含三個方面:BI、MI、VI,分別對應行為識別,企業理念識別和視覺識別。
## VI 基本原則
### 簡化
對設計內容進行提煉,使組織系統在滿足推廣需要前提下盡可能條理清晰,層次簡明,優化系統結構。VI 系統中,構成元素的組合結構必須化繁為簡,有利于標準的施行。

### 統一
為了使信息傳遞具有一致性和便于社會大眾接受,應該把品牌和企業形象不統一的因素加以調整。品牌、企業名稱、商標名稱應盡可能地統一,給人以唯一的視聽印象。

### 系列
對設計對象組合要素的參數、形式、尺寸、結構進行合理的安排與規劃。如對企業形象戰略中的廣告、包裝系統等進行系列化的處理,使其具有家族式的特征,鮮明的識別感。

### 組合
將設計基本要素組合成通用較強的單元,如在 VI 基礎系統中將標志、標準字或象征圖形、企業造型等組合成不同的形式單元,可靈活運用于不同的應用系統,也可以規定一些禁止組合規范,以保證傳播的同一性。

### 通用
即指設計上必須具有良好的適合性。如標志不會因縮小、放大產生視覺上的偏差,線條之間的比例必須適度,如果太密縮小后就會并為一片,要保證大到戶外廣告,小到名片均有良好的識別效果。

### 差異性
企業形象為了能獲得社會大眾的認同,必須是個性化的、與眾不同的,因此差異性的原則十分重要。
* 差異性首先表現在不同行業的區分,設計時必須突出行業特點,使其與其它它行業有不同的形象特征,有利于識別認同。
* 其次必須突出與同行業其它企業的差別,獨具風采,脫穎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