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案例和提醒
## 案例一
2015 年 3 月 12 日 18 時許,三灶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報警,稱在三灶鎮深山中,木頭沖水庫附近看到一名背著書包、著小學校服的小女孩哭著在周邊徘徊。三灶派出所值班民警馬上驅車趕赴現場。
經詢問,小孩為三灶某小學學生,今年 8 歲,家住三灶社區附近,當天下午放學回家途中迷路,一直走到木頭沖水庫旁。
按照小女孩的指引,民警到達三灶社區一棟老式居民樓下。民警多番敲門、呼叫均沒有人應答,經詢問附近鄰居,該女孩父母離異,目前小孩跟著父親居住,父親在三灶本地打工經常很晚回家。
民警見狀將其送到派出所,并給她打包吃的。女孩吃完飯后,心情平復不少。同時,值班民警跟她就讀的學校取得聯系,老師隨后趕到派出所。據了解,女孩在單親家庭成長,日常很懂事、好學,但畢竟缺乏關愛,性格比較憂郁。最后,女孩在老師的護送下,離開派出所揮手道別警察叔叔。
## 案例二
2018 年 7 月 25 日上午約 9:50 分左右,有一位小朋友在珠海市金灣區公路紅旗鎮金荷路上走失,徘徊在玖思英語旁邊的碧桂園瓏悅樓盤工地門口附近,被工地工作人員發現。
這位小朋友是小女生,一歲多約兩歲不到,上身穿粉紅色上衣,下身穿藍色衣服,和一件白色短褲,走失時孩子打赤腳,腳底不太臟,手里奶瓶裝有果汁。
直至同日13:03 分左右,該小朋友才被家人接走。
## 警方提醒
1、兩到三歲的幼童是走失、拐賣或發生意外的高危人群,因為他們會走路又不會講話,不會分辨是非。家長務必看管好孩子,以免造成悲劇的發生。
2、家長平時應該給孩子足夠的關心,不要將小孩單獨留在家里,不能因為工作忙或者覺得孩子大了就不管不顧。
3、呼吁各位市民,在街上遇見幼童獨自在外游走,必需為其報警或將其送到就近的派出所,由警協助找尋其家屬。
- 前言
- 序言
- 110 報警指南
- 第一章:在家安全
- 注意事項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第二章:出行安全
- 出街注意事項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坐車注意事項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駕車注意事項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第三章:遇襲安全
- 注意事項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 第四章:防盜安全
- 注意事項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 第五章:防搶安全
- 注意事項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 第六章:防騙安全
- 注意事項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第七章:綁架安全
- 注意事項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 第八章:網絡安全
- 個人信息安全注意事項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網絡求職注意事項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網絡購物注意事項
- 防遇襲篇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第九章:兒童安全
- 防溺水注意事項
- 金灣溺水黑點
- 防遇襲篇注意事項-待增補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第十章:防走失安全
- 兒童防走失注意事項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老人防走失注意事項
- 警方案例與提醒
- 附錄:如何培養自己的安全意識?
-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