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專利權的期限、終止和無效
##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后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
為補償新藥上市審評審批占用的時間,對在中國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藥相關發明專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新藥批準上市后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
## 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 第四十五條
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 第四十六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應當及時審查和作出決定,并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無效宣告請求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 第四十七條
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調解書,已經履行或者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依照前款規定不返還專利侵權賠償金、專利使用費、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
- 第一章 總則
- 第一條
- 第二條
- 第三條
- 第四條
- 第五條
- 第六條
- 第七條
- 第八條
- 第九條
- 第十條
- 第十一條
- 第十二條
- 第十三條
- 第十四條
- 第十五條
- 第十六條
- 第十七條
- 第十八條
- 第十九條
- 第二十條
- 第二十一條
- 第二章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 第二十二條
- 第二十三條
- 第二十四條
- 第二十五條
- 第三章 專利的申請
- 第二十六條
- 第二十七條
- 第二十八條
- 第二十九條
- 第三十條
- 第三十一條
- 第三十二條
- 第三十三條
- 第四章 專利申請的審查和批準
- 第三十四條
- 第三十五條
- 第三十六條
- 第三十七條
- 第三十八條
- 第三十九條
- 第四十條
- 第四十一條
- 第五章 專利權的期限、終止和無效
- 第四十二條
- 第四十三條
- 第四十五條
- 第四十六條
- 第四十七條
- 第六章 專利實施的特別許可
- 第四十八條
- 第四十九條
- 第五十條
- 第五十一條
- 第五十二條
- 第五十三條
- 第五十四條
- 第五十五條
- 第五十六條
- 第五十七條
- 第五十八條
- 第五十九條
- 第六十條
- 第六十一條
- 第六十二條
- 第六十三條
- 第七章 專利權的保護
- 第六十四條
- 第六十五條
- 第六十六條
- 第六十七條
- 第六十八條
- 第六十九條
- 第七十條
- 第七十一條
- 第七十二條
- 第七十三條
- 第七十四條
- 第七十五條
- 第七十六條
- 第七十七條
- 第七十八條
- 第七十九條
- 第八十條
- 第八章 附則
- 第八十一條
- 第八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