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十一條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故意侵犯專利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三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
- 第一章 總則
- 第一條
- 第二條
- 第三條
- 第四條
- 第五條
- 第六條
- 第七條
- 第八條
- 第九條
- 第十條
- 第十一條
- 第十二條
- 第十三條
- 第十四條
- 第十五條
- 第十六條
- 第十七條
- 第十八條
- 第十九條
- 第二十條
- 第二十一條
- 第二章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 第二十二條
- 第二十三條
- 第二十四條
- 第二十五條
- 第三章 專利的申請
- 第二十六條
- 第二十七條
- 第二十八條
- 第二十九條
- 第三十條
- 第三十一條
- 第三十二條
- 第三十三條
- 第四章 專利申請的審查和批準
- 第三十四條
- 第三十五條
- 第三十六條
- 第三十七條
- 第三十八條
- 第三十九條
- 第四十條
- 第四十一條
- 第五章 專利權的期限、終止和無效
- 第四十二條
- 第四十三條
- 第四十五條
- 第四十六條
- 第四十七條
- 第六章 專利實施的特別許可
- 第四十八條
- 第四十九條
- 第五十條
- 第五十一條
- 第五十二條
- 第五十三條
- 第五十四條
- 第五十五條
- 第五十六條
- 第五十七條
- 第五十八條
- 第五十九條
- 第六十條
- 第六十一條
- 第六十二條
- 第六十三條
- 第七章 專利權的保護
- 第六十四條
- 第六十五條
- 第六十六條
- 第六十七條
- 第六十八條
- 第六十九條
- 第七十條
- 第七十一條
- 第七十二條
- 第七十三條
- 第七十四條
- 第七十五條
- 第七十六條
- 第七十七條
- 第七十八條
- 第七十九條
- 第八十條
- 第八章 附則
- 第八十一條
- 第八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