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視圖
### 關于組織視圖
當您打開視圖時,它們顯示在繪圖區域中,每個視圖都有自己的選項卡,視圖名稱也會顯示。(在下面的圖像中,省略了軟件的其他部分以便清晰顯示。)

### 顯示或者打開視圖
* 在資源瀏覽器中雙擊視圖名稱。
* 在選項卡內切換視圖。
### 重命名視圖
編輯視圖名稱以便更好地反映其內容或簡化項目管理。GAP對項目視圖使用默認名稱。可以隨時更改視圖名稱。
* 使用視圖屬性重命名視圖
1. 在資源瀏覽器中的視圖名稱上雙擊切換到視圖,然后選擇“屬性面板”。
2. 在視圖“屬性面板”選項板的“基本屬性->視圖名稱”下,輸入該視圖的一個新名稱作為“視圖名稱”。
3. 單擊“OK”。
### 關于重命名相應標高和視圖
重命名標高或視圖時,將顯示一個對話框,詢問您是否要重命名相應標高和/或平面視圖。
創建標高時,可以指定 GAP用于創建相應平面視圖。指定這些平面視圖的名稱與標高相同。。
**如果重命名標高**,將顯示一個對話框,詢問您是否要重命名相應視圖。如果單擊“是”,GAP也會重命名(原始)名稱與標高完全相同的所有視圖。
**如果重命名其中一個視圖**(其名稱與標高和其他平面視圖相同),將顯示一個對話框,詢問您是否要重命名相應標高和視圖。如果單擊“是”,GAP也會重命名(原始)名稱完全相同的標高和所有視圖。
### 復制視圖
同一個模型在出不同圖紙時,需要顯示的圖形范圍及比例可能各不相同,可以使用復制視圖功能來處理多個圖紙上放置相同視圖或類似視圖的情況。
* 復制視圖的方法:在“資源管理器”單擊選中相應視圖名稱,右鍵選擇復制視圖的方式。
* 現提供兩種方式:復制對象(全部)和復制對象(僅模型)
| 功能 | 功能說明 | 備注 |
| --- | --- | --- |
| 復制所有對象 | 復制視圖全部元素,在視圖列表中生成一個新的視圖 | 兩個視圖相互獨立,在任意一個視圖中對視圖對象樣式進行更改、注釋圖元的增減‘對視圖屬性參數的修改,均**不會**顯示在其他視圖中 |
| 僅復制模型 | 復制視圖中的模型元素,在視圖列表中生成一個新的視圖 | 兩個視圖相互獨立,在任意一個視圖中對視圖對象樣式進行更改、注釋圖元的增減‘對視圖屬性參數的修改,均**不會**顯示在其他視圖中 |
* 不同復制行為可支持的視圖
| | 平面 | 立面 | 剖面 | 三維 | 透視 |
| --- | --- | --- | --- | --- | --- |
| 僅復制模型 | √ | √ | √ | √ | √ |
| 復制所有對象 | √ | √ | √ | √ | √ |
- 軟件簡介
- 推薦配置
- 工作環境與基本設置
- 啟動與退出
- GAP界面
- 基本設置
- 對象基本樣式
- 捕捉
- 線性
- 清理
- 建筑空間定位構件
- 標高
- 軸網
- 模型線
- 參照平面
- 建筑構件
- 墻
- 柱
- 梁
- 樓板
- 門
- 窗
- 幕墻
- 創建幕墻
- 幕墻參數
- 幕墻參數網格設置
- 幕墻手動添加/編輯網格
- 幕墻連接及編輯
- 樓梯
- 雙跑樓梯
- 自由樓梯
- 創建樓梯注意事項
- 樓梯在平面視圖的顯示樣式設置
- 欄桿
- 踏步
- 坡道
- 建筑視圖工具
- 創建視圖
- 使用視圖
- 視圖可見性
- 注釋工具
- 尺寸標注
- 線性標注
- 徑向標注
- 標高標注
- 角度標注
- 修改尺寸標注
- 符號注釋
- 門窗編號
- 折斷線
- 指北針
- 索引標注
- 常用編輯工具
- 通用編輯
- 剪切板
- 修改
- 選擇過濾
- 精細編輯
- 拾取過濾
- 顯示過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