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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術語 在開源許可證的任何討論中,最明顯的是首先要看到有許多不同的單詞指的是同一件事:*自由軟件*、*開源*、*FOSS*、*F/OSS*和*FLOSS*。首先從列出這些開始,然后引出一些其他的術語。 *自由軟件* 可以自由分享和修改的軟件,包含源代碼格式。該術語首先由Richard Stallman創造,他在GNUGeneral Public License (GPL)中編寫了這個詞,并創建了自由軟件基金會([http://www.fsf.org/](http://www.fsf.org/))來發揚這個概念。 盡管“自由軟件”幾乎覆蓋了幾乎“開源”軟件的同一個范圍,FSF還是傾向于前一個術語,因為它強調了自由的理念,自由分發軟件的概念主要是一種社會的而不是技術的運動。FSF承認這個術語的不明確性—它可以是“0費用”的“free”,而不是“自由”的“free”—但還是認為這是最好的術語,其他可能性在英語中還是有自己的混淆。(在本書中,“free”取“自由”之意,而非“0費用”之意。) *開源軟件* 自由軟件的另一個名字。但是不同的名字反映了重要的哲學差異:開源促進會(Open Source Initiative [http://www.opensource.org/](http://www.opensource.org/))創造了“開源軟件”一詞,作為“自由軟件”的可替換詞,他們試圖通過以開發方法學而不是政治運動的方式進行展示,努力使此類軟件成為公司更可口的選擇。他們也期望消除另一個污點:任何“免費的”一定是低質量的。 所有的許可證是自由的則也是開源的,反之亦然(除了少許的例外),人們傾向于選擇一個并保持不變。概括說來,喜歡“自由軟件”的更有可能喜歡在這個問題上保持一個哲學或道德姿態,而喜歡“開源”的則或許是不認為自由十分重要,亦或者不希望極力宣揚他們所做的。關于這次分裂的歷史請看[Chapter?1, *介紹*](# "Chapter?1.?介紹")的[the section called ““自由”還是“開源””](# "“自由”還是“開源”")。 對于這兩個術語,自由軟件基金會有一個非凡的—完全不可反對的,但是微妙而公平的—解釋,位于[http://www.fsf.org/licensing/essays/free-software-for-freedom.html](http://www.fsf.org/licensing/essays/free-software-for-freedom.html)。開源軟件研究院通過這兩個頁面傳播:[http://www.opensource.org/advocacy/case_for_hackers.php#marketing](http://www.opensource.org/advocacy/case_for_hackers.php#marketing)和[http://www.opensource.org/advocacy/free-notfree.php](http://www.opensource.org/advocacy/free-notfree.php)。 *FOSS*, *F/OSS*, *FLOSS* 開始是兩件事,不久后就變成三件,這確實是自由軟件中術語所發生的事情。學術世界或許更希望精確和內涵,而不是優雅,所以設置FOSS或有時F/OSS來代表“Free / Open Source Software”。另一個變種是FLOSS,代表了“Free / Libre Open Source Software”(*libre*在許多語言中也是被人所熟悉的,并且沒有“free”的模糊含義;更多信息請見[http://en.wikipedia.org/wiki/FLOSS](http://en.wikipedia.org/wiki/FLOSS))。 所有這些術語實質上是同一件事:任何人可以修改并分發的軟件,有時—并不一直是—要求衍生的作品必須按照同樣的條款自由的分發。 *DFSG-符合* 符合Debian自由軟件方針([http://www.debian.org/social_contract#guidelines](http://www.debian.org/social_contract#guidelines))。這是一個許可證是否為真的開源軟件(free、*libre*等等)的廣泛使用的測試。Debian項目的目標是維護整個自由軟件操作系統,這樣人們安裝之后就無需擔心自己是否有權限修改和分發系統的任意部分。Debian自由軟件方針是軟件包許可證進入Debian所必需達到的要求。因為Debian項目花費了大量時間考慮如何構建這樣一個測試,所以得出的方針被證明是非常健壯([http://en.wikipedia.org/wiki/DFSG](http://en.wikipedia.org/wiki/DFSG))的,并且至少以我看來,無論是自由軟件基金會還是開源研究院都沒有提出嚴重的反對。如果你知道一個許可證是DFSG-符合的,你就知道它保證了支持開源項目動態性的重要自由行(例如甚至違背最初作者意愿的可分叉性)。本章討論的許可證都是DFSG-符合的。 *OSI-確認* 經由開源研究院確認。這是另外一個廣泛采用的確定許可證是否執行所有必要自由的測試。OSI對開源軟件的定義基于Debian自由軟件方針,只要符合其中一個定義就幾乎可以符合另一個定義。這幾年有了一些例外,但是只包括niche licenses,與這里毫無關系。不像Debian項目,OSI維護了一個所有已經經過確認的許可證列表,位于[http://www.opensource.org/licenses/](http://www.opensource.org/licenses/),所以被“OSI-確認”是一個毫不含糊的狀態:許可證是否在這個列表中。 自由軟件基金會在[http://www.fsf.org/licensing/licenses/license-list.html](http://www.fsf.org/licensing/licenses/license-list.html)維護了一個許可證的列表。FSF不僅僅根據是否自由來分類許可證,而是根據其是否與GNU的GPL兼容分類。GPL兼容是一個重要的主題,將會在本章后面的[the section called “GPL和許可證兼容性”](# "GPL和許可證兼容性")介紹。 *私有*, *閉源* “自由”或“開源”的對立面。這意味著軟件按照傳統的、基于授權的許可條款分發,用戶需要為每一份拷貝支付,亦或者按照其他足夠限制開源動態性操作的條款分發。即使軟件可以不支付的情況下分發也可以是私有軟件,只要它的許可證禁止自由分發和修改。 通常來說“私有”和“閉源”是同義詞。然而“閉源”有甚至看不到源代碼的附加含義。因為大多數私有軟件看不到源代碼,所以這經常是一個沒有差別的區別。然而,偶然情況下,有一些人會使用允許其他人查看代碼的許可證發布私有軟件。令人混淆的是,他們有時稱之為“開源”或“近似開源”等等,但確實是誤導。源代碼的*可見性*確實不是問題所在;重要的問題是你能對此做什么。因而,私有和閉源的區別幾乎毫不相關,二者可以被當作同義詞。 有時會使用*商業*作為“私有”的同義詞,但是嚴格說來,二者并不是一回事。自由軟件也可以是商業軟件。畢竟,自由軟件可以出售,只要購買者沒有被限制為禁止放出他們自己的拷貝。在其他方面也可以是商業的,例如出售支持、服務和認證。現在有許多數百萬美元的公司是建立在自由軟件之上的,所有沒有什么固有的反商業和反公司。另一方面,*其*反私有則是本性,這是其區別與傳統每拷貝許可證模型的關鍵方式。 *公共域* 沒有版權所有者,也就是說沒有人擁有可以限制復制這些作品的權利。進入公共域中與沒有作者并不相同。任何事物都有一個作者,即使某個作品的作者選擇將作品放到公共域,這改變不了他們編寫的事實。 當一個作品進入公共域,由其組成的材料可以變成有版權的作品,之后該材料的*拷貝*與整個作品處于同一個版權下。但是這不會影響原始作品的存在性,它還是會保存在公共域。因而,在公共域發布一些東西從技術講就是根據大多數自由軟件認證組織的方針,使之“自由”。然而,通常有許多原因促使我們使用一些許可證,而不僅僅是簡單的發布到公共域:即使對于自由軟件,特定的限制也是非常有用的,這不僅僅是對于版權的所有者,也是對其他接受者,下個小節會澄清這個問題。 *copyleft* 使用版權法取得反對傳統版權的結果的許可證。取決于你所問的人,這個許可證可能是允許這里討論的自由,也可能是更窄一些,并非允許這些自由,而是通過契約保證必須在作品中履行自由,*強制*它們的許可證。自由軟件基金會排他的使用第二種定義;其他情況下則只是匆忙上馬:許多人像FSF一樣使用這個術語,但是其他人—包括那些為主流媒體寫作的人—傾向于第一種定義。不太清楚使用這個術語的人是否意識到了需要做一些區分。 一個本地的例子更加狹窄,一個更嚴格的定義是GNU GPL,強制所有衍生的作品也必須使用GPL許可證;更多信息請見本章后面的[the section called “GPL和許可證兼容性”](# "GPL和許可證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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