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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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古老最有效的訓練方式
擁有文字之前,人類就已經能夠說話,只不過能說的沒那么復雜、要說的也非常簡單而已。有了文字,后來甚至發展并掌握了邏輯之后,人們能夠想到的、需要表達的開始變得越來越復雜起來。某種意義上,最終擁有了文字是人類與其它近親物種最深刻的本質區別。一旦人類擁有了文字,有意識、有目的的教育就成了必須。
而所有文化在這一點上都一模一樣:**朗讀是語文教育的最古老、最普及、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訓練方式**。只可惜這種最好的訓練方法即便在我們的母語語文教育中被重視的程度都遠遠不夠。并且,每代人都以為自己可以找得到更好的方法而忽略這個其實無法超越的手段。
許多年來,我一直在進步,但從來沒覺得自己英語學得好(至少不是人們普遍認為的那種“好”),但在習得過程中確確實實沒有覺得那么費勁。這要歸功于我的父親。我的父親是個精通多種語言的人。畢業于黑龍江大學俄語系,文革沒多久就被下放到海林縣一中任英語教員,后被“落實政策”而調任延邊醫學院外語系主任直至退休。由于我的父親是位英語教授,我一上初中就被老師任命為“英語課代表”。我的班主任誤以為我爸爸是英語教授,我的英語就自然會不錯——大錯特錯。
有句話說,“醫不治己”。同樣的道理,我老爸是個對學生無比耐心的好老師,可是回家教自己兒子,兩句話之后就受不了了,不由得罵起來:“小崽子,是我兒子么?這么笨!”當然,我也不示弱:“你不說我是你撿來的么!”于是爺倆就不歡而散。那時,我覺得他英語好是他的事兒,我英語不好還是他的事兒。
可我已經成了“英語課代表”。每天早上要站在全班同學面前領讀課文,要是磕磕巴巴就很丟人。于是只好硬著頭皮向老爸求助。那個年代(大約是1984年前后)的英語課本是沒有配套磁帶的(當然更沒有現在這么方便的mp3)。老爸是外語系主任,于是家里很早就有錄音機,他又假公濟私弄來兩盤空白進口牌子TDK磁帶,為我把所有課文朗讀了一遍錄了下來。此后,我事先在家里花幾十分鐘把課文跟著磁帶讀熟,然后再到學校領讀,總算是不再丟臉。
初中課本很簡單,從“This is a book. That is a table. ” 開始。一冊書總共也沒有多少單元,而一個單元要一個星期(甚至更久)老師才能講完。于是,課本上的每句話,我都不知道要帶著全班同學讀上多少次。很快我就發現領讀三五遍之后,我就基本上能把課文背下來。我讀完一句,等同學們跟讀的時候,自然而然地就能想起來下一句是什么——我甚至不用帶書就可以站到前面領讀。
此后的許多年里,英語課上我從來都沒有認真聽講過,考試成績卻也從來沒有差過。做選擇題的時候,只是覺得哪一個選項填進去“順嘴”就選哪個,正確率奇高無比,幾乎從不出錯。沒多久,我就發現同學們問我哪一道題為什么只能選那一個選項的時候我要是如實回答往往招來懷疑的目光,于是就開始用從老師那里學來的行話胡說八道:“唉,語感唄……”說來也怪,得到這種莫名其妙的答案的時候,提問者往往表情凝重,顯得若有所思,然后緩緩點頭,默默走開。
許多年后,我自己莫名其妙成了英語老師,認真回顧才發現我撿了個大便宜:不知不覺用了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訓練方式躲過了無數劫難。
## 2. 朗讀有助于提高文字理解能力
說來可惜,但大多數人確實并不重視朗讀訓練——無論是母語還是外語的習得過程中都是如此。朗讀訓練既簡單又有效,并且可以解決很多許多人花很多錢去各種各樣的培訓班解決不了的問題。
朗讀訓練是提高文字理解能力的最有效方式。想象一下,現在你要流暢地朗讀一個由二十個單詞構成的句子。
首先,每看到一個單詞,你都要有能力識別。有些單詞長得很像的,比如,“principle”和“principal”,“quite”和 “quiet”——甚至有沒有空格都是需要考慮的因素,比如“some time”和“sometimes”,或者“everyone”和“every one”……
其次,大多數單詞有很多個意思,至于它究竟在當前這句話里是哪一個意思,要根據與它相鄰的單詞究竟是什么意思來決定。比如,“scale”這個單詞,就有很多個意思,如果后面跟著“~ of the economy”,那它就是“規模”的意思;如果后面跟著“~ of fish”,那么它應該是“魚鱗”的意思……
再次,有些單詞組合在一起之后表達的意思幾乎完全不是字面的含義,比如“strike home”、“even Steven”、“paint the town red”等等。完全不明白倒也罷了,有時真實的意思與直觀的感覺恰恰相反就很難辦,比如,“birds of prey”,只認識“prey”這個單詞的學生沒有專門查過詞典的話,很可能把這個詞組理解為“被捕食的鳥”,而正確的含義卻是“食肉鳥、猛禽”。(別驚訝,相信我,你并不孤獨。)
另外,但凡一個句子超過十個詞的長度,大抵上它更可能是個復雜句,有詞組、有從句,有可能是倒裝句或者強調句,也有可能存在被省略的語法成分。這些語法現象并不總是那么容易處理,偶爾需要破費一些心思才能正確完成。之所以朗讀是提高“理解能力”的最基本方法,是因為當一個人可以流利地朗讀一個句子的時候,即意味著說他正在完成對這個句子的“拆解”與“重組”的過程——這是個復雜的系統工程:
> 信息通過眼睛輸入,經過大腦識別、理解、處理之后又運用口腔的種種器官形成正確的聲音,而后又通過耳朵反饋回大腦;而與此同時,大腦在一刻不停閑進行各種處理過程:句子成分都有哪些、哪幾個字詞構成什么樣的成分、這些成分各自是什么意思、成分之間的關系究竟是什么、這些成分組合起來又構成怎樣的含義,等等。
> 反過來也一樣,如果閱讀者面對一個語法正確、邏輯嚴謹的句子竟然不能夠把它流利地朗讀出來,就說明閱讀者“拆解”有誤或者“重組”有誤。重新把句子結構與成分意義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都搞清楚之后,句意也就自然明朗了,讀起來自然就“順”了;而后再把句子多讀幾遍——其實就是“通過重復練習理解過程、鞏固理解能力”了。
事實上,大多數人很難做到用母語流暢朗讀任何句子——盡管大多數人都認為自己可以做到。舉例來說,也許大多數人能夠在不作任何準備的情況下,能夠比較流暢地朗讀《讀者》雜志中的任意句子——因為那只不過是個掃盲類的雜志;但是,只有少數人(應該是極少數)能夠做到在不作任何準備的情況下流暢地朗讀《讀書》雜志里的任意句子——因為這種雜志所傳遞的才是真正需要智力才能理解的知識。即便是專業播音員,朗讀任何材料之前也要首先花點時間熟悉一下內容,才能做到基本不出錯地朗讀出來。
> 關于《讀者》與《讀書》的評論,只是我個人看法。另外,《讀書》好像已經停辦了?
“朗讀”甚至是一種能力,也就當然需要通過鍛煉才能掌握。盡管不是每個人都需要做到極致(最終成為播音員或者演員的人除外),但是如果連這都不及格,那么很可能因此導致“理解能力”低下,乃至于各個科目都可能受到影響。讀者不妨回想一下自己的成長過程,每個班級里都至少有那么一兩個因朗讀糟糕而被老師或者同學恥笑的學生,大抵上他們其他科目的成績不大可能理想的——因為學習任何學科都需要閱讀文本,需要理解能力,但這些孩子連流利朗讀都掌握不了,理解能力自然就差出許多,于是在各個科目都可能因此落后于他人。,這幾乎是鐵律:兒時的文字訓練影響一個人一生的思考能力,進而影響一生的生活質量。
## 3. 朗讀訓練會潛移默化地提高閱讀理解速度
平時,我們并不在意自己的閱讀速度,尤其在讀閑書的時候,“速度”幾乎是不被考慮的因素——快與慢全憑個人喜好。有的人喜歡咬文嚼字,有的人就是喜歡囫圇吞棗——當然更多的人干脆懶得讀書,只看畫報與影視。人們真正在意自己的閱讀速度的時候,基本上都是在考試的時候,比如,在參加外語考試諸如國內的四六級考試或者國外的留學考試TOEFL、SAT、GRE、GMAT、LSAT的時候——大多數人的直接感受是閱讀速度太慢,乃至于時間不夠用。而盡管考試從來都不是招人喜歡的東西,但優異的考試成績,往往是一個人發展的通行證,不得不為之努力。當然,在工作中,輸入至關重要,因為一個人的閱讀理解速度不足夠快,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一個人的能力——因為他獲取、過濾、篩選信息的速度,以及獲取的信息量和質量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些限制。
為了解決閱讀速度的限制,人們(包括老師與學生)給出了各種各樣的解決方案和建議,同時也定義了很多所謂的“惡習”,比如,“唇讀”、“指讀”、“回讀”、“譯讀”等等。很多學生在面臨問題的時候也難免“病急亂投醫”,相信“唇讀”、“指讀”等等方式真的是所謂的惡習。事實上,無論多么荒謬的事情只要有人肯斬釘截鐵地說出來就會有人(很多人)不假思索地相信。每天遇到的這種例子還少嗎?
而這些“快速閱讀”建議基本上都是治標不治本的,因為它們解決的都是輸入速度問題而已,而不是輸入之后的理解速度問題。輸入的速度再快,理解速度跟不上,又于事何補?有的時候有點想不明白為什么那么多人腦子里明明想著要提高“閱讀理解速度”,而實際“閱讀”中卻只關心“速度”而干脆忽略“理解”的重要呢?(也許是“跳讀、略讀”的習慣造成的?一不小心就把“理解”兩個字給跳過去了,干脆沒看著……這就是很好的一個出于好意的不嚴謹建議最終帶來惡果的例子。)
只看到表象,從未深入實質,是一切問題得不到解決的根源。閱讀理解速度的瓶頸在與理解速度,而絕非輸入速度。
“輸入”的方式至少有以下常見的三種:
- 掃讀:只用眼睛快速瀏覽文字(本質上來看是必然以遺漏一些信息為代價
- 默讀:在用眼睛瀏覽文字的同時腦子里有一個聲音在“說”這些文字,并不實際發聲
- 唇讀:在用眼睛瀏覽文字的同時嘴唇翕動“說”出這些文字
- 朗讀:大聲把自己讀到的文字說出來
現實生活中,沒有人永遠只用以上四種輸入方式中的某一種——無論是在讀母語的時候,還是在讀外語的時候;相反,大家都是在不自覺地根據需要選擇輸入方式。閱讀內容對閱讀者來說相對簡單(即,閱讀者的理解能力在這方面相對很強)的時候,更多的情況下都是采取“掃讀”的方式;而內容難度高一點的時候,就會采用 “默讀”的方式;如果內容難度相對較高,那么就會自然地采取“唇讀”的方式——因為這樣可以把速度放慢,以便有更多時間思考消化。所以說,“掃讀”也好, “默讀”、“唇讀”也罷,都只是輸入方式,且是各有用處的輸入方式,根本不是什么惡習。如果學生相信“唇讀”和“默讀”都是惡習的話,他們實際上已經相當于“三腳貓被砍掉了兩條腿”——換句話講,“雪上加霜”。
對于任何人都一樣:閱讀內容難度與閱讀理解速度成反比,即,正在閱讀的內容難度越高,閱讀者的理解速度越低。而我們正在使用的輸入手段(“掃讀”、“默讀”、與“唇讀”)必然會配合理解速度;于是,一旦閱讀者開始使用“唇讀”的時候,就說明此時正在閱讀的內容難度已經達到一定程度,而在這樣的難度之下,閱讀者的“理解速度”已經小于等于“唇讀”速度——如果理解速度再差一些的話,閱讀者還可能需要“反復閱讀”若干次,甚至要返回之前的某一點(前一句、前一段、甚至前一頁)才可能找到能讓他迷途知返的線索。
而文字本身就是有聲音的,只因為大多數人既不是聾子也不是啞巴。于是在理解文字的時候是不可能回避聲音的。不妨自我審視一下自己的所謂“掃讀”過程,就會發現腦子里的那個聲音其實一直存在。本質上來看,“掃讀”的時候那個聲音之所以有時“斷斷續續”,其實只不過是因為在閱讀的過程中“跳”過了一些“即便不全讀也能正確推測到的內容”;而那個聲音只在“讀”那些“必須讀到才不至于影響理解”的內容——也可能是句子、也可能是只言片語。再進一步,一個人但凡正常,那么他頂多可以刻意回避“唇讀”,但根本無法回避“默讀”。
大多數英語初學者在閱讀一定難度的文本之時,他們的“理解速度”甚至趕不上“朗讀速度”。其實,類似TOEFL這種語言能力測試,應試者只需要做到“理解速度”與“朗讀速度”相當,那么在考場上的時間就相當富裕了(而SAT、GRE、GMAT這幾種考試對理解速度的要求相對來看就高出許多)。既然朗讀訓練能夠提高文字理解能力,所以,朗讀是提高閱讀理解速度的最有效訓練手段——盡管從感覺上來看并不那么直觀。
## 4. 不必專門練習聽力,朗讀就夠了
大量的朗讀訓練,可以使學生不必專門練習“聽力”。某種意義上,很多學生花費時間去專門練習聽力其實非常荒謬。不聾不啞的正常人是沒必要專門訓練什么聽力的,事實上也沒辦法專門練——大家的耳朵構造是相同的,怎么練耳廓也不會增大,耳膜也不會變得更薄……
其實道理很簡單,只要說得出,就能聽得懂——不管是哪一種語言。所以,只需要練說,而沒必要專門練聽。很多人所謂的“聽力不好”其實是說得不好造成的,然而,他們舍本求末,就是不說,而后專門練聽,這不是荒唐是什么?事實上,哪怕說得不好,也一樣能夠聽懂。舉例來說,我國有很多地區的人普通話說得并不標準,講話摻雜著濃重的本地口音,甚至使用大量的本地特有詞匯,但是,你遇到過他們之中的哪一個向你抱怨說中央電視臺的新聞聯播聽不懂么?
這一點上體系外的培訓機構顯得更加荒唐,它們往往為學生配備專門的“聽力”老師。作為商業機構,這種做法一點都不奇怪,很容易理解——投其所好就有錢賺。可事實上那完全是在浪費學生時間,當然,浪費掉的還有學生的金錢——可從另外一個角度上來看同樣也是學生自愿浪費時間和金錢,完全是周瑜打黃蓋。在這些培訓機構里,我們從來看不到哪一個聽力老師主張學生通過練習說而提高所謂的“聽力”——因為如果那么做的話,豈不是在搶口語老師的飯碗么?
很多“聽力”老師鼓吹甚至神話“聽寫”訓練的好處——盡管他們并非有意欺騙,事實上他們可能真的很相信自己的方法是最有效的。但是,聽寫訓練幾乎是最浪費時間最無效果的所謂方法了。經常遇到學生這樣的提問:“老師,我已經聽寫三個月了,怎么沒有提高呢?”這樣的時候我就很迷惑,心里想:“你都已經用三個月時間完美地證明這個方法無效了,怎么還來問我它為什么無效?”
英語教學領域中,荒唐的“方法”要比醫學領域中被吹得神乎其神的“靈丹妙藥”多得多。因為現代醫學領域中起碼還有個雙盲測試的方法來判定一種藥物是否真的有效,可是英語教學領域中,很難運用雙盲測試(或者類似的其它什么方法)來做有效性判斷。然而,關于“聽寫”訓練為什么無效,其實只需要用兩句話(盡管可能不雅)就可以解釋清楚:1) 聽不懂寫個屁嘛!2) 聽得懂寫個屁嘛!這么簡單的事實,根本不用“爭議”。
事實上,Listening Comprehension和Reading Comprehension一樣,重點更在于Comprehension,而非僅僅在于Listening或者Reading。用耳朵聽進來的東西,最終要理解了才可以,否則就沒有意義。而所謂的“練聽力”本質上來看是治標不治本的手段。
## 5. 朗讀訓練可以提高語言文字記憶能力
朗讀訓練會不知不覺地提高我們的語言文字記憶力。我們記憶人臉、記憶歌曲曲調、或者記憶文章段落的時候所使用的方法模式都是各不相同的。因為我們不可能一輩子只反復朗讀同一個句子,或者同一篇文章,也因此我們必將遇到各種各樣的行文模式、韻律和組合。而一定量的重復必然產生深刻記憶,于是,在大量的朗讀訓練,會自然而然地調用我們各種可能用得到的記憶手段,比如模式的、聲音的、文字的等等。
學習任何一門外語,我們最終都要能夠做到用那一門語言自如地記憶篇章、轉述大意。而這些都需要一個基本的能力,記憶力。學英語的時候,那就是英文記憶力。我在面試英文教師的時候,基本上只要求他們做一件事:隨便背誦一段曾經熟讀的篇章。換你是我,很快就會發現這么簡單的一個要求會迅速地過濾掉大多數應聘者 ——大多數人竟然背不出任何100詞以上的篇章。這一點基本的英文記憶能力都沒有,怎么可能自如地運用英文呢?
多年的特殊工作經驗,使我變成了“考試機器”。很多人驚訝于我做閱讀題的速度。過去參加TOEFL考試的時候,要求55分鐘之內做完的題目我們可以在大約25分鐘內做完。為什么呢?事實上,我們的閱讀速度并不快,只不過,看一遍就能看懂,并且大致都記得住。于是做題的時候就會很快。一道題拿過來,看到A選項,就知道這個肯定不對,因為明顯跟剛才看到的恰恰相反;再看B選項,馬上就知道不能選,因為剛才讀過的文章中沒提到這個;再看C選項,就是它了,看起來只不過是原文的一句同意改寫而已;這時候D選項甚至不用看了,因為這是四選一題目,已經有個正確答案,那剩下的必然是錯的……
讓我來描述一下為什么很多考生會覺得時間怎么都不夠。事實上他們讀得并不慢,只不過,讀完了并不全懂,更談不上記得住。等做題的時候,看到A選項,心想,剛才我好像看到過這個的,可是在哪兒呢?于是回到文章中去找,找啊找,文章又掃了一遍,可是竟然沒有找到!于是就慌了……事實上,他們的閱讀速度很快,就是無法找到完全理解,更談不上有所記憶,于是,文章反復讀了很多遍,竟然根本無從判斷正確答案是哪一個。
TOEFL考試是目前最權威的英語水平測試之一。現在的托福考試包括聽說讀寫四個部分,無論是哪一個部分,都需要考試擁有足夠的英語記憶能力才能夠獲得高分。很多人托福聽力考試成績差的原因并不是因為他們“沒有聽懂”,而是因為他們“其實聽懂了,但等聽到題目的時候,已經想不起來剛才聽懂的內容了”。記憶力對閱讀成績的影響剛才已經說過,那我們再來看看記憶力對說和寫兩個部分的影響。無論是說,還是寫,這兩個部分的考題中都有所謂的“綜合測試部分”,即,在聽或讀(或先聽后讀,或先讀后聽)之后根據剛剛輸入的內容再輸出,即,說或寫。所謂的“綜合測試”考核的一項重要能力是“準確、全面的細節復述能力”,沒有基本的記憶力,復述從何談起?
如果參加的是GMAT之類的考試(這些考試本質上來看不是英語考試,而是邏輯考試,只不過用英語考而已),記憶力差的考生就更慘了。那些題目都有五個選項(而不是四個),每個選項都可能是長達三四行的復雜句,然后題目可能是這么問的:“請問以下A、B、C、D、E五個選項中,哪一個選項的陳述如果成立的話,那么文章中的觀點會遭到嚴重削弱?”沒有起碼的記憶力,這種題目如何才能做對呢?——想都別想。
我們很難記憶無意義、無關聯的信息。比如,背下圓周率小數點后面的100位以上很難,相對來看很可能要比背一篇200字的文章難多了。一個人的文字記憶能力,很大程度上依賴他的文字理解能力。朗讀的過程中,除了文字理解能力會潛移默化地提高之外,文字記憶能力也會大幅度提高。我們都有這樣的經歷,同一文章反復朗讀很多遍,我們就會自然而然地把它背下來。這是因為“讀書千遍其義自現”——理解了之后就很容易記憶。而大量朗讀不同的文章,實際上會有很多類似的“模式”在反復重復,于是,我們也相當于在不停地往我們的記憶庫里潛移默化地保存信息。
反過來,一個人的記憶力同樣也會影響他的理解能力。之前讀過的信息如果記不住的話,就無法與后繼輸入的信息聯系起來。信息之間無法建立足夠的聯系,那么就很難被理解。所以,記憶力的提高促進理解力的加強,同時,理解力的發展也會促進記憶力的發展。記憶力就是這樣:記住的東西越多,記得住的東西就越多。一個人記憶力的發展空間取決于他現有的記憶力。而理解力也是如此,已經理解的東西越多,能夠進一步理解的東西就越多,一個人的理解力的發展空間同樣取決于他現有的理解力。
## 6. 朗讀訓練能夠提高表達能力
朗讀訓練會提高一個人的表達能力,無論是說還是寫。大量的朗讀會使你不知不覺記住大量的表達法。越是常用的、越是必要的表達法,在各種文章中重復出現的頻率越高,而通過大量地重復,這些表達法會慢慢刻在腦海中。按照心理學家的說法就是這些信息會慢慢從短期記憶區域移動到長期記憶區域,即,這些表達法會漸漸成為你的“內嵌”(build-in)表達手段。
學習外語的時候,語法總是最大難點之一。英語中,有些名詞單復數形式相同,而另外一些名詞有特殊的復數形式;有些動詞可能是及物動詞也可能是非及物動詞,如若它被當作非及物動詞使用的時候,那么就要搭配一個恰當的介詞;有些動詞后面只能接“ing” 形式,而另外一些動詞后面只能接“to do”形式……這些規則盡管在語法書中都被整理的一清二楚,但想通過閱讀語法書記住這些實在是太難——要不然怎么會有那么多人反復參加英語考試之后依然得不了滿分,依然反復出錯?而如若朗讀過那些語法考點的類似例句,那么做題的時候就會感覺“正確答案順嘴”,“錯誤答案拗口”……而在平時說或者寫的時候,就會自然而然地使用正確的方式,而非在自己都并不知曉的情況下“發明了一種新的英語”。
朗讀訓練還會在不知不覺中培養練習者的語言文字韻律感。這方面,即便在我們母語的正規語文教育體系中,都強調得太少。我們所擁有的對母語文字韻律的了解,幾乎全部不是從學校里刻意學來的(因為學校里很少刻意去教),而是在朗讀中不知不覺習得的。我們在成長過程中,或主動或被動地朗讀過許多的課文(通常文字確實比較雋永),許多的詩歌(現代詩、唐詩、宋詞等等),很多人就算沒有朗讀過太多的文章、詩歌,但起碼會唱許多流行歌曲(某種意義上,大多數流行歌曲的歌詞為了能夠朗朗上口,也相當追求韻律),所以,人們在使用母語的時候,好像“不用教、不用學、不用練”就“自然地”擁有一定的語言文字韻律感。
如果你在出版社做過哪怕一兩天文字編輯就知道有很多人寫出來的文字根本沒法讀,全然缺乏文字的哪怕最基本的韻律感,而作者顯然并不知道自己的文字究竟有多么地拗口——能給出版社投稿的作者往往都自認為自己的文字寫得相當不錯……這就是母語朗讀訓練太少而造成的惡果。而朗讀訓練會使一個人不知不覺避免這種尷尬,俗話說,“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作詩也會吟”,某種意義上說的也是這個道理。
## 7. 朗讀訓練可以提高語言文字模式識別能力
朗讀訓練會提高一個人的語言文字模式識別能力。正常人在各方面都有很強的模式識別(pattern recognition)能力。比如,能在幾十張臉中迅速識別出哪些是陌生的哪些是熟悉的——哪怕看到的并不是百分之百清楚、甚至可能是多少有點扭曲的圖像。心理學家們早就注意到英語使用者可以瞬間分辨出“indicate”和“intricate”這兩個詞,盡管這兩個詞只有一兩個字母不相同(第一個單詞由八個字母組成,第二個單詞由九個字母組成)——能夠做到這一點就是因為他們在不由自主地運用他們的模式識別能力。
當我們使用語言的時候,無論是聽說讀寫,都不是一個字一個字單個輸入而后再組合而后再進行處理的;實際上,我們往往是“整塊處理”,即,只要能用模式識別就用模式識別。
為什么我們聽到 [le – m – g?u] 能明白那是在說 [let him g?u]?那不是我們一個詞一個詞識別(let + him + go)之后才進行理解而后得到結論的。那是日常生活中我們自己就說過很多遍,也聽過很多遍,所以“Let him go”早成為一整個“模塊”,并且,在聽到這個音流的過程中,還有可供輔助理解的場景存在,所以才顯得我們瞬間已經領會。
再比如,當我們說“I've lost my key!”(“我把鑰匙弄丟了!”)的時候,我們不是用這種這樣處理的:
- I(我……)
- 've(“have”要和“I”連起來,于是have就要縮略為‘'ve’……鑰匙是剛剛丟的,所以應該用現在完成時……)
- lost(“lose”是個不規則動詞……“lose”的過去式和過去分詞都是“lost”……
- my(那個要是是我的,而不是別人的……)
- key(我丟的是鑰匙,不是別的……)
我們更可能是這樣處理的:
> *I've lost my*(剛發現鑰匙不見了;之所以這里可能有停頓,是因為正在找鑰匙……)**key**!
也就是說,“I've lost my”被當作一個單元,而“key”是另外一個單元。日常生活中,“I've lost my...”其實不知道已經說過多少遍,比如:
- I've lost my **key**.
- I've lost my **money**.
- I've lost my **wallet**.
- I've lost my **ticket**.
- I've lost my **job**.
- ...
而我們其實也不知道聽別人說過多少次類似的話:“I've lost my...”。所以,當我們聽到別人說“I've lost my...”的時候,腦子里的反應是“What did you lose?”,而不是:
- 聽到“I”而后想,“你……怎么了?”
- 聽到“'ve”而后想,“哦,你說的現在完成時的什么動作呢?還是你‘有’什么?”
- 聽到“lost”之后想,“哦,原來是丟東西了啊,這個不規則動詞你居然用對了……”
- 聽到“my”之后想,“知道,你丟了你的什么東西啊,我還以為是把我的什么東西弄丟了呢……”
- 而聽到“key”之后想,“哦,原來是你剛剛把鑰匙弄丟了啊!”
(就算真的如此想,那想的速度也應該快到我們都不知道在這么想的地步。)
以下的兩個例子可以用來演示模式識別在語言應用中的重要性。
絕大多數中國人其實無法詳細地解釋出“編”和“織”這兩個漢字的異同之處。某一個層面上,這兩個字的意思是如此相同,乃至于拼起來“編織”還是那個意思。可是這兩個字的用法上并不完全相同。我們可以說某個女孩子“她編毛衣”,也可以說“她織毛衣”;我們可能說某個男孩子“他編故事”,但是我們卻絕對不會說“ 他織故事”!——換言之,哪怕做不到詳細地解釋出“編”和“織”這兩個字的異同之處,但是卻絕對不會用錯。合理的解釋是,母語使用者在過去曾經遇到過大量的“編毛衣”、“織毛衣”、“編故事”之類的組合,但是卻從未遇到過“織故事”的組合,于是潛意識里就不存在這個“模式”。
以英語為母語的人也是如此——事實上所有人使用語言的時候都應該如此。大多數人(少數語言學教授除外)只能清楚地說出“important”與 “essential”之間的區別是程度上的差異,即,“essential”相當于“very important”。“essential”這個單詞有個特征——它所修飾的通常不是人——就是大多數人說不出來的了。但是,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可能會說 “He is an important teacher in my life.”,但輕易不會說“He is an essential teacher in my life.”以英語為第二語言的人卻常常犯這樣的“錯誤”。
母語使用者知道關于自己母語的很多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知道的知識——往往被不知所以然的人稱之為“母語直覺”。而這樣的知識獲得某種意義上只能靠“大量應用” 以及“日積月累”。而朗讀對第二語言習得者來說,更可能只能在缺乏環境的情況下訓練自己的語言模式識別能力。于是,朗讀就幾乎成了唯一可依賴的手段。反復朗讀的過程中,很多“模式”就會不由自主地刻在腦子里,慢慢轉化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知道的知識——那種我們的英語老師常常閃爍其詞的“語感”就自然而然地養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