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叮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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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速成絕不可能
中國學生總覺得自己已經“學”了十多年英語,一想到這么多青春年華的逝去,就覺得自己特別可憐;轉念一想,“可憐”這個詞是貶義,于是開始用“悲壯”形容自己。可事實上,真的學了那么多年嗎?那么多年里真的學了嗎?不問倒罷了,一旦正視這個問題,就知道過往許多年里的所謂“學”相當禁不住推敲。
其實大多數學生每天投入到英語學習的時間并沒有多少。也許某段時間昏天暗地地突擊,可是從未有過長期持續的努力——如果有的話,哪怕很差的方法都會發生一定的甚至是很大的正面作用,早就不再為英語苦惱了。
許多年前,我在網上讀到Peter Norvig的一篇文章,“[Teach Yourself Programming in Ten Years](http://www.norvig.com/21-days.html)”。這位作者認為人們去買那種諸如“7天自學Java語言”之類名字的書是很無知的表現。他認為用十年時間學會程序設計非常值當。
> 再看另一種類型的領域。披頭士樂團似乎是在1964的Ed Sullivan 劇場表演突然地火起來并成為第一樂隊的。但其實他們從 1957 年開始,就在利物浦、漢堡等地的小型俱樂部表演。雖然他們很早就顯現強大的吸引力,但他們決定性的成功作品 Sgt Pepper 也到1967年才發行。Samuel Johnson 則認為或許還不止十年才行,他說:任何領域的卓越成就都必須用一生的努力才能取得; 稍微低一點的代價都是換不到的。Chaucer 則感嘆道: “生命如此短促,學習技藝卻要這么地長”
> 這兩段引用的是[徐侑的譯文](http://blog.youxu.info/fyi/21-days/)
Peter Norvig寫這篇文章(2001)的幾年后,2008年11月,Malcolm Gladwell出版了他那本暢銷書《Outliers》,在這本書中Malcolm Gladwell把這“十年”換算成了更為精確的“10000小時”——想要出類拔萃,就要努力至少一萬小時。讓我們來算一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如果每天花在學英語的時間持續保持在三個小時,那么九年多一點點就能夠積累10000小時的“駕駛里程”;如果每天4個小時,則七年不到的時間就夠了。如果每天6個小時,大約四年半就夠了。
如果你自己正在為英語學習所苦惱,不妨捫心自問,自己在過去的許多年里,持續努力的時間究竟有多久呢?病根就在這里。另外,請格外注意“持續”兩個字。突擊一個月不到,然后半年無消息,則相當于前功盡棄,毫無累積。
最近幾年,我的學生中有很多高中生在托福考試中獲得極高的成績——很多都在110分以上。按照[ETS的官方數據](#),110 分的百分比等級(Percentile Rank)是96.8%,即,每次考試中大約只有3.2%的人成績在110分以上。以我的經驗,在大學生中獲得110分以上托福成績的人數感覺上要比高中生少很多。某種程度上我只能用我自己的經驗去審視這個現象。我問自己的問題是,為什么我教的東西是一樣的,但高中生卻能獲得比大學生更高的成績呢?
想來想去,最合理的解釋也許是這個:高中生學習的時間更長。高中生還非常習慣上午上四節課,下午上四節課,晚上回家再做兩個小時的作業。而反過來,大學生卻不是如此,很多大學生一天要是學上兩個半小時,就覺得自己已經很刻苦了!大學生可做的事情太多,要參加朋友的生日聚會,要談戀愛,要參加各種活動,等等等等——他們太“忙”,像李宗盛描述的那樣“忙忙忙,忙是為了自己的理想還是為了不讓別人失望?”某種意義上,高中生能夠獲得比大學生更高的托福考試成績——這個現象本身就在證明托福這種考試考的不是智商,當然也不是智慧(生活經驗在這里沒有任何用處)。最終,在這樣的考試上,誰花費的時間越多,誰就可能具備更多的優勢。
正如之前所說的那樣,想要改變生活,就要改變觀念。從現在開始,請牢牢記住,“速成不絕可能”。如若真的相信這個簡單的道理,就不大可能懈怠,因為相信這個道理就等于相信“一切都靠積累”,而篤信這種簡單道理的人怎么可能偷懶,怎么可能懈怠?
而真正的關鍵又在于,用英語還真是幾乎所有技能中最簡單的——因為它真的根本就不需要10年時間。實際情況是,只要堅持6個月,就肯定漸入佳境。這些年我教過的無數高中生向我清楚地證明了這點——而后面的文字里,我還有進一步的說明。
## 2. 英語不能只學不用
大多數中國學生學不好英語的關鍵在于他們“學得太久,用得太少。” 對大多數普通人來說,英語只不過是一種工具,或者說復雜點,英語是一種技能。如果再嚴格點,對大多數普通人來說,英語只能是一種工具,最多 只能是一種技能。畢竟只有少數人會成為語言學家或者文學家(竟然使用第二語言)——因為很多人盡管夢想成為語言學家但最終大多無疾而終,就好像很多夢想成為畫家的人最終會淪落為畫匠一樣。
人們常常假定所謂的技能都必須熟練到一定程度才可以安全應用。這個假定在很多情況下確實是正確的。比如,如果你想以醫生為職業,那么你必須通過考試獲得行醫資格之后被允許救死扶傷;如果你想以律師為職業,那么你也必須通過考試獲得律師資格之后才可以去匡扶正義。哪怕再簡單一些的技能也可能如此,比如,你買了一輛車想將其作為代步工具,那么就必須通過考試獲得駕照之后才被允許開車上路——無證駕駛是違法的。
然而這個假定并不適用于英語(或者說,其他的第二語言)這項技能的習得以及應用。司機、醫生、律師需要通過考試才能應用所需技能的重要原因在于這些技能的應用如若出現差錯很有可能會對他人造成傷害——甚至可能是無可挽回的。但是, 英語這項技能的應用在大多數情況下很難對他人造成傷害。你英文發音再難聽,聽的人也不會因此暈死;你英文語法錯誤再多,讀的人也不會因此疼痛;別人對你說英文你沒聽懂或者給你看英文你沒讀懂,若非極端情況,你也不會因此就從此真的無顏見人。
英語這項技能并不是一定要學好到一定程度才可以使用的。甚至,從一開始就可以,也應該直接使用。但我們并沒有。對很多中國學生來講,其實學了這么多年英語,倒也不是從來都沒用過,只不過,用在一個比較荒謬、離語言的真正應用八桿子打不著的一樣東西上——考試。原本世上從來就不曾存在過任何一個真正“公平、合理、準確”的考試,所有的考試都有一定程度的荒謬成分存在。而國內的英語考試更是如此——這事實幾近于公理,誰都知道,乃至于無需進一步證明。
第二語言習得與母語習得有很大的不同。母語習得過程中,我們是先會“聽”,之后才會“說”,聽說都已經很熟練了才開始“讀”,而“寫” 是最后習得的。由于“寫”本質上最需要思考能力(另外一個更加難以學會使用的東西),所以事實上,很多人(比例可能高得驚人)致死都沒有真正學會“寫” ——他們頂多“識字”而已。第二語言習得過程中,不僅這種自然的順序被打亂了,對很多人來講,聽說讀寫哪一個都從來沒有真正習得。
對第二語言來講,大多數人會很自然地先會“讀”,再會“聽”,之后很難會“說”。至于“寫”,母語的都沒弄明白呢,第二語言就不用提了。但是,事實上, “讀”已經是語言作為一種工具最為重要的功能了(關于過分強調口語的重要性,嘲笑“啞巴英語”的做法究竟為什么多少有些荒謬,我會寫另外一篇文章),在第二語言是,“識字”本身已經足夠,“能言善辯”當然很好,不過也算“錦上添花”——就算沒有花,也已經相當錦繡了。我們常說,大量的機會本質上都來自于信息不對稱——“你知道的我不知道,所以我只好付費給你換取信息。” 那么,如果用英文可以獲得更多的信息的話,是不是已經格外劃算了呢?(還記得之前說過的“其實連啞巴英語都并不那么壞”么?)
## 3. 背單詞不是學英語
一不小心就把“背單詞”當作英語學習的全部,這是中國學生學英語最常見的繆誤。背單詞并不等同于學英語,它原本只應該是英語學習的一小部分內容而已。在國內,幾乎每個學生都買過若干本詞匯書。我常常見到學生的書架上有高考詞匯書、四級詞匯書、六級詞匯書、考研詞匯書、TOEFL詞匯書、SAT詞匯書、GRE詞匯書……有時候我禁不住問,“咦?你怎么就不買一本好詞典呢?”得到的回答竟然是“哦,太貴了……”很難弄明白這些學生究竟是怎么想的。
其實倒也不是猜不出來。當學生看不懂一篇英語文章之時,他所能體會到的最直接的尷尬來自于讓他們無能為力的“大量生詞”。于是就自然而然地認為自己的最大問題在于“沒有足夠的詞匯量”,于是希望通過背一本詞匯書迅速提高詞匯量(請注意這再次出現的急于求成之心理)。可問題真的就如看起來的那樣嗎?
如果我們把每個單詞比喻成一塊的磚頭,而把一篇文章比喻成一棟的房子的話,那么就很容易明白文章并不只由詞匯構成——除了磚頭之外,還要有很多其他材料,最容易想到的起碼還有鋼筋和水泥。并不是你比別的人擁有更多的磚頭就意味著說你肯定能夠蓋出比別人更大的房子;如果你只有磚頭而沒有鋼筋水泥的話,你有的只不過是磚堆而已。實際上,我們都寧可磚頭少一點,但一定要有足夠的鋼筋和水泥——這樣的話我們就能造出房子。哪怕因為磚頭沒那么多所以房子小了一點,但是,畢竟還有房子可住,比既不中看又不中用的磚堆好多了吧?我真的很喜歡這個類比,可以把事情講得特別清楚:
> An essay is written with words just as a house is built with bricks, but merely a collection of words cannot be called an essay any more than a pile of bricks can be called a house.
在分辨哪一種背單詞方法最好(后文會有詳細論述)之前,首先要明白僅僅背單詞肯定是不夠用的,甚至是全然沒用的——只有磚頭沒有鋼筋水泥等材料還不如什么都沒有,因為既蓋不了房子又干著急。
其實,各種各樣背單詞的“神技”幾乎都沒有多大用處。最好的、最有效的是最樸素的方法:通過大量閱讀積累詞匯,通過頻繁使用消化詞匯——這也是不二法門。
## 4. 為了學好外語,絕不能忽視母語
先請讀者做一道TOEFL詞匯題,然后再講道理。
> The second possible benefit of communal roots is that they act as "information centers." During the day, parties of birds will have spread out to forage over a very large area. When they return in the evening some will have fed well, but others may have found little to eat.
> The word "forage" is closest in meaning to which of following?
~~~
(A) fly
(B) assemble
(C) feed
(D) rest
~~~
一個人的外語能力往往受限于自己的母語能力。第二語言學得再好,也很難比母語更好。即便是那些“天生”的多語使用者,在生活過程中必然會出現某一種語言使用得比其它語言更多的情況;于是,最終那個被使用得最多的語言將成為他們的“主導語言”(The dominant language);而其后,這些人再去學習其它語言的時候,能夠達到的程度基本上會受限于他們“主導語言”的水平。其實,更加準確地來說,之所以一個人能夠使用的眾多語言之中母語使用能力總是處于最高水平,本質上是因為母語被使用的機會最多,套用司機的術語就是,母語的“駕齡”最久。語言與任何其他技能一樣,越用越熟,孰能生巧,巧則可奪天工。
甚至語言應用的各個方面(聽、說、讀、寫)都是如此。我個人的經歷來就是很好的例子。我是朝鮮族。小學二年級之前,我讀的是全韓語授課的學校,那時候,盡管我能同時說漢語和韓語兩種語言,但顯然韓語的讀與寫要強過漢語的讀與寫,而聽與說的能力在兩種語言上很難看出太大差異。后來轉學到全漢語授課的學校,沒多久情況就逆轉了過來,漢語的讀寫能力遠遠強過韓語的讀寫能力。原因很簡單,用漢語讀寫的東西遠遠超過韓語讀寫。在全漢語授課的環境中不到兩年的時間,由于長時間不說韓語,我甚至出現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的韓語“失語”現象——盡管依然能夠聽懂韓語,但就是說不出來(這種現象在雙語使用地區往往非常普遍)。直到初中的時候全家隨父母調動工作搬遷到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之后,由于必須說韓語的場合多了起來,幾個月之內開始慢慢恢復,直至可以像過去一樣流利地說韓語。許多年后在新東方教書七年,由于工作的需要,幾乎每天都在長時間大量閱讀英文資料。三五年下來,可以明顯感到的是英文閱讀能力開始慢慢超過中文閱讀能力,但是說與寫的能力還是英文遠不如中文,道理也很明顯,就是各方面的使用量各不相同而已。在離開新東方之前的幾年里,教授的是作文,每天講啊講的同時也在寫啊寫,英文寫作能力漸漸超過中文寫作能力。而最近幾年,每天都在寫博客,能夠清楚地感覺到中文寫作能力在不斷提高(每天都在進步所帶來的感覺往往并不是沾沾自喜而是暗暗自卑——因為每天都在進步很可能說明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之前實在是太差了),再次超過英文寫作能力。現在,我的英文閱讀能力最好,中文聽說寫能力次之,韓文的聽說讀寫相對最差——最差的是韓文的寫作能力,幾乎二十多年沒有用韓文寫過東西了……一個人語言使用能力的“用進廢退”有多么明顯,由我的個人經歷可窺見一斑。
然而,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大多數人最初只是單語使用者——無論如何都是母語使用能力最強、母語使用頻率最高(無論聽、說、讀、寫哪一方面)。而當我們運用語言汲取知識,交流經驗,溝通討論的時候,連帶著語言一起使用的還有很多其他能力,比如,觀察能力、概括能力、轉述能力、邏輯能力、語言組織能力、換位思考能力,甚至肢體語言的運用能力等等。這些能力會自然地與語言文字運用能力交織在一起完成其功用。當我們使用母語的時候,這些必須與之搭配使用的能力會自然而然地被調用,進而各自的運用技巧會在不斷的實踐中被打磨甚至升華。與此同時,這些能力的提高會反過來影響母語語言文字運用能力的提高,它們之間相輔相成。
學習外語的時候,常常能觀察到兩個不同的人,即便智商大致相同,也好像花費了同樣的時間精力卻成效大不相同。最合理的解釋就是兩個人所擁有的上文提到的那些其它能力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而這些能力會限制語言能力的習得與發揮。
很多中國學生醉心于背單詞(其實,背單詞是英語學習過程中最為簡單的一件事情——盡管大多數人不這么認為),可是他們之中的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背單詞感覺那么難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他們的母語詞匯量就不足夠大。根據閱讀量、以及主動閱讀(active reading)經驗積累的不同,每個人的詞匯量,以及每個人能夠熟練使用、明晰分辨的詞匯量都各不相同,往往差異巨大。如此說來,相對于那些母語詞匯量大(能夠熟練使用、明晰分辨的詞匯量同樣也相對更大)的人來說,他們可能在閱讀中見到更多他們在母語中就沒用過甚至干脆沒見過的詞匯,所以他們相對會遇到更多“幾乎無法逾越的”閱讀障礙;而在背誦單詞列表的時候,他們也相對面臨更多的困難。
我在長期講授TOEFL作文的過程中,最常觀察到的現象是,很多學生寫不出作文根本不是英文問題——因為事實上,那些作文題目盡管貌似簡單,但是實際上很可能就算讓他們用中文寫也不一定寫得出來。更多的時候,他們不是不會寫英文,而是干脆沒什么東西可寫,哪怕讓他們用中文也一樣沒什么東西可寫。老外的文章并不是因為辭藻華麗句式復雜才值得看(任何文化都一樣——包括中文世界——討厭“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文風),而是因為好的文章簡潔、有效、樸素、具體、生動(想想看,在中文世界里,這樣的文風不也是被認為最佳的么?至少孫犁先生就這么認為。)平日里寫中文文章就是空話連篇的人,如何教會他用英文寫出“using clearly appropriate examples or details to demonstrate his ideas”(使用清楚恰當的例子或者細節論證他的觀點)的文章呢?(這一條幾乎是所有留學考試——TOEFL、GRE、SAT、IELTS……——中的作文部分的最重要評分標準之一)
這甚至不是中文問題,而是思考習慣問題。我常常調侃很多學生寫文章,“for example”的時候只能“for一個zample”(“for example”的諧音),甚至很多時候連一個都沒有——這是平日里沒有帶著問題觀察記錄的習慣造成的,與語言(無論是中文還是英文)甚至沒有任何關系。
大多數人沒有寫作的習慣。于是,很多人根本就沒有斟詞酌句的經驗。但是,很容易想象,一位在使用母語時經常斟詞酌句的人,對各類同近義詞之間的微妙差異就相對那些沒有經驗的人可能更加敏感。所以,這些人在學習外語的時候,同樣可能會自然而然地更多關注各類同近義詞之間的微妙差異,并且可以更加輕松地掌握。
同樣的道理,沒有大量朗讀經驗的人(很多人即便用母語也很少朗讀),往往對語言的韻律并無恰當的敏感。很難想象他們在學習外語的時候卻可以做到突然開始格外關注文字的韻律。而那些對母語的文字韻律就很敏感的人,在學習外語的時候,相對更有機會習得更加地道更加自然更加韻律感十足的語言文字用法。
大多數人事實上缺乏足夠的轉述能力(新TOEFL考試中很重視這種能力的測評),于是,我們身邊只有少數人能做到讀過一本書或者看過一個電影之后有聲有色地講述給他人,進而勾起他人一睹為快的欲望。我猜,差不多也只有這少數的人如果花費時間精力習得外語的話,最終同樣也可以做到用英語做同樣的事情達到同樣的效果。
閱讀母語的時候不注重上下文聯系的人,閱讀外語的時候往往更無暇顧及上下文聯系(因為有很多生詞需要處理,很多不熟悉的語法結構要解析),乃至于更經常“閱讀但不理解”。
剛才那道詞匯題的考點是“forage”,市面上的詞匯書里這個單詞取的往往是字典里的第一個意思,“名詞,草料、干草”。可是,這道題下的四個選項卻都是動詞,于是“forage”在文章中的詞性就只能是動詞。那它是什么意思呢?(很多人就是這樣被“詞匯書”給害慘了。)背過這個單詞的人也許會顫顫巍巍地猜想“草料”被名詞動用,那就應該是“feed”的意思。恭喜你!做對了!
可是這樣能夠做對這道題目的人究竟有多少呢?看看數字就知道了。最終做對這道題目的人只有35%。把那些靠亂猜做對的人數去掉的話,就相當于僅有26.25% (=35% X 75%)的人憑實力做對。可實際上,“forage”并不是什么所謂的“高難詞匯”,大學英語四級詞匯大綱中就有這個單詞,在每一本四級詞匯書的“F”列表里都有這個單詞。換言之,TOEFL考生里背過這個單詞的人應該遠遠超過26.25%這個比例才對。
然而,就算不認識“forage”這個單詞,能不能作對這道題呢?讓我們看看上下文。前面那句句話說,“白天的時候,鳥們出去干了件事(至于干什么了,暫時不知道)”(During the day, parties of birds will have spread out to forage over a very large area. ),后面那句話說“晚上它們回來的時候,其中的一些就吃飽了。”(When they return in the evening some will have fed well)現在,請聽題——“它們干什么去了?”這還用認識那個單詞么?連腦筋急轉彎都算不上,答案是“吃”去了么!大多數考生(至少七成以上)完全無法想象出題者有多么地體貼:出題者擔心考生認不出“fed”是“feed”的不規則過去分詞,還特意在后面再補上一個句子——“而另外的一些鳥幾乎沒吃著什么”(but others may have found little to eat.),用來說明“fed”其實就是“eat”!于是,題目要求考生在四個選項中找一個“fed”和“eat”的同義詞,那就是“C”選項,“feed” ——有什么理由做錯這道題呢?奇怪。
講解過后,讀者就可以明白這道題竟然有七成以上的人做錯有多么荒唐了吧?可是統計數據告訴我們這就是冷冰冰的事實——七成以上的人完全不具備上下文聯系能力。
七成以上。如果你覺得這個比例很驚人的話,相信我,1) 你并不孤獨;2) 你又錯了。讓我們來審視一下我們自己在母語世界里的表現罷。
> “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友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 ——《論語》(學而第一)
這三句話應該如何理解呢?目前中學課本里的解釋,基本上沿襲宋代學者朱熹(1130—1202)先生的解釋,這三句話的譯文大約是:
> 孔子說:“學了又時常溫習和練習,不是很愉快嗎?有志同道合的人從遠方來,不是很令人高興的嗎?人家不了解我,我也不怨恨、惱怒,不也是一個有德的君子嗎?”
錢穆先生(1895—1990)在他的《論語新解》中對這幾句話的解釋其實依然沿襲朱熹,并沒有什么新意,只不過是“新譯”而已。
> 先生說:“學能時時反復習之,我心不很覺欣暢嗎?有許多朋友從遠而來,我心不很感快樂嗎?別人不知道我,我心不存些微怫郁不歡之意,不正是一位修養有成德的君子嗎?”
兩千多年的時間里(直到今天也一樣),這種解釋一直占據主導地位。但是南懷瑾先生(1918年—)在他的《論語別裁》里提出了異議(也許他并不是第一個)。關于南懷瑾先生的具體解釋(南懷瑾先生對這三句話的解釋超過三千字),細節上我個人也有不同意的地方。比如,我不認為“友朋”中的“友”字是用來表示“有”字的借用字。“友朋”就是一個詞,表示“志同道合的人”或者是能夠在某一件事上“能與你做到心領神會的人”。然而,對一段寫于兩千多年前的話又怎么可能每個人都理解得全都一樣呢?
可是關鍵在于南懷瑾先生認為這三句話不應該是各自孤立的,而應該是相互關聯的;而之前的朱熹先生與錢穆先生全然不顧這三句話之間的聯系,任憑這三句話被理解的七零八落。僅從這一點上來看,南懷瑾先生要比朱熹先生和錢穆先生擁有更好的閱讀理解能力。理解文字的關鍵在于探尋文字之間的聯系,文字互不關聯就很難存在任何真正的意義。所以,我認為南懷瑾先生的解釋要比朱熹或者錢穆的都要好。
不得不承認,能夠做到像南懷瑾先生那樣閱讀并理解文字的人確實不多。但,某種意義上這是原本不應該的事情。閱讀的時候要聯系上下文,這不應該是很自然的么?當然應該。這是很難的事情么?當然不是。那為什么很少有人做到?估計只不過是因為大多數人最初的時候沒有養成好習慣而已。糾正難不難呢?以我的經驗來看,很簡單——甚至與智商無關。
我們的思考能力受到自身經歷的局限,與此同時,我們未來的經歷某種意義上取決于我們今天的思考能力。于是,我們往往一不小心就掉到死循環之中。不夸張地講,絕大多數人的所謂“悲慘命運”其實就是這么造成的。舉例來說,在一個惡劣的生活環境中成長的人更可能因其灰暗坎坷的經歷而養成消極的人生觀,信奉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之類”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信條,從不相信任何人,做事從來都是不擇手段;而他的這種人生觀又會進而影響他生活中的每一個決定,最終注定遭遇更加暗淡的結局。追求速成的人某種意義上也是這樣的。過去的生活經歷從未讓他有機會體會積累的好處。所以他們根本就沒有積累的動力和愿望,在他們看來 “速成”、 “捷徑”才是正途。而正因為他們的這種想法,他們的結果往往是到頭來才覺一場空。可是時間已經流逝,能夠用來達成愿望的時間更少了,于是就更希望能夠找到捷徑,能夠速成了。
同樣的道理,我們的外語學習能力受到我們母語學習經歷的局限。把母語修煉得更好,外語才可能學得好用得棒。所以,我常常建議我的學生,每天都要留出一定的時間(比如一兩個小時)閱讀好的中文文章。像那些中文系的學生一樣,常常要從文章中挑出一兩個精彩的句子,揣摩作者的立意、用意、選詞技巧,甚至韻律的把握,而后反復誦讀。潛移默化地提高自己的母語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某種意義上,一個人的思考能力,很大程度上受他語言文字理解能力、應用能力的局限。甚至有學者曾經斷言,一個人少年時期的閱讀習慣將伴隨他的一生——其實這種看法并不極端,某種意義上,我們每天都能看到很多人現在的生活在他很小的時候早就注定了,只不過他們自己并不自知而已。所以,適當提高一下自己的閱讀難度是有必要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讀《讀書》雜志就比讀《讀者》雜志更加劃算,而哪怕讀讀《讀者》雜志都比只看言情武俠小說或者《知音》之類的雜志不知道要強出多少倍。當然,以上的看法只針對在意自己思考能力的人有意義。很多只在意當前閱讀快感而不在意自己未來收益的人(這也許也是一種生活策略)就可以忽略以上的建議,自行其是就好。
李敖先生成年之后從未離開過臺灣,即便他口語發音很差,但他用英文寫的文章卻漂亮得很。林語堂先生的英文文章遠比中文文章更加深邃優雅。錢鐘書先生的英文可以讓很多牛津劍橋的教授自卑。某種意義上,我認為這些高人很可能并非擁有超人的智商才能做到如此令人驚嘆。更可能是因為他們本身母語就用得過人若干等。他們自己就是語言大師,于是對語言文字的方方面面都有過人的感受、認知、敏感和心得。于是,他們哪怕花費與常人相同的時間精力去琢磨外語,也必然使常人望而興嘆、仰之彌高。更何況,這些人習得母語的時候就相對于常人花費了更多的時間精力,擁有更多的經驗技巧,于是,他們在習得外語的時候,所需要耗費的時間精力自然而然就比常人更少(但他們過往的習慣會使得他們又自然而然地投入相對常人更多的時間與精力);與此同時,他們通過運用(在母語習得中)已獲得的經驗技巧還會使那些經驗技巧更加高超,于是他們的外語水平自然會使常人只能遠遠地望其項背而終生不得。
人們特別容易高估自己,絕大多數成年人對自己的母語水平過度自信。他們以為自己的母語水平很高,卻忘了另外一個事實:很可能他們的母語水平僅僅處在對母語使用者來說只不過是夠格的級別上。只不過,大多數成年人從學校畢業之后(按照我們的教育體系教學內容設置來看,更可能是高中畢業之后)不再被強制參加各種語文考試,不再有機會因考試成績差而自卑,于是自然而然地認為自己的語文水準已經“相當高”——“總比中學生強吧?”他們這樣想,可事實上還真的不見得。多少本科畢業生(甚至包括相當部分的研究生、博士)走入社會之后,竟然寫不出一份像樣的租房合同,或者竟然不能夠完全讀懂自己所簽寫的雇傭協議。很多人聽人講話、讀人文章之后常常斷章取義,其實并非出自故意,只不過是文字理解水平太差乃至于經常“聽不到”、“看不到”一些重要內容而已。不妨想像一下,絕大多數人(這個比例絕對會超過99%)無論多么認真地寫一篇文稿,無論自己反復修改過多少次,能夠正式出版之前,拿到編輯手里之后“一字都不需改動”的可能性幾乎是零——更可能的存在著一些有意無意的錯別字、或隱蔽或明顯的語法錯誤、自以為是的表達等等,往往需要另外一個人反復推敲才行。很多人忽視母語的修煉,像鴕鳥遇到危險時只顧著把頭埋起來一樣一頭扎到英語學習中去,其實不見得是有意而為之,更深層次的原因很可能僅僅是對自己母語水平的錯誤估計。
這么看來,語言學習要比健身難多了。大多數人只要能做到堅持三年,每周至少三天去健身房鍛煉兩個小時,就可以塑造出魔鬼身材,男人雄壯,女人窈窕。當然,這只有萬分之一的人做到(補充數據根據)。然而,語言的學習卻需要很多知識技能的支撐,而這些知識技能也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去獲得、去打磨。這些其他知識技能的積累反過來又會促進語言的習得、促進語言應用能力的提高,它們之間相輔相成。可見語言學習有多難——也就是說,不明就里想要速成只不過是幼稚造就的幻想而已。
有一次我到天津遇到一位出租車司機。他知道我是英語老師之后,說道,“現在是不是英語老師賺得很多啊?”我說“真的一般般……”我沒有撒謊,在這個國度靠教書是賺不了大錢的,只不過,賺的錢比較干凈而已。他接著說,“你看我們開車的,唉,可憐著呢……沒辦法呀,上學的時候不懂事兒……哎,你說,從現在開始,我就讓我兒子學英語,別的都不學了,只學英語,那是不是肯定學得比別人好啊?”這位司機顯然不是開玩笑,我也想很認真地回答他,可是我知道我很難短時間內給他講清楚,只好說,“應該是吧……”我知道他要是真的讓兒子那么做的話,其一,他兒子就算竟然真的聽話也根本做不到;其二,就算真的做到了也不會有好的結果;而我知道我這種敷衍不會害到任何人,因為其三,他兒子根本就不會聽他的——誰會愿意做那么無聊的事情呢?
所以,某種意義上我總是覺得如若某個人能把外語學得很好的話,那么這更歸功于他的小學語文老師多于他后來所有的英語老師。(當然,更多人的母語語文老師其實是自己——因為實在沒遇到過好老師……)
## 5. 十分鐘重修語文
這真是異常吊詭的事情:任何一種體制下的教育制度都在“寫作”方面無能為力——語文教育是如此地蒼白無力,乃至于各個國家的教育者都沮喪地發現年輕一代至少有半數在接受所謂的“高等教育”之后竟然連基本的“閱讀能力”都不具備。這是個“十分鐘教程”——讓我們重修一下語文。人人都會寫字,人人都有話可說,人人都應該能夠寫好文章;在這個文字發表空前容易的年代,文字更有力量。
### 第一分鐘:詞匯(Vocabulary)
最好換個角度重新認識詞匯。名詞是干什么的?名詞是用來記錄你所能夠感知的事物——管它是抽象的還是具體的。形容詞是干什么的?你用形容詞來記錄你對你能夠感知的那個事物的感知。動詞呢?動詞用來記錄你能夠感知的那個事物所發出的動作。那么最后,副詞呢?副詞修飾動詞的時候,是用來記錄你對你能夠感知的那個事物所發出之動作的感知;副詞用來修飾形容詞的時候,是用來記錄你對你能夠感知的那個事物的感知的感知。(這一分鐘的內容看起來比較拗口,只要能做到對這些文字斷句準確,理解無誤,那么僅在一分鐘之后就已經脫胎換骨——你對文字的感知已經大不相同。
### 第二分鐘:語法(Grammar)
你不一定要成為語法學家,但你起碼要知道基本規則。這就好像投資股市不一定非要先成為林奇或者巴菲特,享受電影不一定要先成為徐克或者斯皮爾伯格;但起碼要學習最基本的游戲規則。中文也好英文也罷,語法書一本就夠。了解基本規則之后,就開始動手寫字,把語法書當作地圖,需要什么就去查什么,查多了就全記住了——就好像一個地方去了好幾次之后就再也用不著查地圖了一樣。千萬不要相信那些鬼話,說什么“不用學語法”——人家發瘋是人家的事兒,你情愿當傻子相信瘋子,那是你的問題。
### 第三分鐘:邏輯(Logic)
邏輯應該是所有生物中人類所特有的得之不易的工具。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是最基礎的東西。但是,生活中運用邏輯時所要面對的是“不確定性”、“復雜性”。必然成立的三段論——比如,大前提:人都要死的;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結論:蘇格拉底必然會死的——往往沒有什么實際意義。生活中要處理的更可能是這樣的情形:大前提:政客通常都不可靠;小前提:奧巴馬當然是政客;結論是不確定的、分析是復雜的:奧巴馬到底有多可靠?追求邏輯上的準確所有的挑戰基本上都來自于一個人是否勇于面對“不確定性”與“復雜性”。
### 第四分鐘:文風(Style)
常見的文章起碼可以如此二分:文藝類文章與說理類文章。這兩類文章很不相同。基本上,文藝類的文章可能更注重修辭、更考究措辭、更華麗更天馬行空。然而,說理類文章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讓人看懂,傳遞信息,積累知識,交流經驗;因此說理類文章的文字最好“簡潔、樸素、有效、準確、具體”。當然,這不是鐵律,如果有能力用華麗的文字說清楚道理也不是不行;反過來,用樸素的語言敘述動人的故事也未嘗不可。但是所有希望自己的思考結果能夠有效表達的人都最好牢記這十個字的標準——僅僅十個字而已,卻已經足夠。
### 第五分鐘:修辭(Rhetoric)
修辭的力量不言而喻。所有的修辭之中也許只有“類比”是不可或缺的。類比的本質是“為了說清楚大家不熟悉的X,先去找一個1) 大家都熟悉的2) 與X(至少某一方面)最相似最接近的A,最終做到X對大家來說不言而明”。小學老師說“地球的構造就跟雞蛋的構造差不多”;中學老師說“原子內部的構造與太陽系的構造如出一轍”;對那些拿一兩個“反例”試圖反對某一觀點的人我們說“隨便哪一只破爛鐘表都能一天對兩次呢”……這些都是類比,類比的力量就在于此:它是我們作為人類從無知跨越到有知必須的橋梁。其它的修辭手段,有空就學,沒空就算——大不了更樸素一點沒有什么不好。
### 第六分鐘:知識(Knowledge)
字、詞、句、語法、風格、修辭等等,都是表達手段。沒有米,無論是誰再巧做不出飯吃。“求知”這個詞的意味實在是太過理想化,還不如用比較樸素的另外一個說法“做功課”。做好任何事情,都要提前做好功課。寫小說也好、寫教程也罷,都需要做功課;功課做得多了,知道的就多了,能夠用來思考的也多了,這些東西多到一定程度,寫出來的東西必然厚重、有質感。膚淺的文字之所以膚淺,一句話:作者沒做功課。知識改變命運,只因為一個人獲得新的知識之后,他的整個世界都會因此發生變化。相信我,功課無止境。
### 第七分鐘:溝通(Communication)
有效表達只是最基本的層次,有效溝通才是真正的目標。從多個角度出發思考已非易事,從反對自己觀點之人的角度出發思考問題難上加難。但如若做不到這一點,就無法做一個好的聽眾、好的讀者。輸出取決于輸入,是不變的真理;不吃草的話牛是擠不出奶的。溝通不僅僅是為了說服,更多是為了獲取反饋。溝通的技巧最重要的只有一個:不要認為自己與自己的觀點是一回事兒。做到這點,就很容易看到種種反饋之中的寶貴之處。對做不到這點的人來說,逆耳的不僅僅是忠言,甚至就沒有聽著順耳看著順眼的東西——可憐、可悲。
### 第八分鐘:實踐(Practice)
經驗需要積累,而積累只能通過實踐。所謂“下筆如有神”一看就是不會寫文章的人才可能相信的癡心妄想。好的文章從來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好的文章從來都是改出來的。所謂的“靈感”也更可能在實踐中閃現,而不大可能憑空而出。作者寫字就好像司機開車一樣。司機要積累到一定的駕駛里程,才可能遇到所有可能遇到的安全問題,于是終究有一天經驗足夠到有可能回避一切危險。作者也一樣,寫字多到一定程度才可能知道文字的種種屬性——不大可能通過某一本寫作教程就理解所有文字的屬性。不僅要多寫,還要為了寫好而做更多的功課,這是良性循環的起點。
### 第九分鐘:技巧(Skill)
技巧這東西要等到明白究竟可以在哪里用得上的時候才容易學會。當前這篇“十分鐘教程”里所提到的十個方面之中,個個都需要技巧。通過一定的實踐,無論是誰也都會自然而然地掌握一些技巧。但有一個方面的技巧是應該最先打磨的——獲得知識的技巧:從觀察到聆聽,從閱讀到反芻,從讀書到筆記,從使用圖書館到使用搜索引擎,一切獲得知識的手段需要技巧,并且還需要不停地打磨這些基本技巧。其次是邏輯思考的技巧,再次之是溝通的技巧。這三項是應該排在其他技巧之前,因為打磨任何一項技巧都需要時間,時間有限的情況下,只能劃分輕重而為之。
### 第十分鐘:修正(Rectification)
沒有人從一開始就能做到完美。正如一篇好文章是要反復修改才能成為好文章一樣,一個作者也要反復修正自己才能成為好作者。幾乎一切都需要修正,并且需要反復修正——只要時間允許。前一分鐘說每一項技巧都需要打磨,這一分鐘要說的是連技巧都要反復修正。甚至,還有些時候要把一切都完全推翻從頭再來,這需要的不僅是勇氣,還需要耐心與智慧。讓自己的心智保持開放,知易行難的原因在于其中蘊含著痛苦——打破牙齒和血吞(曾國藩語)的痛苦。
## 6. 如何看電影學英語?
“看電影學英語”曾經是我頗為不屑的一種方式。一直以來我有個小小的偏見:一切花哨的東西都是不可取的。事實上,到今天我也不覺得“看電影學英語”是什么捷徑。然而,學生中也好,讀者中也罷,好像有很多人真的想通過“看電影學英語”——他們的根據無非是“要有興趣才行”——其實興趣根本沒那么重要。
二零零八年,我在銀川的唐中講座,會后與一小女生閑聊,她提起自己有些科目成績不錯,因為感興趣,而另外一些科目不理想,因為她不感興趣。我想了想,告訴她,“能把感興趣的事情學會并做好,這誰不會呢?真牛的是‘盡管沒興趣,但只要該學就能學會,而后也能用好’……”。時過境遷,那女生也應該高考過了吧?不知道她當時是否真的聽懂了呢?
然而,作為老師,其實有很多的時候并不該太過在意學生的出發點是否正確恰當,無論基于什么原因,想學本身就已經相當難能可貴。所以,廢話少說,無論如何都應該給那些想“看電影學英語”學生提一些有效的建議。
下載到自己想看的、喜歡看的之后,首先去Google搜索英文字幕。搜索關鍵字大抵上用這樣的格式即可:
> “電影名 發行年份 English subtitle”
比如,想找的是“12怒漢”的英文字幕,那么就要搜索
> 12 Angry Men 1957 English subtitle
只要不是太新、太冷僻的電影,大多都能很容易用Google找到英文字幕。
字幕有很多種格式,建議只下載“srt”格式的英文字幕,因為這種格式的字幕可以直接用記事本程序打開(這種文件本身就是文本文件)。
用記事本打開字幕文件之后,“Ctrl+A”(全選),在“Ctrl+C”(拷貝),把字幕內容拷貝到Word文檔中去,而后,精讀。
把不認識的詞全部查過——也要注意識別詞組——而后制作一個屬于你自己的詞表。(參考之前的“如何把MS Word打造成學習利器”)。
然后再開始看電影。先嘗試一下完全不用字幕行不行;如果吃力的話,才把英文字幕打開。注意:絕對不要看中文字幕,看不懂英文就去查詞典。
而后再找時間把之前制作過的詞表復習兩三遍,抽空再看一遍電影。
講到這里,一定會有讀者說,“那豈不是太羅嗦?一點樂趣都沒有了……”相信我,我肯定不是第一次聽到這樣的抱怨(**怕麻煩的人啥都做不好**)。但是,這種抱怨是短視的——無論是誰,都不用這樣羅嗦一輩子。三五部電影之后,就會發現自己提高神速,大多數影片都可以理解個八九不離十了。
總體來說,靠看電影提高英語的程度相當有限。電影也好電視劇也罷,畢竟更多是靠畫面講故事的,大多數電影動作比對話多。喜歡看動作片、槍戰片的同學更是如此,更多聽到的不過是“Drop it!”或者是“Go! Go! Go!!!”之類的“片語”而已。即便是文藝片中的對話,所用的詞藻也相當局限——無論如何都不如“海量閱讀”來得直接來得有效。
劇集與劇集的差異也非常大,像24、Lost、The Sopranos之類的劇集,基本上是2000詞匯已經足夠,一些歷史劇所需要的詞匯量就要稍微大一些,比如Rome、John Adams等等。另外一些劇集看起來好像難度很高,其實不然。典型的就是House M.D.。剛看的時候會覺得充斥著大量醫學名詞,可一兩集之后就明白一共就那么一百來個詞,比如MRI,spasm什么的,到最后,就算醫學相關內容聽不懂也無所謂,因為劇情精彩的部分都跟醫學無關。還有一些充滿了俚語的劇集,比如Dead Woods,對初學者意義并不大,那樣的俚語就算學來,幾乎沒有什么用武之地的。The West Wing是將一幫精英如何運營美國白宮的,所以,其中的臺詞質量詞藻華麗,句式精彩,邏輯精巧,難度頗高。私下推薦給一些學生看過,結果發現只有極少數學生感興趣,大多數人其實只不過是“圖個樂”而已,至于“學習”么,只不過是“圖樂”的借口而已。
## 7. 不要再當“初學者”了!
這本書的初稿與2010年的4月份就已經完成。到2011年年初重新定稿期間,已經在網絡上大面積傳播。很多讀者問:“這本書是面對哪個群體的?”甚至此書的編輯們也問類似的問題:“這樣大段的英文放在那里也沒有翻譯,適合初學者么?”
我只好把已經說過的話拿出來重新說一遍:我希望所有的人再也不要把自己當作初學者。掌握一門外語沒什么了不起的,無非是花點功夫罷了。
在外語習得這件事情上,可以肯定,基本上所有的玻璃頂都是自己設置的。認為自己是“初學者”的害處在于,一旦如此認定,接下來的一切無能都是理所應當的:“我是初學者,聽不懂才是正常的……”、“我是初學者,讀不懂不奇怪……”、“我是初學者,肯定說不好……”這些想法是那么地自然,那么地合理,乃至于不知不覺之間,就被這種想法所牽制,結果就是:一輩子都是初學者。之前在第三章里提到很多人以為要“循序漸進”所以堅持聽VOA SE節目的結果卻是產生了依賴,心甘情愿地停留在“只能聽懂VOA”的境界。
別再把自己扮成“初學者”了,那不應該是你。 初中英語課本學完之后,你就已經是“英語使用者”了,你早就可以像母語使用者一樣,邊用邊學,邊學邊用,用到享受還接著用……
> 遇到讀不懂的怎么辦?
**——查詞典唄!**
> 查了,可是沒查到怎么辦?
**——換本詞典再查唄!**
> 查了好幾個詞典都沒查到怎么辦?
**——Google唄!**你把看不懂的那句英文前后加上引號輸入Google的對話框,然后再補上一句中文“什么意思啊?”而后按回車鍵……如果你正在閱讀的是流行的文本,那么相信我,一定早就有人在你之前沒看懂過,而他們中的一些人肯定在網上問過,而這些問題往往早就被回答過……(Google能回答各種“奇怪”的問題,比如,“John”為什么被翻譯成“約翰”?)
如果你不會使用Google,那就在Google的對話框里輸入“如何使用Google”而后回車,看看搜索結果……
這不是什么需要“拿出勇氣”才能做的事情,這只不過是應該做的事情而已。
最近兩三年里,國內的英語使用者的水平正在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盡管比例上依然是少數,但已經有相當多數量的人改變了觀念,走上了另外一條路。2010年年底,我去深圳中學講座,了解到很多高一高二的學生,一年讀50本以上的英文書。這樣的數量當然會令很多人跌破眼鏡。可實際上,這只不過是正常人正常地使用語言的量級而已。想想吧,當年你讀高中的時候,不也是一下午讀完一本小說么?一年讀50本書,只不過是一周一本的速度而已,實際上并不夸張。這樣大量閱讀的孩子,在沒有參加任何培訓班的情況下,去考TOEFL,隨隨便便就是110分以上,去考SAT,2300分以下基本上不太可能。這就是國內正在發生的事情。據我所知,現在國內很多著名中學孩子都是這樣的,比如,南京外國語學校、長沙雅禮中學、東北育才中學、北京四種、太原五中……而那些腦子早就被限制住了的家伙們呢?我所知道的國內絕大多數英語專業的大學生一年讀英文書的數量不會超過10本。這就是差別,這就是觀念差異造成的結果。
別再拿“初學者”、“愛好者”什么的騙自己了!
**上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