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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們要澄清一件事情:我們實際上不是體育迷。每次我們的太太們在電視機前為了籃球或者足球比賽歡呼雀躍的時候,我們總會撓撓頭皮覺得這有什么好激動的。但不管怎么說,我們畢竟是見證了20世紀90年代初芝加哥公牛隊的輝煌(順便說一句,這是一支籃球隊)。我們當時都住在芝加哥,全國媒體在這里聚集了好多年,來報道這支傳奇球隊。 那么我們在電視和報紙里聽到最多的是什么?不是球隊本身,而是邁克爾·喬丹,球隊的超級巨星。全世界的球員都想成為喬丹那樣的明星。我們可以看到他在其他球員周圍跳舞轉圈圈,在電視廣告里也能看到他。他演了一部很傻的電影,在其中他和一群卡通人物一起打球。他是大明星,每個小孩子都會在球場里偷偷練習打籃球,希望將來有一天也能像他一樣。 程序員其實也一樣,我們也會有自己崇拜的偶像。萊納斯·托瓦茲、理查德·斯托曼、比爾·蓋茨——這些改變了世界的英雄都作出了了不起的貢獻。畢竟萊納斯靠自己就寫出了Linux不是嗎? ![要小心自己本能地去崇拜事物](https://box.kancloud.cn/1db01cc48e2f59825055eca8e079915c_586x451.jpeg) 要小心自己本能地去崇拜事物 其實萊納斯只是寫了一個可以工作的類UNIX內核的初級版本,然后把它貼到了郵件列表上而已。這并不是一項簡單的任務,而且它也的確是一項了不起的成就,但是這真的只是冰山一角而已。Linux 的規模是這個的幾百倍,有幾百名聰明絕頂的程序員參與了開發。萊納斯真正的成就是領導并協調他們的工作,Linux 之所以如此耀眼完全是這些人通力合作的結果(另外,UNIX 也是由貝爾實驗室里的一小群天才寫出來的,并不完全是肯·湯姆森和丹尼斯·里奇的功勞。) 同樣的,自由軟件基金會的軟件都是由斯托曼編寫的嗎?他編寫了第一版Emacs,而bash、GCC,以及所有其他運行在Linux上的軟件都是由幾百名程序員負責的。史提夫·喬布斯領導的團隊開發了麥金塔電腦,還有比爾·蓋茨,盡管他為早期的家用電腦編寫了 BASIC 解釋器,但其實他更大的貢獻是圍繞MS-DOS創辦了一家成功的軟件公司。可是這些集體榮譽都被算在了他們這些領袖的頭上。 那么邁克爾·喬丹呢? 我們還是一樣崇拜他,但事實上他是不可能靠自己一個人就贏得每一場籃球賽的,他真正天才的地方是他和球隊一起打球的方式。球隊教練菲爾·杰克遜是非常聰明的一個人——他的教練水平是毋庸置疑的:他知道單靠一名球員是無法贏得冠軍的,所以他圍繞喬丹打造了一支“夢之隊”。這支隊伍干勁十足,耀眼程度完全不亞于喬丹。 既然如此,我們為什么還是不斷地去崇拜這些故事里的主角呢?人們為什么為明星代言的產品掏錢?為什么我們會想要去買米歇爾·奧巴馬<sup>1</sup> 的裙子和邁克爾·喬丹的球鞋? 明星的號召力是很大的。人類會本能地去尋找領導者和榜樣,崇拜他們,然后模仿。我們都需要榜樣的激勵,編程世界也不例外,“技術英雄”的現象幾乎都要被神化了。我們都想要寫出像Linux那樣改變世界的東西,或是設計一門了不起的程序語言。 從內心深處來講我們都默默地希望自己是天才。極客的終極夢想就是得到一個激動人心的靈感,然后閉關數周甚至數月將它完美地實現出來,最后向全世界發布自己的作品,名動天下。同行們會折服于你的聰明才智,人們會排著隊來買你的軟件,名望和財富更是唾手可得。 不好意思先等一下:醒醒吧,你很可能不是什么天才。 當然我們并無惡意,你肯定是一個很聰明的人,但是你知道這個世界有多少真正的天才嗎?的確,你能寫代碼,擁有這種能力已經算是人群里的聰明人了,但問題在于即便你真的是天才也是不夠的。天才也會犯錯,好點子和高超的技術并不是軟件成功的充分條件,你的職業生涯能否成功完全要看你能不能與人合作。 事實上所謂的天才傳說只是我們缺乏安全感的一種表象罷了。很多程序員都害怕和別人分享他剛剛開始做的東西,因為這意味著同行會看到他們的錯誤,從而知道這些代碼背后的作者并非天才。這里引用本的博客上某位程序員的留言: >[info] “如果別人看到我未完成的作品,我會非常忐忑,覺得他們會因此對我產生質疑,把我當成一個傻瓜。” 這是程序員這個人群里很普遍的看法,所以最自然的反應就是躲起來不斷地努力工作。只要沒人看到你犯錯,你就還有機會最終一鳴驚人。所以產品完善之前還是先藏拙吧。 不愿獻丑的另一個原因是害怕別的程序員會偷走你的創意,然后搶先發布。所以只要保持低調,創意就不會被偷走了。 我們知道你現在可能會想:那又怎么樣?難道我們不能按照自己的方式工作嗎? 事實上還真的不能。我們可以斷定你這樣做是不對的,而且錯得離譜。讓我們來告訴你為什么。 * * * * * > <sup>1</sup>第一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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