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6章 交流
# 第六章:交流
## 1.學會傾聽
正如沒有人認為自己不會說一樣,幾乎沒有人認為自己不會聽。可事實上,大多數人并不懂得應該如何有效地傾聽。從某種意義上講,交流的有效與否往往更取決于聽者而非說者,反過來說,失敗的交流往往源自聽者的疏忽。不夸張地講,傾聽能力的強弱,幾乎能夠決定一個人的命運,因為絕大部分時間里,任何一個人的生存和發展都依賴聽某些人的話,或者,反過來,依賴某些人聽他的話。
人們總以為傾聽能力是與生俱來的,并且自然而然地認為閱讀能力比傾聽能力更難養成(當然也就更想當然地認為閱讀比傾聽重要)。這種認識導致正規教育體系在長達10多年的教育過程中,從未有過針對母語的“聽力”課程。教師在課堂上對一屆又一屆的學生重復教授同樣的內容,而臺下的學生居然永遠只有少數能夠全面把握教師所講述的信息——傾聽能力的巨大差異也許是這種永恒尷尬的最好解釋之一。
人類講話的速度往往遠低于思考的速度,所以我們在傾聽的過程中常常會出現走神的現象。剛開始走神的時候,持續時間不會太久,也許只有幾分之一秒,但就在這一瞬間,大腦也能處理許多信號。因此,當大腦“神游”歸來時,我們往往發現自己并未錯過什么重要的東西。于是,大腦又開始自動走神,這一次可能要比之前更久,因為大腦早已“證明”過自己“游刃有余”。而再次歸來之時,大腦也許還會“印證”自己并未錯過什么……于是,走神的次數越來越多,時間越來越長……
如此這般下去,終究會出現真正錯過重要信息的情況。另一方面,說者為了講解清楚來龍去脈,往往不得不把重要的信息,比如重要的事實、迂回的說理、意味深遠的結論,放在后面。從總體上來看,說者發出的信息越來越重要,可是聽者接收的信息卻越來越少、越來越零散。
經過一次又一次的走神,聽者“印證自己并未錯過有效信息”的判斷就很可能只是幻覺。我們的大腦有一種模式拼接能力:在處理零散信息的時候,會不由自主地將它們按照某種之前曾經遇到過的模式拼接起來——并總是以一種我們自以為有意義的模式。[九一一襲擊事件](http://goo.gl/5rZC7)發生的時候,人們在雙塔煙霧中看到的“魔鬼面孔”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雙塔煙霧中的“魔鬼面孔”。
這也可以解釋生活中經常出現的這種情況:
甲向乙提起“你當初不是說……?”的時候,乙大驚失色地喊道:“天哪,我什么時候說過……!”不能排除乙記憶力差的情況,連自己說過的話都不記得,但是另一種情況更可能發生——甲把乙所說的話完全理解成了另外一個樣子,甚至可能與原意相反。這也就導致另一種讓人無奈的現象產生:人們只能聽到自己想聽到的,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
然而,模式拼接能力也不是全然無用的東西,否則我們的大腦就不會進化出這種能力了。但是,它也有相當大的副作用:很多人并不是“不懂裝懂”,而是“真誠地相信”自己確實懂了——托模式拼接能力的福。
另外,并非每個人都需要同等的傾聽能力。如果我需要獲得更多信息甚至更多知識,傾聽能力就非常重要,對未來的影響也相當大。而如果我是“獨行俠”,那么就算我是聾子又如何呢?反正我連話都不用說。但是,一旦我需要與他人協作,無論是作為團隊成員還是團隊領導,都馬上會極度依賴傾聽能力——自己的和他人的。
人并不是天生就有模式拼接能力的,這種能力依賴一定程度的已知信息。如果一個人從未在什么地方見過所謂的“魔鬼面孔”,那么他就不會在濃濃的煙霧中“識別”出那張“魔鬼面孔”。某種意義上說,模式拼接能力是學習的副產品,它會隨著已有信息的增多而越來越強大,馬爾科姆·格萊德威爾說的“[閃念](http://goo.gl/8Am3Q)”其實指的就是這個東西。
盡管這種模式拼接能力與世間萬物一樣有固有的局限,但它也跟世間萬物一樣,能夠被“有心人”主動利用、主動控制。對“有心人”來說,幾乎一切問題的解決方案都源于“自知”。因為擺脫局限首先要去了解局限、了解它的根源;而除了時間之外,人生中的局限大多來自自身。
以“自知”為起點審視模式拼接能力的運作機理,我們很容易得出結論:必須想辦法獲得一種或者一些能夠用于鑒定已知信息有效性的知識。我把這類知識稱為判定類知識,以區別于其他知識(我將其稱為概念類知識)。生活中,有些人比另外一些人更懂得“眼見不一定為實”的道理——這就屬于判定類知識。20世紀50年代之前,人們還不懂得雙盲測試的重要性,所以也基本上不具備鑒定一些特定信息的有效性的能力。
不得不慨嘆的是,從某一個領域中誕生的重要理念傳播擴散到生活中其他領域所需要的時間,往往長得超乎人們的想象。比如,計算機領域的“[面向對象程序設計](http://goo.gl/zgxPY)”是一個革命性的概念,盡管目前各個領域的精英們都已經漸漸開始使用這個概念(比如,[《無間道》](http://goo.gl/OCLXT)這種劇情復雜的電影,就是運用這種理念才拍出來的),但所有公眾都能理解這個概念的那一天還遙遙無期,若是等,都不知道要等到哪輩子(亞里士多德2300多年前提出的[三段論](http://goo.gl/i94Vk)到今天也不是所有人都理解的)。再比如,雙盲測試目前普遍被認為是一個醫學概念,可事實上,這個概念可以應用到幾乎所有涉及認知的領域——教師群體中普遍存在的各種各樣的(甚至相互矛盾的)教育方法、秘訣,甚至所謂的“理念”,大多經不起雙盲測試的考驗,可是這個群體中的大部分人根本就沒聽說過雙盲測試的概念,更不消理解它的重要性了。
有了一些判定類知識后,我們在日積月累的過程中,要盡量用這些知識可靠地鑒定自己大腦中所存儲的已知信息(大多是概念類知識)的有效性。這并不是要在交流的時候做的事情,但是在交流進行的每時每刻,這些已知信息都在起作用,而這些信息的有效性決定了交流過程中“理解”的質量。因為人在理解一樣東西的時候,都會不由自主地調動一切已知信息去和它進行匹配。
這個提升傾聽能力、改善交流狀況的解決方案并不直觀,也因此往往被拒絕,或者干脆被忽略。人類就是不喜歡不直觀的東西,因為不喜歡,也就自然不接受,反過來,對不能接受的東西,也自然越來越不喜歡。這種傾向究竟有多嚴重,從一件事情就可窺見一斑:直到大學階段,學校才開始正式教導學生寫論文之前要做研究,可是最終大多數學生還是反過來寫論文——先隨便弄出個結論,而后再去做能夠印證那個結論的研究工作。
然而,對“有心人”來講,這是一場正常的、必須的、不可回避的、曠日持久的,甚至最終是有趣的、一個人的戰斗。不斷收集、整理、修正自己的判定類知識,就好像是為自己編織一張“濾網”,以阻止無效的概念類知識的進入。同時,這張“濾網”也應該是雙向的,可以把概念類知識中有效的部分留下,而把無效的部分排除。所謂“有心”,其實就是指有這張“濾網”。人與人“濾網”質量的區別,很可能就是人們所說的思考能力的區別。
聽者走神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他們并不知道聽的時候可以用多余的腦力做些什么——不知道正確的是什么,而同時又會不由自主地去做些什么,最終的結果當然就是做錯。
在了解“應該做什么”之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下“最不應該做的是什么”。
為了真正做到有效傾聽,最需要克制的就是“過早質疑”。盡管我們都知道不應該不假思索地全盤接受對方所說的一切,人們總在提倡的“質疑精神”也是非常可貴的,但是,在傾聽的過程中不善于控制自己、隨性發出質疑,是最妨礙有效傾聽的行為和心理。
說者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的必要信息講完,尤其是在說者必須展示一個復雜的說理過程及其煩瑣但又重要的細節、事實、證據之時。打斷對方的講述,提出自己的質疑,不僅提高了說者有效表達的難度,更增加了自己獲得對方講述全貌的難度。這并不是偶然的:不成熟的人、思維簡單的人更傾向于頻繁地插話,并且他們總是認為“我已經了解你要說什么了……”
沒有人從一開始就成熟、強大,但只要有一兩次能夠真正忍住自己發出質疑欲望的經歷,就可以得到足夠的教訓,并進一步養成耐心等待到最后再發出疑問的習慣。事實上,如果真的能把這種欲望克制住,人們往往會驚訝地發現:聽到最后一刻的時候,自己對講者論述內容的理解發生了變化,自己的疑問也發生了本質上的變化——不管是好還是壞。
“過早質疑”同樣也會造成幻覺——覺得對方的論證不堪一擊。可事實總是與此相反。道理很簡單,講者剛剛開始自己的論述時,駁斥他的難度是最低的,于是“過早質疑”的人總會產生自以為是的幻覺,進而落入自我設置的陷阱,同時自我感覺良好。
“過早質疑”的另一個副作用是它會讓聽者不由自主地進入排斥狀態。盡管我們并不能像閉上眼睛一樣合上耳朵,但我們確實可以像“視而不見”一樣做到“聽而不聞”。大多數人在未經訓練的情況下,在聽的過程中只有兩種狀態——接收和排斥。總有一些人更易盲從,那是因為他們在聽的過程中更多地處于接收狀態;而總有另一些人更加頑固,那是因為他們在聽的過程中更多地處于排斥狀態。
稍加思考就會發現,排斥狀態更應該被提防。接收狀態本身并不一定有害——除非“接受”一切“接收”進來的東西。但是,排斥狀態會使一個人處于永無進步的狀態,因為拒絕接收,所以無法接受——“接收”并不等于“接受”的道理并不是每個人都懂。(這也是一個簡單而又實用的判定類知識。)
為了讓自己聽得更有效率,我們要牢牢記住這個簡單而又實用的原則:就算需要質疑,也一定要等到對方把話說完。
那么,應該做的是什么呢?在傾聽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利用多余的腦力處理兩個方向的信息:“回顧”與“預期”。所謂“回顧”,即使說復雜了聽起來也很簡單:說者剛剛都講了些什么?
可是,相對于閱讀過程,傾聽過程中的記憶難度要高出許多,因為在閱讀過程中可以隨時返回重讀,而在傾聽過程中往往需要打斷說者才能“回顧”。而問題在于,打斷說者幾乎總是“不好”的——要么不禮貌,要么不恰當,要么不可能……遇到“長篇大論”(不含貶義)的時候,隨著傾聽時間的延長,記憶的難度將會不斷增加。
“發現自己遺忘了太多信息以至于無法理解”會造成巨大而又無法解決的壓力。這種情況出現的時候,幾乎所有人都會產生“見鬼去吧”的情緒——這是唯一看起來“無害”的出路。
大多數人會對自己的記憶力過分高估。這個幻覺來自每時每刻都有一些確實可以記得住的東西,而記不住的東西恰恰則因為沒有被記住所以看上去“并不存在”。換言之,每時每刻都有“我記得住”的證據,而“我記不住”的證據基本上難覓其蹤。這也就是為什么總有那么多人真誠地相信自己考試成績差是因為“沒發揮好”。
相信自己的記憶力比自己估計得差(甚至差很多)是一個去除這一幻覺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因為只有相信這個事實,才能夠在傾聽的時候有意識地為了真正記住而反復(認真)回顧。在一些重要場合(課堂、會議等),也會因此真誠地借助輔助工具(筆記、照片、錄音等)來幫助記憶。很多人從小就對老師“一定要記筆記”的建議置若罔聞,準確地講,這種行為并非出自對老師的忽視或者鄙視,而是出自對自己記憶力“幻覺”的信任。
只有記得住要點,才能夠理順要點之間的邏輯關系。但更多的時候,理順邏輯關系本身并不難,因為說者總是會用“因為……”“所以……”“其次……”等語言線索來組織自己的內容。可是,有效傾聽、有效理解的關鍵在于那些隱含的信息。準確地講,那些隱含的信息不是“聽”到的,而是“想”到的——動用自己“多余”的腦力想到的。
說者的語篇內容可以分為兩類:事實和看法。如果是事實,那么我們就要花時間想想“他所陳述的內容真實性如何”。如果是看法,那么我們就要花時間想想“他的這個看法/意見的根源在哪”。再講下去好像就應該是“邏輯課”的內容了,可是絕大多數人之所以邏輯混亂,并不是因為邏輯這東西太難學,而是因為他們根本就不愿意去“想”——覺得“想”太麻煩。
其實,只要肯去花費時間和精力去“想”(不過是用上文的兩個“提問”作為起點而已),很多原本不可能“聽”到的內容就會“自動”浮現,而這樣做的人最終幾乎都會發現自己“邏輯能力超強”——起碼比自己想象得強。人真是奇怪的存在,要么錯誤地高估自己,要么錯誤地低估自己——也許這恰恰是“估”這個動作的必然結果。
如果能夠記住要點,并肯花時間和精力搜尋隱含的信息, 聽者便有能力做下一件更重要的事情:預期。
所謂“預期”,其實只不過是猜想“講者下一步可能會講什么”,但這個運用“多余”腦力做出的動作卻有諸多好處。首先,它將自動增強聽者的注意力;其次,它有助于正確把握和組織說者論述的內容;最后,它能使聽者“聽到”更多原本“聽不到”的信息。
最后,我們還要養成一個重要的習慣:一旦決定傾聽,就要主動幫助說者進入“傾訴”狀態。
在課堂上、會議中,打斷說者往往不禮貌且沒有必要,甚至會浪費他人的時間、破壞他人的注意力。不過,作為聽者,尤其是能被說者看到的聽者,給予說者鼓勵性的信號會使說者更容易地進入“傾訴”狀態。盡管我個人極端反對欺騙,但是,我發現哪怕遇到不喜歡的說者和內容(人們往往會因為討厭內容而討厭說者,或者反過來,因為討厭說者而討厭內容),適度控制自己的反感情緒對獲取信息也會有極大的正面作用——既然坐在那里,“聽而不聞”就是浪費自己的時間。
然而,當面對面交流的時候,聽者的反應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說者的狀態。盡管人們討厭自己講話時被打斷,但是也沒有人喜歡對沒有任何反應的聽眾講話。從本質上來看,傾訴其實只有兩種:第一種是不顧一切地說出來(比如在教堂里隔著紗窗向神父懺悔),第二種是講給喜歡聽的人。所以,給予說者適當的反應,是聽者為了有效傾聽必須做的事情。
在自己狀態不佳、心不在焉的時候,“馬上停止談話”是對雙方都有利的事情。一旦聽者決定傾聽某人的話,就要想辦法調動自己的所有感官去感受說者的一切表達方式,包括他的眼神、姿態、動作等,隨時隨刻盡可能地去想象說者正在經歷的情緒狀態。一旦聽者開始有意識地做這些事,就會不由自主地真正進入“傾聽”狀態。而后,更為重要的是,由于聽者的專注,說者也將不由自主地進入更深的“傾訴”狀態。
有些讀者可能會覺得以上描述不知所云,這是正常的,因為絕大多數人都誤以為“聽”是一個被動的動作,而“說”是一個主動的動作。而事實并非總是如此。善于傾聽的人往往會付出很大的努力——因為他們早已習慣,所以并不覺得也不可能覺得辛苦。另外,在很多時候,說者盡管在說,但他們的這個動作也許是被動的。回想一下,我們曾有多少次聽到一個人在一口氣說了很多話之后慨嘆:“我怎么會說這些?”
除了情緒上的反應,我們在更多時候需要通過邏輯上的反應來實現有效傾聽。如果讀者足夠敏感的話,就能體會出“那你的意思是……嘍?”和“那你的意思是不是……?”之間的微妙區別——前者多少有些武斷,容易導致誤解;后者卻只是清楚的確認,沒有任何副作用。為了能夠做到清楚的確認,那些善于溝通的人往往在恰當的時候使用這樣的句式:“那你看我這么理解對不對?……”說者這時會自然而然地想盡一切辦法表述清楚,甚至在這個過程中會突然發覺自己的疏忽之處,進而沒有壓力地進行自我糾正。
仔細觀察一下就會知道,生活中有多少原本認真的交談最終變成了激烈的爭吵。發生這種情況固然有說者的問題,但更常被忽略卻又更為重要的是,聽者沒有給出恰當的反應——該確認的時候卻武斷地下了定論,該回應的時候卻示以沉默,說者興高采烈的時候聽者卻意興闌珊,說者努力論證的時候聽者卻過早開始反駁……
## 2.說與不說
有一個極為常見卻又幾乎總是被忽略的現象:明明是同樣的話,自己說出來就不像那么回事。
每一句話,其實都是有歸屬的。“趕緊睡覺!”通常只有父母對不太聽話的小孩子說。“好好干!”一般是長輩或領導說給新人聽的。“親愛的”一般不是普通朋友之間的招呼方式……
在更細微的地方,這種歸屬造成的扭曲感會更嚴重。比如,如果不是班里學習最好的學生在大講特講學習方法,很多同學會不屑于聽。再比如,如果不是公認最冷靜、最善于思考的人,那么他說出來的話就算是對的,也很可能會被低估。
一般來說,我們可能獲得的建議是這樣的:得知道什么話能說,什么話不能說。這個建議的意思是,要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能說的話、該說的話、說出來別人能聽的話。
然而,更為有效的建議盡管看起來與上面的建議差不多,實際上卻有著天壤之別:通過努力、通過積累成為能說更多話的人。說這個建議更有效,是因為它相比前者更為主動,更為長遠。沒有人從一開始就擁有一切,生活中的絕大多數東西,都要靠努力爭取才能獲得。
在我年紀很小的時候,父親就告訴我:一定要想辦法不時做出令人敬佩的事情,這樣就會有人主動找你做朋友。我當時并不懂得其中的道理,直到自己過了30歲才意識到一直按他說的去做所帶來的巨大好處。“贏得尊重”是最不能急于求成的,也絕對不可能靠臨時抱佛腳實現。因為每個人都有足夠的觀察能力,而且這些人還會相互交流、互通有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尊重只能靠積累獲得,這是鐵律。
有時,我們知道自己說的是對的,可還是沒有人聽得進去。絕大多數人面對這種情況會多少有些失落,甚至憤怒,可事實上,這往往只說明一個問題——還沒有贏得足夠的重視。
沒有人會像我們自己一樣了解自己,也沒有人會像我們自己一樣關注自己。所以,每個人其實都多多少少會高估他人對自己的重視程度,又因為這個結論,進而低估他人的評估能力。要知道,重視和尊重來得往往比我們自己想象的晚很久。絕大多數人因為不懂這個道理,所以總處在“等不及”的狀態,反而弄巧成拙,一輩子不可能獲得哪怕是一點點的重視,更不用提什么尊重。
對于那些能夠聽得進去并肯認真思考這個看似簡單的道理的人來說,“話說出來之后有沒有人聽”是一個極為有效的自我評估標準。有人聽,就說明自己所處的狀態;話說了,別人卻“聽而不聞”,甚至有(對自己來說意外的)異常反應,就說明自己積累得還不夠。積累得不夠就接著攢罷。我一直覺得“攢人品”的說法不僅是有趣的,還是相當精巧的。
對很多人來說,“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在大部分情況下是最浪費時間和精力的做法。其實,[蘇洵](http://goo.gl/vmOSL)在說這句話的時候,并非到此為止,還是有下文的:“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百人譽之不加密,百人毀之不加疏。”當一個人不被認為是“能說那話的人”時,一般不大可能“百人譽之”,不是“百人毀之”就很好了。不被理解、不被合理評估對任何人來說都必然會帶來巨大的煩惱和痛苦。情緒的波動必然會干擾理智,進而影響表現——無論是學習上、工作上,還是生活上。[《論語》](http://goo.gl/ya6Nd)里有一句話:“可與言而不與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這是說要分辨談話的對象。可事實上,在分辨談話對象之前很可能要先分辨自己,所以,“可言而不言,失人,不可言而言,失言”。
> > 我個人認為,在分享知識的時候,“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是正確的;而在日常交流中,這個原則的適用性非常差。
> >
> > “可與言而不與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語出《論語·衛靈公第十五》。
## 3.共生狀態
以下言論普遍存在于我們的生活之中:
>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真理。(Everyone makes his or her own truth.)
>
> ?一個人的真理在另一個人那里就可能是謬誤。(One person’s truth is another person’s error.)
>
> ?真理是相對的。(Truth is relative.)
>
> ?真理總是在不停地變化。(或者:真理并非一成不變。)(Truth is constantly changing.)
>
> ?任何觀念都是平等的。(All ideas are equal.)
從這些觀點里可以看出,不同的人對相同事情的看法多少都有些差異,然而,一個人并不是天生就知道這種情況的。一個剛出生的嬰兒并不知道自己是誰,它甚至無法把自己與周遭的世界從意識上分離開來。它會以為自己就是一切,一切都是自己。它餓了就哭,哭了就有吃的。于是,它會覺得自己餓的時候全世界都餓,自己痛的時候全世界都痛,自己動的時候全世界都在動。心理學稱這種狀態為“共生”。據說這種狀態大約會存在5個月左右,過了這個階段,嬰兒就可以逐漸把自己和這個世界分離開來。比如,它可以意識到媽媽與自己并非同一,也開始慢慢知道什么是自己的手、什么是自己的腳……
脫離共生狀態的過程非常痛苦。擺脫這種共生狀態實際上完全是不得已的,如若可能,每個人都有隨時返回共生狀態的欲望,因為在那種共生狀態下,一切都好像由自己掌控。最無能的狀態被理解成為最自由的狀態——這是多么可怕、可悲、扭曲的錯覺?
然而,幾乎沒有人在意那種感覺是不是錯覺,只是知道那種感覺棒極了。所以,人們在年少時會為了遇到同生共死的“朋友”而甘愿赴湯蹈火,在青春期會為了“愛情”而不惜飛蛾撲火,在成年之后也依然會為了遇到“知己”而熱淚盈眶、激動萬分。“粉絲”的狂熱表現也出自共生狀態。如果看到對立球隊的球迷吵架甚至大打出手,我們就能很清楚地觀察他們的具體狀態。他們原本都是理智的人,可在那一瞬間,他們分不清自己和他們迷戀的對象之間的區別——對他們來說沒有區別,他們和他們的迷戀對象是一體的、榮辱與共的。也因為如此,才可能出現親人竟然因為一個“外人”而反目的情況。
> > 在足球(準確地講是“看球”)這方面他們一直處于共生狀態,只不過,在劇烈沖突出現之前,那共生狀態對他們的影響處于“潛伏期”而已。
所以,如果不經教化、不經訓練,或者不經自我掙扎,人有可能一生都無法從思想上擺脫共生狀態。而在現實中,我們也確實可以看到很多人在思想上一生都處于共生狀態。
我們必須讓自己脫離思想上的共生狀態。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們需要不斷尋求真相,而尋求真相離不開討論。很多時候,我們必須與人交流、討論。為了避免在討論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麻煩,浪費不必要的時間,我們必須深刻理解以下三個討論原則。
> > 有時,這種麻煩所造成的時間浪費是不可想象的。比如,你可能會因此得罪某個小人,他懷恨在心,在將來的某一時刻做出不利于你的事情,至于后果有多嚴重,不可估計……
### 第一個原則:有意義的討論的前提是雙方不僅要“相互競爭”,更要“相互合作”
我們有句歇后語: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為什么呢?因為講道理是需要前提的。雙方想要進行有意義的討論,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理性討論基本原則”。比如:沒有確鑿證據之前不能隨意做出判斷;有了確鑿的證據,結論就算令人難以接受也必須接受;錯了就要承認并進行改正;對了也好,錯了也罷,不許向對方進行人身攻擊,對事不對人;誰有道理就聽誰的;如果雙方都有一定的道理,那就要看誰的理由更站得住腳,誰的結論更實際;如果雙方的提案都不好,那么只好“兩害相權取其輕”……可是,“兵”手里有槍,“兵”隨時都可以不守原則,拒絕與“秀才”合作,哪怕“秀才”再有道理也沒用。
> > > 亦可參見瓦茨拉夫·哈維爾先生制定的《對話守則》:
> > >
> > > 1\.對話的目的是尋求真理,不是為了斗爭。
> > >
> > > 2\.不做人身攻擊。
> > >
> > > 3\.保持主題。
> > >
> > > 4\.辯論時要用證據。
> > >
> > > 5\.不要堅持錯誤不改。
> > >
> > > 6\.要分清對話與只準自己講話的區別。
> > >
> > > 7\.對話要有記錄。
> > >
> > > 8\.盡量理解對方。
日常生活中,我們很少看到有意義的討論。大多數人由于種種原因并不重視“共同遵守理性討論基本原則”,動不動就忽視、放棄、違背這些原則。有多少次,我們會聽到這樣的話:“本來就是這樣的!”“就算道理是那樣,我也無法接受!”“滾!”“放屁!”“傻屄!”“你自己看著辦吧!”“行行行,就你最聰明!”“我不管了!”……
我很小的時候并不知道,某個基本原則被忽視、被放棄、被違背時都是有明顯信號的,就好像上面羅列出的那樣。等我有能力把這些原則想清楚并分類之后,我還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天真地以為自己可以向那些忽視、放棄、違背基本原則的人解釋清楚我們的現狀,再把討論拉回正軌——當然,許多年的掙扎被證明為徒勞。
如果我們作為討論的一方,發現對方已經不再“遵守理性討論基本原則”,那么就馬上停止討論吧,因為我們已經失去了討論的對象。就算對方不依不饒,我們也應該回避回避再回避,因為任何接下去的過程都已經不再是“討論”,而更可能是僅僅為爭而爭的“爭論”了。這種爭論的害處很多,比如浪費時間,比如影響情緒,比如把對方變成敵人,比如失去更多朋友……

如果我們作為討論的一方,突然意識到自己竟然已經不再“遵守理性討論基本原則”,那么就馬上停止討論吧,因為我們也已經不再是“討論者”,而更可能只不過是一個為爭而爭的“爭辯者”罷了。這并不說明我們傻,也不說明我們笨,只說明我們的提升余地還很大。每個人最終擁有的能力都是依靠積累獲得的。積累是一個過程,不是結果。想明白這件事,就很容易做到心平氣和,不至于像挨了打卻又無能為力的孩子一樣生自己的悶氣然后開始仇視社會。這樣的結果能說明的是對方確實更強大(至少在目前這個特定的方面),但想明白了就知道,這也沒有什么,因為他的強大同樣是并且只能是依靠積累獲得的——沒什么可不服氣的,回去繼續修煉就好。
### 第二個原則:真理是獨立存在的,它從來不會依附于任何個人或者集體
一旦有人認為自己掌握著真理,或者自己代表著真理,甚至自己干脆就是真理本身,他就可能已經陷入思維混亂的困境。不僅如此,他還會讓身邊的人遭受許多苦難。有人開玩笑說:地球上最虛偽的群體分別是神職人員、政客、律師和教師。這種揶揄事實上基于非常準確的觀察——這幾個群體中最不缺少的就是“經常認為自己掌握著真理,或者自己代表著真理,甚至自己干脆就是真理本身”的那些人。
> > 真理:此處指英文中的“truth”。“Truth”所表達含義的外延大于“真理”,亦有“事實”、“真相”之意。下文使用“真理”一詞指代“truth”。
我們經常用“自以為是”來形容上面提到的那些人。那種自以為是的人并不僅限于剛剛提到的幾個群體——他們幾乎無所不在;他們每時每刻造成的災難無法估量;更可怕的是,對這種情況,他們并不自知。《圣經》里提到這些人時只能這樣慨嘆:“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 > 語出《圣經·新約全書·路加福音23:34》,原文為“Father, forgive them, for they do not know what they are doing.”
其實,“自以為是”是每個人成長過程中必須經歷的階段,因為每個人生來都以無知為起點,而成長之路原本就是求知之路。個中辛苦,世世代代都有人慨嘆。莊子有云:“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牛頓悲鳴:“要學的東西太多,學會任何一樣東西需要的時間又太長,等我學完了,我就該死了……”求知的路不僅很長,而且很苦,走下去既需要心智的努力,還需要勇氣。所以,絕大多數人中途就會停下來,不再前行。他們安慰自己的方法是告訴自己:“我知道的已經夠多了。”很多時候,很多人只需要再向前跨一小步,就可以超越“自以為是”的窘境,只可惜,由于種種原因,他們一生都沒能意識到自己原本可以跨出的那一步。
> > 語出《莊子·養生主》
> >
> > 參見《引爆點》(*The Tipping Point*,2000),馬爾科姆·格萊德威爾著。
難以跨越“自以為是”的一個可能的原因是整個過程充滿了曲折。我們為了變得“有知”而掙扎;然而,掙扎的結果是我們將面臨更多“無知”。這種絕望就像希臘神話中的[西西弗斯](http://goo.gl/tfnp3)所面對的那樣:他因為太過狡猾和機智而得罪了眾神,(我唯一知道的,是我一無所知。)在死后遭到審判,被罰將一塊巨石推至山頂,但由于石頭到達山頂后便會自行滾下,西西弗斯只能永遠地重復推巨石上山的動作。但是,如果用自己的“有知”去平靜地接受自己的“無知”,我們就不會像西西弗斯那么倒霉了——一個人只要能夠平靜接受自己的“無知”,他的水平就已經接近蘇格拉底了。
> > 蘇格拉底也說過類似的話:“As for me, all I know is that I know nothing.”
雖然這個過程無比曲折,但歷史上所有偉大的教育者本質上都在為這件事情奮斗、掙扎,希求能夠教會下一代跨越“自以為是”。蘇格拉底的掙扎引發了恐慌:雅典法庭以“不信神”和“腐蝕雅典青年思想”的罪名判他死刑,令其最終飲下毒堇汁而死。尼采所說的“超人”指的也應該是跨越了“自以為是”這道障礙的人。托馬斯·叟注意到大多數人不經教化是很難跨越這個障礙的,但他同時也意識到,人如若無法超越這個障礙會有怎樣的后果,所以他發出了這樣的慨嘆:“每一代的出生,從效果上看,都相當于野蠻對文明的侵略,我們必須在積重難返之前教化他們。”
> > Each new generation born is in effect an invasion of civilization by little barbarians, who must be civilized before it is too late.
> > — Thomas Sowell,*A Conflict of Visions: Idealogical Origins of Political Struggles, Revised Edition*,Basic Books,2007,P. 167
看清了這件事,我們就可以得出這樣的推論:如果我們在任何討論中發現參與者里面有“自以為是”者存在,那么最好的選擇只有一個:退出討論。因為,只要他們存在,討論就不再是討論,也不會得出任何有意義的結果,繼續下去只會浪費自己的時間。而我們千萬不要自以為是到認為自己有能力、有時間、有責任、有義務教會他們“想明白”的本領,甚至帶他們跨越那道難倒大多數人的障礙,這任務幾近不可能完成。首先,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心智成長都是自己的事情,并且只是自己的事情;其次,這是幾乎每個社會都想系統地完成卻從來沒有成功完成的事情(因為每個社會中總是存在著另外一股強大的阻撓力量);最后,我們也應該考慮自身的安全,即不要被“吸血鬼”咬到,甚至最好都不要被他們看到。
### 第三個原則:真理不變,也不會因任何人而變;不停變化的只是人們對真理的解釋或者理解
在交流的過程中,如果有一方拋出這樣的話:“每個人都 (應當)有自己的看法,不是嗎?”對話就應該結束了,因為說這句話的人已經把自己的腦殼閉掉了,或者干脆是斃掉了。
我們在討論(甚至爭論)的時候,原本的焦點在于“事實”,而非“看法”,因為“看法”無法爭論——“看法”只是對事實的“理解”而已,“理解”本身又不一定可靠。盡管討論都是從交流雙方的“看法”開始的,但討論的最終目的是剔除“看法”、萃取“事實”、把理解中不可靠的因素過濾掉。
一方若是用“我要保留我的看法”作為最后的擋箭牌,他的意思其實是:“去你的,別再入侵我的領域了……”事實上,如果交流從一開始就以“看法”為焦點,那么就沒必要討論甚至爭論了——我把我的看法告訴你,你把你的看法告訴我,我們各自弄清楚對方的看法,然后各自考慮哪個更有道理,或者這兩種看法為什么可能共存……
對任何事實,每個人都有看法,這話不假,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這句話就是非常扯淡的了——對很多人來說,那看法究竟是不是他的,他自己也不知道。大多數人根本不思考,而少數肯思考的人的大部分又不懂得如何思考,所以,絕大多數人只不過是環境的產物而已。很多時候,所謂的“主流”觀點并非因為“正確”才成為“主流”,而是因為它恰好適合(或者迎合)那些不善思考、不愿思考的人的感覺。
大多數人的大多數看法,基本上都是被灌輸的,只不過對他們來說,那些“想當然”的看法早已與他們共生多年,不分你我。 我們每天都在不知不覺地接受很多看法。這些看法,越是隱蔽,就越是穩固。最終,它們會形成一個縝密的篩子,使我們只接受符合這個篩子的看法,而篩掉不符合這個篩子的一切。一個人經歷這個過程越久,就越分不清楚那些“已接受的看法”究竟是被灌輸的,還是自己的。
當有人以“每個人都(應當)有自己的看法,不是嗎?”來維護自己的“看法”的時候,他其實早就堅定地相信自己的這種手段是有效的,而事實又會證明這種手段確實是有效的:如果對方不是一個腦子清楚的人,他就會嘗試進一步說服對方,最終導致不歡而散;如果對方是一個腦子清楚的人,他就會偃旗息鼓,因為他明白接下去的對話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無論是在哪一種情況下,這種維護手段都好像是成功的、達到了最終目的的。于是,使用“每個人都(應當)有自己的看法,不是嗎?”這種手段的人,對這種手段的看法將得到進一步鞏固——這就是真理,這就是保護自己已有看法的最佳手段。可惜的是,連這個想法本身都是他們的枷鎖,而非他們的工具。
> > 他們誤以為很多想法是自己的,殊不知他們是隸屬于那些想法的。
### 小結
上面的推理可以解釋為什么邏輯書籍、哲學書籍甚至心理學書籍從來都對“人總是傾向于忽略第三個原則”這一問題無能為力,所有來自外界的教化與訓練通常也不了了之。解決這個問題,幾乎只有一個手段——自我掙扎。解決這個問題的力量若非完全來自自我,就根本不可能強大到能夠忍受那種把自己與外界分離開來的痛苦。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會說:心智成長是自己的事情,是一個人的奧德賽。這不過是一個選擇。是要做快樂的豬,還是痛苦的蘇格拉底?是甘愿享受虛假的歡樂,還是用長期的痛苦換取哪怕片刻的真正的幸福?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大抵上就是因為他選擇了滄桑的正道、體會了磨難,才肯為那“道”付出如此的代價吧?
> > 語出《論語·里仁第四》。
可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真正跨出那一步其實很簡單。如果你有一天終于跨出了那一步,就會理解為什么大多數在那一步之外的人從來都沒覺得跨出那一步有什么痛苦,而且你也能很快體會那一步之外的歡樂是怎樣的歡樂。如何跨出這一步,沒有人能幫得上你,你只能依靠自己。并且,要牢牢記住:正如沒有人能幫得上你一樣,估計你也幫不上別人。你可以為之努力,就好像我現在做的這樣,但,效果如何,不在于你。因為,你或許已經能夠明白:很多的時候,好的意圖不一定帶來好的結果……
## 4.正確復述
溝通在很多時候并不像看起來那么容易。事實上,在這個過程中,人們常常會因為某個參與者而導致“有效溝通根本不可能達成”。更具體一點說,如果甲與乙兩個人需要溝通,過程是:甲將他的想法用他的語言表達出來(即“編碼”),乙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甲的語言(即“解碼”),然后反過來再次進行。此過程可能重復數次。

但是,不同人的“編碼/解碼”機制常常也不相同。每個人的“編碼/解碼”機制都是依靠長期積累獲得的,而且深受環境的影響。比如,在一些地域,人們普遍認為“慷慨大方”是褒義詞,“精于算計”是貶義詞;而在另一些地域,人們普遍認為“精于算計”才是真本領,“慷慨大方”可能往往是智商不夠的表現。如果分別來自這兩個地域的兩個人在相互溝通的過程中沒有意識到這樣的差異,就算他們使用的語言相同,溝通的結果也難免扭曲。
況且,發送者生成他的想法——所謂“想明白”——本身就不見得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編碼/傳遞/解碼”這3個過程也不一定能夠協調無誤地實現。再加上即便接收者“解碼”正確,他還要把結果與自己的現有知識體系融合,而這也不一定能順利完成。正確、順利、有效的溝通到底有多難?這樣一說,就很容易理解了。
在這里,我們需要再著重討論一下“接收者”。假設我們扮演的是溝通中的“接收者”,并且除了我們的“解碼”過程外,其他的環節都沒有問題。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如何我們都可以這樣想:我們的“解碼”結果不見得正確。所以,為了保證溝通順利,往往需要添加一個驗證機制,或者說反饋機制。

在溝通的過程中,當我們聽對方(這里僅限于面對面溝通,不討論書面溝通)說完之后,應該自覺避免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肯定理解對了。我們不妨套用以下句式進行驗證、反饋:
> “你的意思是……,是嗎?”
或者
> “你的意思是……,我理解得對嗎?”
如果對方表示沒有問題,就說明討論可以進行下去;如果對方有異議,就要等待對方的重新表述或者我們的重新理解,直至在這一點上沒有異議。當然,這需要耐心,有的時候,甚至是無限的耐心。
我們常常可以看到溝通中的“接收者”使用的句型與剛剛使用的略微不同,他們說的是:
> “那你的意思是……嘍?!”
而后不等對方有所反應,就(群)起而攻之。這樣的“接收者”——或者出于無心,因為他們不曾仔細研究溝通的過程,不知道還應該有一個“驗證機制”存在才可以保證溝通的有效;或者居心叵測,利用對方表述的漏洞;更有甚者,干脆用“莫須有”的手段(這是一種邏輯謬誤,叫做“[稻草人謬誤](http://goo.gl/ExnSk)”)。
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這樣的“討論者”,還是干脆避開為好。就算他只是出于無心,也相當難辦,因為我們沒義務更重要的是估計也沒能力去改變他。進而,如若此人干脆就是居心叵測,我們哪里有時間繼續與他糾纏下去呢?
> > 英文中有個描述這種人的表達法,特別生動:“impossible person”。
## 5.勤于反思
在討論問題的時候,我們常常會被對方的“固執己見”挫敗,但在對方眼里,我們可能也是“固執己見”的,只不過是程度不同而已。事實上,每個人都有來自各個方向的局限,比如認知上的、經驗上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下面兩個深色的圓哪一個更大呢?

[艾賓浩斯錯覺](http://goo.gl/wZdVe)
答案是:它們的大小一樣。讀者有興趣的話,可以到[www.brainbasher.com](http://www.brainbasher.com)上看看,這個網站列舉了100多幅這類可以證明我們的視覺不可靠的圖片。當然,除了視覺,我們的聽覺、嗅覺、味覺、觸覺等各種知覺都并不可靠。
再舉一例。有一次我和一個朋友到一個商場里的餐廳吃飯,酒足飯飽之后,閑逛出來,站在路邊打車。那條街上出租車不多,等了好一會兒,才看到馬路對面右手邊駛來一輛空車,我們招手示意司機掉頭,那司機看到了,便準備掉頭過來。
隨著出租車的路線,我注意到我左手邊站著母子兩人(顯然他們剛剛從商場里出來,這之前路邊只有我們兩個人),也在向那輛出租車招手,而那出租車轉過彎來之后,停在了我們前面。朋友根本沒看到后面的那些人,直接打開車門坐了進去,隨后我也上了車。在朋友坐上車的時候,我聽到那小孩說:“咦?他們怎么搶我們的車?”當我跨上車那一瞬間,聽到那母親對孩子說:“他們有病!”
這樣的經歷告訴我們,每個人都可能出現“只看到部分事實”的情況。而“把部分事實當作所有事實”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它們也往往是各種沖突的根源。
> > 其實盲人摸象的故事天天都在發生。
所以,我們需要反思,并且要常常反思。下面列出幾個反思的要點。其實,以下的部分內容在之前的文字中也陸續提到過。
### 深刻了解經驗的局限
擺脫經驗主義的第一個技巧就是“了解經驗的局限”。
盡管比例很難確定,但是很多重要的知識都具備這樣的屬性:了解本身已經基本等同于掌握。“經驗存在局限”就是這樣的知識。但是,許多人常常會因為恐懼而放棄這種知識,轉而不顧準確與否,再次依賴“現有的、明知道并不完整的經驗”。
舉例來說,盡管從道理上每個人都能明白“在游泳池里如果抽筋了的話,只需要仰在水中不動就肯定不會沉下去”,可最終幾乎沒有誰會那么做,因為那一瞬間的巨大恐懼會打敗絕大多數人。同樣,股票投資的道理無論由多少人講解過多少遍,無論受眾聽的時候點了多少次頭,當股市大跌的時候,絕大多數投資者會選擇“割肉”而不是“補倉”。所以,擺脫經驗主義,不僅需要對道理本身的了解,還需要勇氣。其實,求知的路走到一定程度后就必須依靠勇氣,而非更高的智商。
> > 這個例子顯然會引起爭議。看不出道理在何處的讀者請自行忽略這個例子。
### 時時刻刻保持警惕
深刻認識了經驗的局限之后,我們要做的就是時時刻刻保持警惕。一般來說,每個人都會無比珍愛自己好不容易 “歸納”而來的經驗,以至很多人常常是“[手里只有一把錘子,看什么問題都像釘子](http://goo.gl/NmnjP)”。
經驗需要歸納,更需要經過演繹來論證。很多時候,不僅歸納經驗需要很長時間,通過演繹論證歸納出來的經驗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在未經演繹論證確定之前,最好意識到每次運用經驗都可能存在風險。實際上,“確定”常常是永遠也做不到的,所以,在運用已有經驗的時候,怎么小心都不過分。俗語“小心駛得萬年船”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只可惜,大多數人并沒有真正理解這句話。

### 使用記錄,使自己能夠記住更多的經驗
做記錄是一個很好的習慣。
我在26歲之后才真正習得做記錄的方法和習慣。而在隨后的10多年里,我也日益體會做記錄的重要性。我原本以為,如果能夠保持良好的記錄習慣,自己就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可我最終發現,有些錯誤是因習性甚至人性本身而生的,所以,即便保持做記錄的習慣,也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毫無疑問的是,我依靠做記錄的方法避免了很多次犯同樣錯誤的危險。舉個例子,在海上求索的探險家們,不僅要詳細書寫航海日志,還會將日志公開分享,這是他們避免在未來遇到危險的最重要的手段。今天,所謂的網志,在一些人的手里也具備同樣的功用。
> > 其實大多數人的網志只不過是記錄一下心情,發布一下自戀的照片而已(我個人認為自戀并不見得是缺點),但即便如此,他們的網志也有文中所述的這種功用。
### 通過觀察和閱讀汲取他人的經驗
觀察和閱讀,是擴充有限的自我經驗的最好手段。
每個人每時每刻都有觀察的機會,但絕大多數人僅僅因為自己的態度問題就失去了積累、成長的可能。要解決這個態度問題,只需要在平時多琢磨一下“他們為什么那么想?”“他們為什么那么做?”“他們為什么那么看?”避免用“傻屄!”來評價那些與自己的想法、做法、看法不一樣的人,就可以了。讀書,其實不見得一定要有目的,隨意閑翻同樣有益——有用的知識經常是偶然獲得的。時間久了,我們就會發現,讀書偶得的知識不僅多,而且非常重要,只不過很多人因為片面而又膚淺地理解“人生應該有目標”而失去了這些機會。

### 經常試用類比來跨越未知與已知的障礙
類比思考幾乎是跨越已知與未知之間鴻溝的唯一手段。第4章“4.經驗局限”一節里舉過這樣兩個例子:小學老師說“其實地球的構造跟煮熟的雞蛋差不多”,就是用類比的方式讓學生從已知(煮熟的雞蛋)跨越到未知(地球的構造);中學老師說“原子的內部構造跟太陽系差不多”,學生們能瞬間理解,也是同樣的道理。所以,我經常鼓勵學生只要有時間就去看雜書——越雜越好,多多益善。為什么呢?因為讀雜書會大大提高一個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這種能力也是理解能力的一種)。閱歷豐富、博覽群書的人,肯定擁有更強的理解能力,因為他們在遇到未知的時候,更有可能迅速地在自己已有的知識中找到可以用來類比的信息。
### 耐心等待以獲得不能跨越時間的經驗
遇到不理解的問題,遇到不確定的想法,最好馬上記錄下來。不一定非要急著獲得答案——馬上獲得解答往往是不可能的。
上文曾經提到過,“很多時候,不僅歸納經驗需要很長時間,通過演繹論證歸納出來的經驗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所以,一定要保持足夠的耐心。要知道,有些階段無法跨越。一個比較生動的類比是,“十月懷胎”就是需要40周左右,這事誰也改不了——再聰明的人也需要40周左右才能把孩子生下來,再有力氣的人也肯定不能提前生下孩子。很多人不懂等待的必要性,最終的結局是:同樣也等了,因為不等也得等,時間才不管你究竟是誰,但等來的結果卻是另外一個,反正不是通過耐心等待應該獲得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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