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2按揭案件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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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環節由案件配置的跟件人員負責,在流程環節選擇人員時不會顯示已離職人員。
具體操作:“按揭業務”—“待處理”—選擇案件—重新選擇本案跟件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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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跟件人可配置多個處理人員方案以應對各種審批情況

重新選擇跟件人后,案件配置中設定的人員將自動導入。
如需針對特定的審批環境修改也可進行單獨修改審批人,修改后將僅對本案件流程生效,而不會對跟件人原來案件配置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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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注意:通過“原路返回”的方式駁回案件配置后重新提交,則已經觸發過的分支流程將不再重復觸發。(如填寫網簽申請表、叫初評、填寫公證申請表、委托確認書、預約遞件)**
例如:在按揭案件經過案件配置后通過“原路返回”方式駁回至案件配置時,已觸發過網簽申請表不會重復觸發新的待處理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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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PM業務管理系統普通使用者指引
- 更新日志
- 1.界面介紹
- 1.1開放菜單與權限
- 1.2系統環境要求
- 2.案件流程處理
- 2.1案件流程處理
- 2.1.1按揭案件流程發起
- 2.1.2按揭案件配置
- 2.1.3案件數據同步
- 2.1.4 良策App訂單流入BPM
- 2.1.5流程駁回
- 2.1.6 一手按揭業務
- 2.1.7快捷審批
- 2.2案件資料流程處理(參與資料錄入具體業務處理人員)
- 2.2.1委托確認書(拓展人員)
- 2.2.2初評/接受初評(評估人員)
- 2.2.3網簽(網簽申請人員)
- 2.2.4公證(公證申請)
- 2.2.5案件錄入(錄入人員)
- 2.2.6資料審核(參與資料審核具體業務處理人員)
- 2.2.7資料復審
- 2.3貸款流程處理(參與貸款審批具體業務處理人員)
- 2.3.1貸款審批
- 2.3.2客戶確認
- 2.3.3簽合同/出合同/返合同
- 2.3.4叫終評/出終評
- 2.4房管流程處理(參與房管局具體業務處理人員)
- 2.4.1 預約遞件(預約遞件人員)
- 2.4.2運營主管審核(對未收齊款的遞件審核)
- 2.4.3派單(派單人員)
- 2.4.4遞件(遞件人員)
- 2.4.5重新預約(預約遞件人員)
- 2.5放款/送放款
- 2.6退資料/結案
- 2.7一次性業務
- 2.8代辦業務
- 2.9本部門經辦案件轉單(暫不使用)
- 2.10案件信息查看
- 2.11案件退案
- 2.11.1案件退案審批流程
- 2.11.2觸發退案審批流程及注意事項
- 2.11.3填寫退案申請表
- 2.11.4退案主管審批
- 2.12案件列表自定義表頭
- 2.13本案互助交流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