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楞伽經》:
> 食肉之人斷大慈種。
> 《分別善惡報應經》:
> 殺生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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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冤家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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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見者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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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情驚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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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恒受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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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常思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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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夢見憂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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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臨終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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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壽命短促。
>
> 九心識愚昧。
>
> 十死墮地獄。
首先殺人和殺害保護動物本身就是犯罪,
和毒品導致犯罪一樣,
殺生吃肉和犯罪也有同樣的關聯性,
根本原理是一樣的,
因為殺生吃肉同樣會毀滅人的善心,增長惡念,
不過在結果成熟時間和強度上沒有毒品這么強,
就好比毒品幾年就能導致疾病,殺生吃肉則可能需要幾十年才會導致疾病,速度相對慢點,所以以人的智慧更難發現這些規律,
殺生吃肉同樣會蒙蔽智慧,讓人智力低下,容易做出錯誤事情,錯誤的事件有些屬于犯罪,有些是違背倫理道德,
殺動物也會養成人殺生的習氣,這種殺生的習氣是不分人和動物的,在特定的條件下就會觸發,比如喝酒后,
只要人心壞了,就會做出錯誤的事,
當法律的威懾力不足以壓制邪心,就會做出犯罪的事,
這點和吸毒導致犯罪的根本原理是一樣的,
所以國家如果能教育好人民群眾,讓他們不要殺生吃肉,能夠一定比例的,從根本上減少犯罪的發生,
除此之外,國家應當明文規定,禁止人民惡意殺生、虐待動物,
因為我們的世界不像極樂世界一樣清凈無染,要想完全落實素食估計有難度,
對于吃肉,國家可以向佛學習讓民眾吃三凈肉,
這樣就能減少人民善心殺生吃肉破壞,從根本減少犯罪的發生。
- 目錄
- 作者和其他書籍
- 前言
- 教育
- 建議國家把佛法教育納入義務教育
- 佛法教育是每個人的必需品
- 義務教育不能缺少倫理道德因果
- 對于人才的培養
- 義務教育不能太“自私”
- 佛法智慧教育是解決一切問題的根本
- 國家只負責懲罰,不負責教育,不慈
- 佛法是大寶藏,是真正的國寶
- 國家不能屏蔽限制佛法
- 國家應當著重培養學生智慧
- 教育應當告訴學生宇宙人生真相
- 圓滿的性教育在佛法里
- 課本上適度手淫無害論是錯誤的
- 課本上葷素搭配是錯誤的
- 佛法教育缺失,讓無數人吃了大虧
- 法律
- 建議國家取消未成年保護法
- 婚內出軌應該懲罰
- 婚前同居應該懲罰
- 賣淫嫖娼應該判刑
- 酒駕入刑是明智的選擇
- 惡意殺害動物應該被懲罰
- 其他法律的制定依靠佛法少走彎路
- 國家應當嚴禁墮胎
- 國家應當支持助人為樂和見義勇為
- 法律也是因果教育
- 校園霸凌與成人同罪
- 邪淫和車禍的關系
- 醒酒后開車同樣會提高車禍率
- 精神病患者殺人與正常人同罪
- 社會
- 治理環境要先治理人心
- 治理食品安全最好是因果教育
- 家庭
- 優生優育,從投胎開始
- 結婚率低離婚率高的原因
- 夫妻父母任職前國家需要教育培訓考核
- 家暴需要佛法教育來化解
- 自身惡業感召子女不孝
- 教育缺失導致子女不孝
- 醫療
- 建議國家將佛法健康教育納入義務教育
- 醫療行業不能缺少佛法
- 國家要嚴禁整容
- 國家醫療工作最重要的是“治未病”
- 建議國家推行佛法來防治抑郁癥
- 養老
- 養老院推行佛法教育
- 教育老人念佛求往生
- 犯罪
- 犯罪心理行為形成原因
- 法律對犯罪的約束有限
- 佛法因果教育能從根本大幅度減少犯罪
- 毒品和犯罪的關系
- 邪淫和犯罪的關系
- 殺生吃肉和犯罪的關系
- 飲酒和犯罪的關系
- 口業和犯罪的關系
- 嫉妒瞋恚憍慢邪見和犯罪的關系
- 國家應當用佛法消除犯罪的“臨界體”
- 外交和軍事
- 國家軍事部署
- 永不做侵略性的戰爭
- 國家與國家應當和平相處相互幫助愛護
- 經濟
- 佛法財富教育納入義務教育
- 減少貧富差距要靠教育
- 財富來源于財布施
- 佛法教育能大幅度提升國家經濟發展水平
- 宗教
- 國家對于佛法的誤會
- 不管黑貓白貓,能捉老鼠的就是好貓
- 辨別有危害的宗教
- 正宗佛法順應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