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發生的轟動一時的“彭宇案”。
64歲的老太太徐壽蘭,搭乘南京公交83路公交車時不慎摔倒,26歲的小伙彭宇將老人送到醫院就醫,并幫忙墊付了200元醫藥費。
原本是好心,沒想到卻釀成了大禍。
被老太太和其家人一紙文書告上了法庭,索賠人民幣13萬余元。
隨著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去扶?”將該案一錘定音,以彭宇的賠償結束。
這個案件雖然不大,但是影響卻不小,
因為這個案件,違背了道德人性,違背了因果規律,就必然會出現問題,
彭宇案引發的道德危機,“害怕做好人”,“扶不起”的社會風氣已經深入人心。
當再次路見不平時,人們不再出于善意相救,而選擇明哲保身造成的案例比比皆是。
2009年9月,重慶南坪一80歲老人不小心在商業街的人行道摔倒,周圍人來人往,但沒人敢扶。
2011年10月,2歲女童不幸被一輛面包車撞倒后,躺在地上無法動彈,又連續被兩車碾壓。在事發后7分鐘內,路過的18人沒有一人上前施救,都選擇了漠視,最后被一位清潔阿姨送到醫院,無奈因為傷勢過重,搶救無效身亡。
無獨有偶,2017年,河南駐馬店一位女子過馬路時被出租車撞倒后,又因遭遇二次碾壓身亡,路人均無一人施救。
每當類似悲劇發生,人們總是習慣性地將大眾的冷漠歸結于彭宇案。
法律的判斷標準,一定不能依照于個人的主觀判斷,
而是要促進社會和平,
如果一個人行善助人,最終還會被法律懲罰,
那么以后在出現這種情況,就不會有人站出來了,這種危害是非常長遠的,
短期看來,只是錯誤的懲罰了一個善人,
長遠看來是扼殺了無數善人,
> 《了凡四訓》:
> 人之為善,
> 不論現行而論流弊,
> 不論一時而論久遠,
> 不論一身而論天下
一個行為短期是善,長遠看是惡,這是真惡,
一個行為短期是惡,長遠看是善,這是真善,
所以國家判斷抉擇的時候,要用長遠的眼光來看,
一定要選擇對長期有利的決定,
佛告訴我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客觀存在,永恒不變的真理,任何人都無法改變,
即使是國家也必須順應這個規律,否則就會出現問題,
所以國家應當順應這個規律,對于行善的人,應當給予支持,
不僅僅不能錯誤的懲罰善人,而且在應當根據善行所挽回的損失和產生的利益,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一般用金錢和表彰就行,效果也比較好,
這樣才能把社會引導向善的一面,
從長遠看,能拯救很多人,能挽回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這是國家法律正確的價值觀所能帶來的好處。
- 目錄
- 作者和其他書籍
- 前言
- 教育
- 建議國家把佛法教育納入義務教育
- 佛法教育是每個人的必需品
- 義務教育不能缺少倫理道德因果
- 對于人才的培養
- 義務教育不能太“自私”
- 佛法智慧教育是解決一切問題的根本
- 國家只負責懲罰,不負責教育,不慈
- 佛法是大寶藏,是真正的國寶
- 國家不能屏蔽限制佛法
- 國家應當著重培養學生智慧
- 教育應當告訴學生宇宙人生真相
- 圓滿的性教育在佛法里
- 課本上適度手淫無害論是錯誤的
- 課本上葷素搭配是錯誤的
- 佛法教育缺失,讓無數人吃了大虧
- 法律
- 建議國家取消未成年保護法
- 婚內出軌應該懲罰
- 婚前同居應該懲罰
- 賣淫嫖娼應該判刑
- 酒駕入刑是明智的選擇
- 惡意殺害動物應該被懲罰
- 其他法律的制定依靠佛法少走彎路
- 國家應當嚴禁墮胎
- 國家應當支持助人為樂和見義勇為
- 法律也是因果教育
- 校園霸凌與成人同罪
- 邪淫和車禍的關系
- 醒酒后開車同樣會提高車禍率
- 精神病患者殺人與正常人同罪
- 社會
- 治理環境要先治理人心
- 治理食品安全最好是因果教育
- 家庭
- 優生優育,從投胎開始
- 結婚率低離婚率高的原因
- 夫妻父母任職前國家需要教育培訓考核
- 家暴需要佛法教育來化解
- 自身惡業感召子女不孝
- 教育缺失導致子女不孝
- 醫療
- 建議國家將佛法健康教育納入義務教育
- 醫療行業不能缺少佛法
- 國家要嚴禁整容
- 國家醫療工作最重要的是“治未病”
- 建議國家推行佛法來防治抑郁癥
- 養老
- 養老院推行佛法教育
- 教育老人念佛求往生
- 犯罪
- 犯罪心理行為形成原因
- 法律對犯罪的約束有限
- 佛法因果教育能從根本大幅度減少犯罪
- 毒品和犯罪的關系
- 邪淫和犯罪的關系
- 殺生吃肉和犯罪的關系
- 飲酒和犯罪的關系
- 口業和犯罪的關系
- 嫉妒瞋恚憍慢邪見和犯罪的關系
- 國家應當用佛法消除犯罪的“臨界體”
- 外交和軍事
- 國家軍事部署
- 永不做侵略性的戰爭
- 國家與國家應當和平相處相互幫助愛護
- 經濟
- 佛法財富教育納入義務教育
- 減少貧富差距要靠教育
- 財富來源于財布施
- 佛法教育能大幅度提升國家經濟發展水平
- 宗教
- 國家對于佛法的誤會
- 不管黑貓白貓,能捉老鼠的就是好貓
- 辨別有危害的宗教
- 正宗佛法順應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