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時常發生,但是國家學校對于這些事件似乎不是很重視,
甚至有“包庇”跡象,認為他們還小,即使犯錯了也沒有嚴厲追究,這是非常錯誤的,
校園暴力包含了各種惡言惡行,
打屬于殺生,
媽屬于惡口,
威脅屬于意惡,
因果報應真實不虛,并不會因為你還小就放過你,
就好比吸煙有害健康,并不會因為吸煙者還小,疾病就放過他,
這些因果報應,如果國家不合理正確的處理,就會引發大問題,
這些因果報應,國家不執行,就必定會通過其他途徑表現出來,這就會出現大問題,
比如被校園惡霸欺負,告訴老師,老師不敢管,
報警,警察也放任不管,
這個學生反而不受到保護,遭到更惡劣的報復,
這個學生沒辦法,帶刀把欺負他的人殺了,
國家不管,那就只能自己管了,
比如校園霸凌反殺案,因反殺校園霸凌者,優等生陳泗翰在15歲那年被判入獄八年,
實際上這個學生做的沒有錯,他完全順應佛發現的真理,殺生得多病短命,
陳泗翰在被霸凌的時候,生命受到危險,他反殺造惡者,讓造惡者受到應有的報應,這是非常正確的做法,
這換做任何人都會這么做,因為這是客觀存在,永恒不變的真理,
但是國家沒有懲罰霸凌者,反而懲罰受害者,這種做法非常錯誤,
正確的做法是懲罰霸凌者,而不是懲罰受害者,
國家應當教育學生,告訴他們遇到霸凌的時候應當告訴老師警察,
然后國家用正確的處理霸凌者,讓其受到應有的懲罰,
國家不能因為霸凌者,還小,怕影響學業而放任不管,
這些霸凌者,心已經壞了,留在學校根本不會安心學習,只會影響別人學習,
并且是社會的毒瘤,會給社會帶來各種問題,
不如抓去勞改教育,避免他繼續造惡,對自己和別人都有好處。
對于校園霸凌,國家應當和處理成人社會道德犯罪問題一樣,平等對待。
- 目錄
- 作者和其他書籍
- 前言
- 教育
- 建議國家把佛法教育納入義務教育
- 佛法教育是每個人的必需品
- 義務教育不能缺少倫理道德因果
- 對于人才的培養
- 義務教育不能太“自私”
- 佛法智慧教育是解決一切問題的根本
- 國家只負責懲罰,不負責教育,不慈
- 佛法是大寶藏,是真正的國寶
- 國家不能屏蔽限制佛法
- 國家應當著重培養學生智慧
- 教育應當告訴學生宇宙人生真相
- 圓滿的性教育在佛法里
- 課本上適度手淫無害論是錯誤的
- 課本上葷素搭配是錯誤的
- 佛法教育缺失,讓無數人吃了大虧
- 法律
- 建議國家取消未成年保護法
- 婚內出軌應該懲罰
- 婚前同居應該懲罰
- 賣淫嫖娼應該判刑
- 酒駕入刑是明智的選擇
- 惡意殺害動物應該被懲罰
- 其他法律的制定依靠佛法少走彎路
- 國家應當嚴禁墮胎
- 國家應當支持助人為樂和見義勇為
- 法律也是因果教育
- 校園霸凌與成人同罪
- 邪淫和車禍的關系
- 醒酒后開車同樣會提高車禍率
- 精神病患者殺人與正常人同罪
- 社會
- 治理環境要先治理人心
- 治理食品安全最好是因果教育
- 家庭
- 優生優育,從投胎開始
- 結婚率低離婚率高的原因
- 夫妻父母任職前國家需要教育培訓考核
- 家暴需要佛法教育來化解
- 自身惡業感召子女不孝
- 教育缺失導致子女不孝
- 醫療
- 建議國家將佛法健康教育納入義務教育
- 醫療行業不能缺少佛法
- 國家要嚴禁整容
- 國家醫療工作最重要的是“治未病”
- 建議國家推行佛法來防治抑郁癥
- 養老
- 養老院推行佛法教育
- 教育老人念佛求往生
- 犯罪
- 犯罪心理行為形成原因
- 法律對犯罪的約束有限
- 佛法因果教育能從根本大幅度減少犯罪
- 毒品和犯罪的關系
- 邪淫和犯罪的關系
- 殺生吃肉和犯罪的關系
- 飲酒和犯罪的關系
- 口業和犯罪的關系
- 嫉妒瞋恚憍慢邪見和犯罪的關系
- 國家應當用佛法消除犯罪的“臨界體”
- 外交和軍事
- 國家軍事部署
- 永不做侵略性的戰爭
- 國家與國家應當和平相處相互幫助愛護
- 經濟
- 佛法財富教育納入義務教育
- 減少貧富差距要靠教育
- 財富來源于財布施
- 佛法教育能大幅度提升國家經濟發展水平
- 宗教
- 國家對于佛法的誤會
- 不管黑貓白貓,能捉老鼠的就是好貓
- 辨別有危害的宗教
- 正宗佛法順應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