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過中外教材的人,很多都對外國教材有意見:篇幅太長,簡單的東西需要翻來覆去地講,生怕讀者不明白。但是,如果大部分教材都這樣啰嗦,就一定有啰嗦的道理。教材以保證學生能夠學明白為目的的,不但要讓資質最好的學生能夠明白,而且要考慮資質一般甚至稍差一些的學生的理解能力。對于大多數人來說,教材表達出十分的信息,學生可能只能接收五六成,為保證效果,啰嗦一點才能真正起到傳授知識的作用。
表達出十分,接收五六分,各種交流都有這個規律,翻譯也是如此。原文表達十分,譯者能接收到的通常也是五六分。如果譯者作為原文的普通讀者,接收五六分當然沒有問題,因為這是原文讀者的普遍水平。但譯者將原文翻譯出來,譯文的讀者能接收到的大概就只有三四分了。也就是說,譯文讀者接收的信息比原文讀者少得多(這也是很多人強調一定要看原版的原因)。所以,好的譯者必然會竭盡全力保證譯文讀者能接收到足夠多的信息,減少翻譯過程中的遺漏。要做到這一點,譯者就不能以“原文普通讀者”的身份來要求自己,一定要比普通讀者多走一步才算稱職。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典故的翻譯。
所謂典故,就是文章中引用的古代故事或者有來歷的詞語。通常,典故都是與原文所處的文化有密切關聯的,原文讀者和譯者大都懂得這樣的關聯,而典故與譯文所處的文化并沒有這樣的關聯,所以譯文讀者未必懂得其中的奧妙,如果僅僅是“忠實”翻譯,“文字之外”的信息就丟失了。所以遇到典故,譯者一定不能只求“忠實”,而需要多走一步,把“文字之外”的信息補全,才算稱職。
在處理典故的時候,譯者通常需要考慮兩方面:一方面要能夠識別、準確理解原文中的典故,這需要語感、知識積累和運用搜索引擎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能設法把典故的信息完整傳遞給讀者,多做“補全”的工作。
下面舉幾個例子來說明這類問題。
> 我們需要的是切合實際的認知,絕不是某人從山頂上帶下幾塊石碑上刻著的真理。
初看雖然有些別扭,但還是能猜到它的意思,后面半句話說的是不能生搬硬套。但讀者多半會有疑惑:這里為什么不直接說“生搬硬套”,而要說“某人從山頂上帶下幾塊石碑上刻著的真理”呢?
如果熟悉《圣經》,就會知道這里說的是十誡的故事:摩西帶領以色列民眾出埃及,在西奈山上,耶和華用四十天工夫,對摩西吩咐了十誡,并刻在石板(《圣經》中譯作“法板”)上,讓摩西帶下山示與民眾。
如果譯者“堅守”原文,譯文的讀者就會感到莫名其妙,即便能猜到原意也得費一番工夫。但如果譯者多走一步,把“石碑上刻著的真理”改為“石板(這里翻譯成“法板”就失卻了原有的調侃味道)上記錄的十條耶和華戒律”,梗滯就會少很多;如果愿意再多走一步,可以添加譯注簡明扼要地介紹十誡的故事。這樣的譯文,讀起來舒服許多,理解起來也容易許多。
> 在這次戰斗中,“蝙蝠”連負責左邊,“貓”連和“狗”連負責中間,“狐貍”和“老鷹”連負責右邊。
乍看起來,外軍的做法相當有意思,給各個不同的連隊安上動物名稱作為代號。但是,這么做真的是為了方便識別嗎?
不是的。了解英文編號規則的人都知道,通常的代號都是單個字母,比如A座、C區之類,很少使用單詞來代表。其實,軍隊中的編號也是如此。但是在通話時,尤其是在戰場上通話時,B、C、D之類的字母不容易分辨,所以用了個“取巧”的辦法,把字母換成以這個字母開頭的單詞(我軍也有這樣的處理,所以2701念成“拐兩棟幺”)。所以“蝙蝠(Bat)”連就是B連,而“貓(Cat)”、“狗(Dog)”、“狐貍(Fox)”和“老鷹(Eagle)”的意思也就非常清楚了。明白這個道理,還原出“B連”、“C連”之類的說法之后,譯文讀起來反而更有感覺。
> 項目一定要有項目經理和一套管理機構,好像奧地利軍隊一樣。
我讀到的時候非常迷惑:項目一定要有項目經理和一套管理機構,當然很好理解,但為什么要“像奧地利軍隊”一樣?僅僅說“像軍隊一樣”不行嗎?估計這里是有典故,但譯者沒處理,甚至可能根本沒有意識到。上網搜索Austrian Army,才知道通常指的是拿破侖時代的奧地利軍隊。相比其他國家的軍隊,奧地利軍隊組織嚴密、戰斗力極強。這樣一來原文就不難理解了,“好像奧地利軍隊一樣”是作者所做的形象比喻,用來加強效果。如果多走一步,翻譯為“好像拿破侖時期組織嚴密、戰斗力強悍的奧地利軍隊一樣”,理解起來就要容易多了。
> 紅燒肉主要是肥厚的油脂,但也可以為泅渡長江提供能量。
這句話邏輯上可以說得通,脂肪可以提供能量沒錯,但理解起來比較別扭,油脂和“泅渡長江”之間到底有什么關系呢?仔細看看上下文,原來這是一篇介紹湘菜的文章,并且專門提到毛澤東喜歡吃紅燒肉,所以這里才提到提到“泅渡長江”。摸清了來龍去脈,才好下筆翻譯。“泅渡”顯然是不對的,一般只有特殊場合才會“泅渡”(武裝泅渡),而且“泅渡”也難以聯想到毛澤東。翻翻當時的報道,都是“偉大領袖毛主席暢游長江”,所以不妨翻譯為“吃了它才有力氣暢游長江”。
> 斯諾登事件把“陽光之鄉”變成了下雪的巢穴。
針對不久前斯諾登曝光的美國國家安全局的“棱鏡”項目,一名外交官這樣評價。但是讀者看到往往不知所云,陽光之鄉是什么?下雪的巢穴又是什么意思?我估計譯者也不明白,直接按原文翻譯了。其實這位外交官講話非常有技巧,理解起來也要多花點心思。“陽光之鄉”即Sunnylands,也就是前不久中美兩國元首會晤的地方,通常翻譯為“安納伯格莊園”。“下雪”是snow,“巢穴”是den,所以“下雪的巢穴”暗合了“斯諾登”的名字,“陽光”又與“下雪”的意思相對。這樣的句子很難完美翻譯,通常只能添加意譯并注釋:斯諾登事件給前不久的中美元首會議的成果蒙上了厚重的陰影(譯注:原文是“斯諾登事件把‘陽光之鄉’變成了下雪的巢穴”,有雙關含義。“陽光之鄉”指的是中美元首會晤的安納伯格莊園,“下雪”和“巢穴”對應的是英文拼起來正好是“斯諾登”的名字Snowden)。
譯者的“多走一步”,不只與典故有關,章前引文也是經常需要譯者多花心思的。外國作者往往喜歡在每一章最開頭來句引文,這句引文通常是翻譯中的難點。因為引文往往與該章內容沒有“直接”的聯系,但又不是毫無聯系——如果引文有通行的譯本(例如《圣經》),則可以直接采用;否則,譯者只能多走一步,首先通讀整章,再回頭仔細揣摩,弄明白為什么要引用這句話,最后盡力在譯文中復現原文的聯系。
我翻譯的《技術領導之路》中,作者溫伯格在結尾希望勸說想要成為技術領導的讀者擺脫迷戀,真正想明白關于自己的事情,章前的引文是這樣的:
> I have now reigned about fifty years in victory and peace, beloved by my subjects, dreaded by my enemies, and respected by my allies. Riches and honors, power and pleasure, have waited on my call, nor does any earthly blessing appear to be wanting for my felicity. In this situation, I have diligently numbered the days of pure and genuine happiness which have fallen to my lot: they amount to fourteen. O man, place not thy confidence in this present world!
> —Abd-el-Raham
> (912-961 A.D.)
這段文字,如果是普通正文,把意思翻譯出來即可,但作為引文,講究就要多一些。第一,要讓讀者知道,這是國王所說的話;第二,作為引文,不能太過平淡;第三,最后的place not thy confidence,其實就是正文說的“迷戀現狀”。把握這三點,仔細推敲之后,我是這樣翻譯的:
> 本王治下,五十年來盡是勝利與和平。臣民擁戴、敵人畏懼、盟友敬重。財富與榮耀、權力和歡愉,只待我召喚;我的幸福,無需任何現世的祝愿。此刻,我把自己純粹而真切的幸福時光細細數來,不過十四天而已。噢,人哪,萬不可貪戀眼前的世界!
> ——阿卜杜勒?拉赫曼三世
> (912—961 A.D.)
> **譯注:**阿卜杜勒?拉赫曼三世(891—961年)是西班牙科爾多瓦的第八位埃米爾(912—929年)和第一位哈里發(929年起)。后倭馬亞王朝(即白衣大食) 最偉大的統治者。他的稱號是安?納賽爾,意為“常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