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標基本程序
政府對招標事項的核準審批、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資格審查、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投標、開標評標定標、發中標通知、簽訂合同。
【招標程序的時間要求,全部必考】

(一)履行項目審批手續
(二)委托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能力”,指的是招標人具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可以自行招標。否則,即應委托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事宜。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在招標代理項目中投標或代理投標,也不得為該項目的投標人提供咨詢。
(三)編制招標文件及標底(1 分)
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資格審查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招標文件應當載明投標有效期,投標有效期自投標截止時起計算。
國有資金項目招標應當設定最高投標限價,并應當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但不得設定最低投標限價。
招標文件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設定標底。有標底的,標底應當在開標時公布。標底僅作為評標參考,不得規定以接近標底作為中標條件,也不得規定投標報價超出標底上下浮動范圍作為否決投標的條件。
招標文件內容違法,(1)不影響潛在投標人投標的,修改招標文件后繼續招標;(2)影響潛在投標人投標的,應當在修改招標文件后重新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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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 二建】建設工程招標的法定程序主要包括:① 發售招標文件;② 編制招
標文件;③ 委托招標代理機構;④ 履行招標核準、審批手續;⑤ 開標、評標;⑥ 簽
訂合同;⑦ 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⑧ 發出中標通知書。正確排序是( )。
A.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B. ③②④⑦①⑤⑧⑥
C. ②③①④⑦⑤⑥⑧
D. ④③②⑦①⑤⑧⑥
【2009 年一級水利實務案例(四)】清河泵站招標人對出口防洪閘工程施工標進行公開
招標。有關招標工作計劃如下:5 月 31 日辦結招標核準手續,6 月 1 日發布招標公告,6 月
11 日~15 日出售招標文件,6 月 16 日組織現場踏勘,6 月 17 日組織投標預備會,7 月 5 日
開標,7 月 6 日~10 日評標定標
【問題】(1)上述招標工作計劃中,招標人可以不開展哪些工作?
(2)確定中標人后,招標人還需執行的招標程序有哪些?
2.【 2009 二建】招標人對某招標估算價為 6000 萬元的施工項目進行公開招標,2007
年 3 月 3 日開始發售招標文件,3 月 6 日停售;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保證金為 100 萬元;3 月
20 日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作了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投標截止日期為同年 3 月 25 日。
上述案例中有( )處錯誤。
A. 1 B. 2 C. 3 D. 4
3. 某招標項目規定 11 月 30 日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11 月 18 日甲投標人對招標文件中某項規定提出異議,招標人認為異議合理,在 11 月 20 日作出書面答復并將修改招標
文件的通知發送給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則該項目投標截止時間至少應推遲至( )。
A. 12 月 5 日
B. 12 月 10 日
C. 12 月 20 日
D. 12 月 30 日
4.【 2014 二建】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 )應當報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審批、核準。
A. 招標范圍
B. 招標文件
C. 招標方式
D. 招標組織形式
E. 招標代理機構
5. 根據住建部《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國有資金投資的建筑工程招標的,
應當( )。
A. 設有最低投標限價
B. 設有最高投標限價
C. 編制標底
D. 委托招標代理機構
E. 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2013 一級建工案例(四)】某新建圖書館工程,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招標文件規定:
合格投標人為本省大型國有企業;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 15 天后投標截止;招標人對投標
人提出的疑問分別以書面形式回復給相應提出疑問的投標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審招標文
件時,認為個別條款不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整改后再進行招標。
問題 1:指出招標文件規定的不妥之處,并分別寫出理由。
問題 2:招標人修改招標文件后,應當繼續招投標程序還是重新招標?
6. 某招標項目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標準為:投標報價在標底上下 5%區間內為有效
標,在此范圍內最低價中標。該項目有甲、乙、丙三家施工單位參加投標,其報價分別比標
底低 5.3%、5.9%、6.2%,則( )。
A. 招標人應確定投標人丙為中標人
B. 標底應當在開標時公布,并作為評標的參考
C.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規定沒有提出異議的,該規定就有效
D. 評標委員會可以根據招標文件的該條規定否決所有投標
【答案】D
【答題要點】
(1)招標人可以不開展的工作有:現場踏勘、投標預備會。
(2)確定中標人之后:① 發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人;② 與
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
【答案】C
【答案】A
【答案】ACD
【答案】BE
【答題要點】
1. 招標文件不得以不合理條件排斥、限制外地區、外行業、民營企業投標。招標文件
自發出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得少于 20 日。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澄清、說明,構成招標
文件的組成部分,應當書面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2. 招標文件內容違法,違反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影響潛在投標人投標的,應當
在修改招標文件后重新招標。
【答案】B
【解析】標底僅作為評標參考,不得規定以接近標底作為中標條件,也不得規定投標報
價超出標底上下浮動范圍作為否決投標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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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一、建設工程基本法律制度12
- 建設工程法律體系1
- 建設工程法律體系★★002
- 法的形式★★★000
- 法的效力層級★★★001
- 建設工程法人制度1
- 法人的法定條件、地位和作用★★000
- 企業法人與項目經理部★★★122
- 建設工程代理制度1
-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種類★★010
- 建設工程代理行為的設立和終止★★102 P11-12
- 轉代理、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 ★★102 P12-14
- 不做否認表示和不當或違法代理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000 P14-15
- 建設工程物權制度2
- 物權的種類★010
- 土地所有權★000
- 建設用地使用權★★★021
- 地役權★★★100
- 不動產物權和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和保護★★100
- 建設工程債權制度1
- 建設工程債的產生★★002
- 建設工程知識產權制度1
- 建設工程知識產權的常見種類、保護和侵權責任★★000
- 著作權主體和計算機軟件保護★ 000
- 建設工程擔保制度2-3
- 擔保與擔保合同的規定★100
- 保證★★000
- 建設工程中常用的擔保種類★000
- 抵押權★★112
- 質權★★000
- 留置★★010
- 定金★★ 021
- 建設工程保險制度0-1
- 保險與保險索賠★★000
- 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001
- 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1-2
- 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002
- 刑事責任承擔方式★★★111
- 二、施工許可法律制度5-6
-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制度2
- 施工許可證的適用范圍★★100
- 施工許可證的法定批準條件★★★011
- 申請延期的規定★★★011
- 施工許可證的法律責任★000
- 施工企業從業資格制度1-2
- 企業資質的法定條件和等級★001
- 企業資質證書的撤回、撤銷、注銷和不予升級和增項★000
- 禁止無資質或超越資質承攬工程的規定★000
- 禁止以他企業或他企業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規定★010
- 企業資質的法律責任★210
- 建造師注冊執業制度2
- 二級建造師的注冊★★011
- 不予注冊和注冊證書的失效、注銷和繼續教育★★★000
- 建造師執業范圍★★★101
- 建造師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000
- 建造師的法律責任★010
- 三、建設工程發承包法律制度22
-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15-18
- 建設工程必須招標的范圍和規模標準★★★120 P74-75
- 建設工程招標方式和可以不招標的項目★★★410 P75-76
-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交易場所★★★001 P76-77
- 招標基本程序★★★ P77
- 開標、評標、中標和簽訂合同 ★★★141 P79-81
- 禁止肢解發包和限制、排斥投標人 ★★012 P81-82
- 投標人和聯合體投標★★412 P83
- 投標文件和投標保證金 ★★★242 P83-85
- 禁止串通投標和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定 ★★122 P86-87
- 中標的法定要求和招標投標投訴與處理 ★★★311 P88-90
- 建設工程承包制度2
- 工程總承包和共同承包 ★★000 P95-98
- 建設工程分包的規定★★★221 P98-102
- 發包、承包單位違法行為承擔的法律責任 ★011 P102-103
- 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3
- 建筑市場誠信行為的公布和誠信評價★★231|231 P106-107
- 四、建設工程合同和勞動合同25
- 建設工程合同制度13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 ★330 P109-112
- 實際竣工日認定爭議 ★100 P113-114
- 工程價款的支付 ★★★100 P114-116
- 承包人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權021 ★★★ P117
- 賠償損失概念和特征 ★201 P118-120
- 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銷合同 ★★★213 P120-123
- 合同的履行、變更和轉讓 ★★000 P123-125
- 可撤銷合同 ★★001 P125-126
- 合同的終止 ★★200 P126-127
- 違約責任及違約責任的免除 ★★323 P127-128
- 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質與作用★★120 P128-129
- 勞動合同及勞動關系制度8
- 勞動合同的種類和基本條款 ★★111 129-131
-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事項和集體合同 ★★111 131-133
-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021 P133-134
- 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020 P134-135
- 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312 135-137
- 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002 P137
- 勞務派遣 ★★304 P138-140
- 勞動保護的規定 ★★★110 P142-149
- 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和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100 P149-153
- 相關合同4
- 承攬合同的法律規定 ★★111 P153-156
- 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 ★★111 P156-161
- 借款合同的法律規定 ★010 P162-163
- 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100 P163-165
- 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011 P166-168
- 運輸合同的法律規定 ★★111 P168-170
- 五、環保、節能和文物保護5
- 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制度2
- 施工現場噪聲污染防治的規定★★123 P174-177
- 大氣污染的防治 ★010 P17-178
- 水污染的防治 ★100 P179-181
- 施工現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規定★000 P182-183
- 環境污染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00
- 施工節約能源制度1-2
- 施工合理使用與節約能源的規定 ★101 P188-192
- 施工節能的規定 ★★000 P190-192
- 節能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000 P194-195
- 施工文物保護制度1
- 受國家保護的文物范圍 ★000 P196-197
- 施工發現文物報告和保護的規定 ★001 P199
- 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制度10
- 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0-1
- 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 ★★★001 P203-204
-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和政府監管的規定 ★★★000 P204
- 安全生產許可證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000 P205-206
- 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2-3
- 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000 P207-210
- 施工項目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100 P210-211
- 施工總承包和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010 P211-212
- 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200 P212-214
-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規定 ★★010 P214-216
-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制度2-3
-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的規定 ★★★011 P221-222
-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 ★★000 P222-226
-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000 P226-229
-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職責和應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000 P229
- 工傷保險的規定 ★★★010 P231-237
- 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規定 ★★★000 P237
- 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2
- 生產安全事故的等級劃分標準 ★★★210 P240-241
- 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 ★★★001 P242-244
- 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及采取相應措施的規定011 ★★★ P244-248
- 建設單位和相關單位的建設工程安全責任制度2-3
- 建設單位相關的安全責任 ★★001 P250-255
- 勘察、設計單位相關的安全責任 ★000 P255
- 工程監理、檢驗檢測單位相關的安全責任 ★★210 P255-256
- 機械設備等單位相關的安全責任 ★★120 P256-258
- 七、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0
- 工程建設標準0-1
- 工程建設標準的分類 ★★001 P261-264
-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的規定 ★010 P264-266
- 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2-4
- 對施工質量負責和總分包單位的質量責任 ★★000 P269-271
- 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 ★000 P270-271
- 對建筑材料、設備等進行檢驗檢測的規定 ★★★121 P271-273
- 施工質量檢驗和返修的規定 ★★★001 P273-274
- 施工單位質量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00 P275-276
- 建設單位及相關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2-3
- 建設單位相關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000 P277-280
- 勘察、設計單位相關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011 P281-284
- 工程監理單位相關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100 P284-286
- 政府部門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相關規定 ★000 P286-287
-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制度2-3
- 竣工驗收的主體和法定條件 ★★★331 P288-289
- 規劃、消防、節能、環保等驗收的規定 ★★100 P289-292
- 工程竣工結算 ★010 P292-295
- 竣工工程質量爭議的處理 ★★330 P295
- 竣工驗收報告備案的規定 ★ 001
-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2
- 質量保修書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規定 ★★★020 P297-299
- 質量責任的損失賠償 ★★★102 P299-300
- 八、建設工程糾紛處理9
- 解決建設工程糾紛主要種類和法律解決途徑0-1
- 工程糾紛的分類 ★000 P301-302
- 民事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 ★★★000 P303-305
- 行政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 ★001 P305-306
- 民事訴訟制度4
- 民事訴訟的法院管轄 ★★★030 P306-309
- 民事訴訟當事人和代理人的規定 ★★★100
- 考點 民事訴訟證據 ★★★112 P312-314
- 證據的保全和應用 ★★000 P314-316
- 民事訴訟時效 ★★★000 P317-319
- 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 ★000 P319-320
- 一審程序 ★★101 P321-323
- 第二審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 ★★001 P323-327
- 民事訴訟的執行程序 ★★001 P327-331
- 仲裁制度2-3
- 仲裁基本制度和仲裁協議 ★★★111 P332-333
- 仲裁協議的效力和效力確認 ★★000 P333-334
- 仲裁審理的法定程序 ★★★010 P335-336
- 仲裁裁決的執行 ★★101 P337
- 涉外仲裁的特別規定
- 調解與和解制度
- 調解的規定
- 和解的規定
- 行政強制、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制度
- 行政強制的種類和法定程序
- 行政復議的范圍、受理和復議決定
- 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審理程序和判決執行
- 侵權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