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中標的法定要求(1 題)
(一)公示中標候選人
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 3 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未考注意)。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
```
1.【 2014 二建】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
( )提出。
A. 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
B. 中標通知書發出之后
C. 合同談判期間
D. 評標報告提交之前
```
(二)確定中標人
中標人應符合兩條件之一:
(1)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國有資金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招標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第一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以下兩段注意理解對比:
**
當第一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提交履約保證金或存在違法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情形時,招標人“可以”確定第二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
當中標候選人經營、財務狀況出現較大變化,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招標人應當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通知原評標委員會根據原來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
```
2.【 2014 一建】國有資金占控股地位的依法招標項目,關于確定中標人的說法,正確
的是( )。
A. 招標人可以確定任何一名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B. 評標委員會可以直接確定第一中標候選人中標
C. 第一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的,招標人可以按照名單依次確定中標人
D. 第一中標候選人被查實不符合中標條件的,必須重新招標
3. 某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的項目,其評標價比較如下:如圖1.1--則第一中標候選人的評標價格和投標報價分別為( )萬元。
A. 3200 和 3200 B. 3360 和 3200
C. 3350 和 3500 D. 3370 和 3400
4. 某建設項目招標,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
人報價 1020 萬元,評標價 1010 萬元,評標結束后,該投標人向招標人表示,可以再降低
報價,報 1000 萬元,與此對應的評標價為 990 萬元,則雙方訂立的合同價應為( )。
A. 1020 萬元
B. 1010 萬元
C. 1000 萬元
D. 990 萬元
5.《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招標人可以重新確定中標候選人或重新招標的情況有
( )。
A. 中標候選人拒絕附加條件簽訂合同
B. 中標候選人拒絕繳納履約保證金
C. 中標候選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D. 中標候選人存在不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
E. 中標候選人財務狀況發生較大變化
```
圖1.1

(三)中標通知書和報告招標投標情況
```
6.【 2015 一建】依法招標項目,招標人應在()之日起 15 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
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A. 發出中標通知書
B. 合同簽訂
C. 投標有效期結束
D. 確定中標人
7. 關于確定中標人,說法正確的是( )。
A. 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 3 日內確定中標人,可以不公示
B. 中標人是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全部要求,且經談判投標價格最低的人
C. 中標候選人的經營、財務狀況發生較大變化,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招標人可以
重新招標或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中標
D. 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后 15 日內,書面向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
(四)履約保證金
```
8. 某建設工程施工招標項目,開標會議上公布的標底為 6200 萬元,最高投標限價 6600
萬元。中標人甲的投標報價為 6000 萬元。則招標人可以要求甲提交的履約保證金額度最高
為( )。
A. 620 萬元 B. 660 萬元
C. 600 萬元 D. 80 萬元
```

#### 二、招標投標投訴與處理(簡記為:四件事情兩步走,其他事情一步走)

```
9. 關于投標人及利害關系人異議與投訴程序,說法正確的()。
A.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 10 日前向招標人書面提出異議
B. 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招標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C. 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簽訂合同前向評標委員會書面提出異議
D. 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招標人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答復的,投標人可以向法
院起訴
10. 投標人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只能就( )事項向招標人提出異議。
A. 資格預審文件內容
B. 招標文件內容
C. 開標過程
D. 評標結果
11.【2016 二級水利實務案例(三)】某水利招標項目,評標過程中,A 單位發現工程量清
單有算術性錯誤,遂以投標文件澄清方式提出修改,招標代理機構認為不妥,未予受理。評
標結束后,招標人收到評標報告后對評標結果進行公示,A 單位未中標,對評標結果提出異
議。
問題
1. 指出 A 單位做法有何不妥?說明理由。
2. A 單位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在什么時間提出?招標人收到異議后,應如何處理?
```
```
1.【答案】A
2.【答案】C
【解析】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定標是招標人的權利,因此 B 錯。D 錯在“必須”。
3.【答案】C
4.【答案】A
5.【答案】BC
6.【答案】D
【解析】先定標,再報告,再發中標通知。
7.【答案】D
8.【答案】C【解析】履約保證金不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 10%,合同額=中標人投標報價
9.【答案】A
10.【答案】D
11.【答題要點】
(1)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的投標文件進行書面
澄清說明,但投標人不得主動提出澄清、說明或補正。
(2)A 單位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網上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招
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 3 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
- 前言
- 一、建設工程基本法律制度12
- 建設工程法律體系1
- 建設工程法律體系★★002
- 法的形式★★★000
- 法的效力層級★★★001
- 建設工程法人制度1
- 法人的法定條件、地位和作用★★000
- 企業法人與項目經理部★★★122
- 建設工程代理制度1
-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種類★★010
- 建設工程代理行為的設立和終止★★102 P11-12
- 轉代理、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 ★★102 P12-14
- 不做否認表示和不當或違法代理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000 P14-15
- 建設工程物權制度2
- 物權的種類★010
- 土地所有權★000
- 建設用地使用權★★★021
- 地役權★★★100
- 不動產物權和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和保護★★100
- 建設工程債權制度1
- 建設工程債的產生★★002
- 建設工程知識產權制度1
- 建設工程知識產權的常見種類、保護和侵權責任★★000
- 著作權主體和計算機軟件保護★ 000
- 建設工程擔保制度2-3
- 擔保與擔保合同的規定★100
- 保證★★000
- 建設工程中常用的擔保種類★000
- 抵押權★★112
- 質權★★000
- 留置★★010
- 定金★★ 021
- 建設工程保險制度0-1
- 保險與保險索賠★★000
- 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001
- 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1-2
- 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002
- 刑事責任承擔方式★★★111
- 二、施工許可法律制度5-6
-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制度2
- 施工許可證的適用范圍★★100
- 施工許可證的法定批準條件★★★011
- 申請延期的規定★★★011
- 施工許可證的法律責任★000
- 施工企業從業資格制度1-2
- 企業資質的法定條件和等級★001
- 企業資質證書的撤回、撤銷、注銷和不予升級和增項★000
- 禁止無資質或超越資質承攬工程的規定★000
- 禁止以他企業或他企業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規定★010
- 企業資質的法律責任★210
- 建造師注冊執業制度2
- 二級建造師的注冊★★011
- 不予注冊和注冊證書的失效、注銷和繼續教育★★★000
- 建造師執業范圍★★★101
- 建造師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000
- 建造師的法律責任★010
- 三、建設工程發承包法律制度22
-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15-18
- 建設工程必須招標的范圍和規模標準★★★120 P74-75
- 建設工程招標方式和可以不招標的項目★★★410 P75-76
-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交易場所★★★001 P76-77
- 招標基本程序★★★ P77
- 開標、評標、中標和簽訂合同 ★★★141 P79-81
- 禁止肢解發包和限制、排斥投標人 ★★012 P81-82
- 投標人和聯合體投標★★412 P83
- 投標文件和投標保證金 ★★★242 P83-85
- 禁止串通投標和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定 ★★122 P86-87
- 中標的法定要求和招標投標投訴與處理 ★★★311 P88-90
- 建設工程承包制度2
- 工程總承包和共同承包 ★★000 P95-98
- 建設工程分包的規定★★★221 P98-102
- 發包、承包單位違法行為承擔的法律責任 ★011 P102-103
- 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3
- 建筑市場誠信行為的公布和誠信評價★★231|231 P106-107
- 四、建設工程合同和勞動合同25
- 建設工程合同制度13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 ★330 P109-112
- 實際竣工日認定爭議 ★100 P113-114
- 工程價款的支付 ★★★100 P114-116
- 承包人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權021 ★★★ P117
- 賠償損失概念和特征 ★201 P118-120
- 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銷合同 ★★★213 P120-123
- 合同的履行、變更和轉讓 ★★000 P123-125
- 可撤銷合同 ★★001 P125-126
- 合同的終止 ★★200 P126-127
- 違約責任及違約責任的免除 ★★323 P127-128
- 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質與作用★★120 P128-129
- 勞動合同及勞動關系制度8
- 勞動合同的種類和基本條款 ★★111 129-131
-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事項和集體合同 ★★111 131-133
-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021 P133-134
- 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020 P134-135
- 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312 135-137
- 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002 P137
- 勞務派遣 ★★304 P138-140
- 勞動保護的規定 ★★★110 P142-149
- 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和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100 P149-153
- 相關合同4
- 承攬合同的法律規定 ★★111 P153-156
- 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 ★★111 P156-161
- 借款合同的法律規定 ★010 P162-163
- 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100 P163-165
- 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011 P166-168
- 運輸合同的法律規定 ★★111 P168-170
- 五、環保、節能和文物保護5
- 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制度2
- 施工現場噪聲污染防治的規定★★123 P174-177
- 大氣污染的防治 ★010 P17-178
- 水污染的防治 ★100 P179-181
- 施工現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規定★000 P182-183
- 環境污染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00
- 施工節約能源制度1-2
- 施工合理使用與節約能源的規定 ★101 P188-192
- 施工節能的規定 ★★000 P190-192
- 節能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000 P194-195
- 施工文物保護制度1
- 受國家保護的文物范圍 ★000 P196-197
- 施工發現文物報告和保護的規定 ★001 P199
- 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制度10
- 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0-1
- 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 ★★★001 P203-204
-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和政府監管的規定 ★★★000 P204
- 安全生產許可證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000 P205-206
- 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2-3
- 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000 P207-210
- 施工項目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100 P210-211
- 施工總承包和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010 P211-212
- 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200 P212-214
-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規定 ★★010 P214-216
-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制度2-3
-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的規定 ★★★011 P221-222
-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 ★★000 P222-226
-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000 P226-229
-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職責和應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000 P229
- 工傷保險的規定 ★★★010 P231-237
- 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規定 ★★★000 P237
- 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2
- 生產安全事故的等級劃分標準 ★★★210 P240-241
- 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 ★★★001 P242-244
- 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及采取相應措施的規定011 ★★★ P244-248
- 建設單位和相關單位的建設工程安全責任制度2-3
- 建設單位相關的安全責任 ★★001 P250-255
- 勘察、設計單位相關的安全責任 ★000 P255
- 工程監理、檢驗檢測單位相關的安全責任 ★★210 P255-256
- 機械設備等單位相關的安全責任 ★★120 P256-258
- 七、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0
- 工程建設標準0-1
- 工程建設標準的分類 ★★001 P261-264
-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的規定 ★010 P264-266
- 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2-4
- 對施工質量負責和總分包單位的質量責任 ★★000 P269-271
- 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 ★000 P270-271
- 對建筑材料、設備等進行檢驗檢測的規定 ★★★121 P271-273
- 施工質量檢驗和返修的規定 ★★★001 P273-274
- 施工單位質量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00 P275-276
- 建設單位及相關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2-3
- 建設單位相關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000 P277-280
- 勘察、設計單位相關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011 P281-284
- 工程監理單位相關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100 P284-286
- 政府部門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相關規定 ★000 P286-287
-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制度2-3
- 竣工驗收的主體和法定條件 ★★★331 P288-289
- 規劃、消防、節能、環保等驗收的規定 ★★100 P289-292
- 工程竣工結算 ★010 P292-295
- 竣工工程質量爭議的處理 ★★330 P295
- 竣工驗收報告備案的規定 ★ 001
-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2
- 質量保修書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規定 ★★★020 P297-299
- 質量責任的損失賠償 ★★★102 P299-300
- 八、建設工程糾紛處理9
- 解決建設工程糾紛主要種類和法律解決途徑0-1
- 工程糾紛的分類 ★000 P301-302
- 民事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 ★★★000 P303-305
- 行政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 ★001 P305-306
- 民事訴訟制度4
- 民事訴訟的法院管轄 ★★★030 P306-309
- 民事訴訟當事人和代理人的規定 ★★★100
- 考點 民事訴訟證據 ★★★112 P312-314
- 證據的保全和應用 ★★000 P314-316
- 民事訴訟時效 ★★★000 P317-319
- 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 ★000 P319-320
- 一審程序 ★★101 P321-323
- 第二審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 ★★001 P323-327
- 民事訴訟的執行程序 ★★001 P327-331
- 仲裁制度2-3
- 仲裁基本制度和仲裁協議 ★★★111 P332-333
- 仲裁協議的效力和效力確認 ★★000 P333-334
- 仲裁審理的法定程序 ★★★010 P335-336
- 仲裁裁決的執行 ★★101 P337
- 涉外仲裁的特別規定
- 調解與和解制度
- 調解的規定
- 和解的規定
- 行政強制、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制度
- 行政強制的種類和法定程序
- 行政復議的范圍、受理和復議決定
- 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審理程序和判決執行
- 侵權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