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一:**
**電動機運行、維護、檢修管理規定**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 ?本規定適用于全廠的各類交流電動機。
第二條 ?本規定對電動機運行、維護、檢修中的基本內容作了規定,在本規定中沒有明確的事宜和特殊電動機應遵守有關規程、規定和制造廠的具體要求。本規定作為全廠工藝操作規程和檢修規程的補充,與工藝操作規程和檢修規程相沖突的地方,以本規定為準。
第三條 ?保證電動機正常運行涉及到的各分廠設備管理層、設備處電氣點巡檢員、設備處機械點巡檢員、使用單位操作工、各分廠電氣人員等有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電動機的啟動
第四條 ?電動機啟動前,操作工必須對電動機現場進行巡視,檢查電動機外觀是否完好,被拖動設備是否完好,現場是否干燥整潔,有無雜物,經盤車靈活,無碰卡現象后方可啟動。
第五條 ?啟動電動機應就近操作,以觀察電動機是否有堵轉、振動過大、聲音異常、打火、電流表指示不正常等啟動困難現象,一經發現后應立即停機,聯系分廠電氣人員、維保人員、電氣點檢人員到現場處理。
第六條 ?允許遠方操作的電動機,操作工應熟悉電動機啟動過程中電流指示大小的變化和時間的關系,以判斷電動機是否正常啟動。
第七條 ?電動機帶負荷連續啟動次數應遵守產品規定,無特殊規定時可按下列規定:冷態時可連續啟動2次,熱態時電動機只允許啟動1次,嚴禁連續不斷點車。如確屬生產需要而進行連續點車,事先必須經設備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同時建議間隔時間要在5分鐘以上,并且要隨時檢測電動機定子鐵芯溫度不超過規定值(見表1).
????????電動機定子鐵芯允許最高溫度及最大溫升
絕 緣 等 級: ??A ???E ???B ???F
定子鐵芯溫度(C): ?100 ?115 ?120 ?140
第八條 ?對拖動皮帶的電動機,設備所在單位必須制定電動機檢修預案;電氣點巡檢人員結合車間預案制定維修方案。
第九條 ?高壓電動機應盡可能減少啟動次數,以減少電動力對電動機線圈的沖擊,避免損壞絕緣。
第十條 ?被拖動設備造成電動機反轉時,嚴禁啟動電動機,操作工應采取措施,使電動機具備啟動條件。
第十一條 ?停用一周及以上的電動機,應聯系設備處安排維保人員測試絕緣,合格后方可啟動;潮濕環境下的電動機應縮短至8小時,有水濺、淋到電動機上時,在啟動前必須進行測試絕緣,并由設備處點巡檢人員判斷能否啟動。
第三章 ?電動機的運行和維護
第十二條 ?電動機必須運行在額定參數和規定的環境條件下,這是保證電動機正常、可靠運行的必要條件,設備所在單位的管理人員、設備操作工、電氣點巡檢人員、機修點巡檢人員應努力保證電動機的正常運行條件。
第十三條 ?電動機正常運行時不得有過大的振動,振動過大時,操作工應會同電氣點檢人員、機修點檢人員共同檢查處理。電動機的允許振動值如下:
?電動機的允許振動值
額定轉速(npm):3000 ??1500 ?1000 ?
750轉速及以下振動值(雙振幅mm):0.06/0.10 ?0.13 ?0.16
第十四條 ?電動機正常運行時,滾動軸承溫升不應超過55攝氏度;應保證電動機風道暢通,風葉、風罩完好,強迫風冷或水冷的電動機應保證風管和水管暢通,運行中電動機的溫度溫升不得 超過規定值。I電動機定子鐵芯允許最高溫度及最大溫升見表1.
第十五條 ?有滑環的電動機正常運行時應基本無火花,碳刷在刷握中無明顯擺動,無阻塞現象。
第十六條 ?電動機的運行環境應盡量保持干燥,嚴禁用水沖洗電動機,嚴禁有水濺到電動機上,以防止電動機絕緣損壞。
第十七條 ?電動機正常運行時,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機殼上無積塵,以免影響電動機的散熱,更不得有粉塵進入電動機內部。
第十八條 ?操作工日常巡視的主要內容:現場環境是否符合要求,電動機機殼是否過熱,通風是否正常,電流指示是否正常、振動是否過大,聲音是否有異常等。操作工負責電動機和操作設備外殼的衛生,并確保外部環境滿足電動機運行要求。
第十九條 ?電氣點巡檢人員的主要內容:電動機各部件是否完整正常,溫度是否正常、振動是否過大,聲音有無異常、電纜線有無發熱破損,地線是否連接良好,通風是否正常,控制、操作設備是否無符合要求等。
第二十條 ?檢修或新裝電動機投運前,必須有各單位設備管理員、設備處電氣、設備處機修人員共同在場,經絕緣測試合格后,一般應進行1--2小時的空載運行,并記錄空載電流,認真檢查,合格后方可正常投入運行。
第四章 ?電動機的故障處理
第二十一條 ?電動機出現異常情況時,操作工應立即通知設備處電氣點巡檢人員,經確認電動機燒壞后,應及時告知各單位設備管理員,并向上級領導報告,同時進行事故分析,嚴禁隱瞞不報。
第二十二條 ?對停機會造成大面積減產甚至停產的重要電動機,在操作工初步判斷非電動機本體故障造成停機時,允許操作工對電動機強啟動一次。
第二十三條 ?在電動機出現異常和故障情況時,操作工有責任將情況主動向設備處電氣點巡檢人員匯報故障經過、設備處電氣點巡檢人員也有責任將分析處理情況向操作工通報,并提出注意事項。
第二十四條 ?與被拖動機械連體的電動機檢修,原則上與機械檢修同步,設備所在單位在提出機械檢修的同時,應提出電動機的保養工作。
第二十五條 ?電動機運行、維護,檢修嚴格把好質量關,并作好檢修記錄。每月底由設備處電氣組負責將本月電動機檢修情況上報設備管理處。
第二十六條 ?電動機檢修的同時,必須完成對電動機電氣回路的檢查檢修,完成保護元件的校驗調試工作,并作好大修記錄。
第二十七條 ?設備處機械人員負責做好電動機與被拖動機械的連接,并把好質量關。
第二十八條 ?電動機送修程序按相關規定執行,設備所在車間負責人認真填寫電動機維修聯系單,分廠、設備處、環保技術處簽字確認后,送到電動機維修處進行維修。
第二十九條 ?確因技術原因或其它原因電動機維修處無法承修的電動機由設備處提出申請,由采購部負責聯系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電動機維修,并出具相關的維修、試驗等報告蓋章存檔。
第六章 ?電動機的事故處理
電動機的事故處理按現行的事故處理規定,電動機事故處理中責任劃分的基本原則和
1、操作工、電工、鉗工是現場運行電動機的共同責任人,電動機發生事故應由三方共同負責.
2、操作工、電工、鉗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書面記錄,作為事故分析時責任劃分的依據。
3、因電動機進水、油、粉塵等環境條件造成的電動機絕緣破壞而燒壞電動機的事故,主要責任在操作工。
4、正常運行情況下,因單一偶然性過載而造成電動機燒壞的事故,操作工、點巡檢人員負同等責任;連續性過載或強行啟動造成電動機燒壞的事故,操作工負完全責任。
5、因缺相造成電動機燒壞,電氣維保人員負主要責任,操作工負次要責任。
6、因聯軸節對接不良造成電動機斷軸、軸承損壞等事故,機修人員負主要責任。
7、因電動機回路開關、線路故障造成電動機燒壞事故,電氣維保人員負完全責任。
第三十條 ?分體式備用電動機由各分廠、車間負責管理,建立備機。要求定期(三個月)進行絕緣監測,做好記錄,確保備用電動機的完好。
第七章 ?電動機報廢管理
第三十一條 經設備處、環保技術處、維保處共同鑒定,確定電動機達到報廢標準的,由使用單位填寫設備報廢單,經各級領導簽批,由維保處協調處理。
1、屬淘汰型、高能耗系列的電動機將不再修理;
2、存在不可修復硬性損傷的電動機不再修理,如轉子軸斷或彎曲,定子殼體破裂、地腳斷裂,鐵芯變形等;
3、修復的電動機空載電流達到和超過額定電流的40%時,該電動機預報廢,再次燒損時將不再修理,進行報廢處理,使用單位同時做好該電動機的記錄工作。
4、修復價值等同或高于采購價值的電動機(特殊電動機除外)。
第三十二條 ?需報廢的電動機必須由環保技術處、設備處、維保處等處室的專業人員鑒定后,按照公司設備報廢辦法及程序進行報廢。
第三十三條 ?報廢的電動機需送維保處,必須保證零部件齊全。維保處負責登記、建帳處理。
**本制度自發放之日起執行,解釋與修改權由設備處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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