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單一職責原則
1.1 我是“牛”類,我可以擔任多職嗎
單一職責原則的英文名稱是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簡稱是SRP。這個設計原則備受爭議,只要你想和別人爭執、慪氣或者是吵架,這個原則是屢試不爽的。如果你是老大,看到一個接口或類是這樣或那樣設計的,你就問一句:“你設計的類符合SRP原則嗎?”保準對方立馬“萎縮”掉,而且還一臉崇拜地看著你,心想:“老大確實英明”。這個原則存在爭議之處在哪里呢?就是對職責的定義,什么是類的職責,以及怎么劃分類的職責。我們先舉個例子來說明什么是單一職責原則。
只要做過項目,肯定要接觸到用戶、機構、角色管理這些模塊,基本上使用的都是RBAC模型(Role-Based Access Control,基于角色的訪問控制,通過分配和取消角色來完成用戶權限的授予和取消,使動作主體(用戶)與資源的行為(權限)分離),確實是一個很好的解決辦法。我們這里要講的是用戶管理、修改用戶的信息、增加機構(一個人屬于多個機構)、增加角色等,用戶有這么多的信息和行為要維護,我們就把這些寫到一個接口中,都是用戶管理類嘛,我們先來看它的類圖,如圖1-1所示。

圖1-1 用戶信息維護類圖
太Easy的類圖了,我相信,即使是一個初級的程序員也可以看出這個接口設計得有問題,用戶的屬性和用戶的行為沒有分開,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這個接口確實設計得一團糟,應該把用戶的信息抽取成一個BO(Business Object,業務對象),把行為抽取成一個Biz(Business Logic,業務邏輯),按照這個思路對類圖進行修正,如圖1-2所示。

圖1-2 職責劃分后的類圖
重新拆封成兩個接口,IUserBO負責用戶的屬性,簡單地說,IUserBO的職責就是收集和反饋用戶的屬性信息;IUserBiz負責用戶的行為,完成用戶信息的維護和變更。各位可能要說了,這個與我實際工作中用到的User類還是有差別的呀!別著急,我們先來看一看分拆成兩個接口怎么使用。OK,我們現在是面向接口編程,所以產生了這個UserInfo對象之后,當然可以把它當IUserBO接口使用。也可以當IUserBiz接口使用,這要看你在什么地方使用了。要獲得用戶信息,就當是IUserBO的實現類;要是希望維護用戶的信息,就把它當作IUserBiz的實現類就成了,如代碼清單1-1所示。
代碼清單1-1 分清職責后的代碼示例
......
IUserInfo?userInfo?=?new?UserInfo();
//我要賦值了,我就認為它是一個純粹的BO
IUserBO?userBO?=?(IUserBO)userInfo;
userBO.setPassword("abc");
//我要執行動作了,我就認為是一個業務邏輯類
IUserBiz?userBiz?=?(IUserBiz)userInfo;
userBiz.deleteUser();
......
確實可以如此,問題也解決了,但是我們來分析一下剛才的動作,為什么要把一個接口拆分成兩個呢?其實,在實際的使用中,我們更傾向于使用兩個不同的類或接口:一個是IUserBO,一個是IUserBiz,類圖如圖1-3所示。

圖1-3 項目中經常采用的SRP類圖
以上我們把一個接口拆分成兩個接口的動作,就是依賴了單一職責原則,那什么是單一職責原則呢?單一職責原則的定義是:應該有且僅有一個原因引起類的變更。
- 前言
- 第一部分 大旗不揮,誰敢沖鋒——6大設計原則全新解讀
- 第1章 單一職責原則
- 1.2 絕殺技,打破你的傳統思維
- 1.3 我單純,所以我快樂
- 1.4 最佳實踐
- 第2章 里氏替換原則
- 2.2 糾紛不斷,規則壓制
- 2.3 最佳實踐
- 第3章 依賴倒置原則
- 3.2 言而無信,你太需要契約
- 3.3 依賴的三種寫法
- 3.4 最佳實踐
- 第4章 接口隔離原則
- 4.2 美女何其多,觀點各不同
- 4.3 保證接口的純潔性
- 4.4 最佳實踐
- 第5章 迪米特法則
- 5.2 我的知識你知道得越少越好
- 5.3 最佳實踐
- 第6章 開閉原則
- 6.2 開閉原則的廬山真面目
- 6.3 為什么要采用開閉原則
- 6.4 如何使用開閉原則
- 6.5 最佳實踐
- 第二部分 真刀實槍 ——23種設計模式完美演繹
- 第7章 單例模式
- 7.2 單例模式的定義
- 7.3 單例模式的應用
- 7.4 單例模式的擴展
- 7.5 最佳實踐
- 第8章 工廠方法模式
- 8.2 工廠方法模式的定義
- 8.3 工廠方法模式的應用
- 8.4 工廠方法模式的擴展
- 8.5 最佳實踐
- 第9章 抽象工廠模式
- 9.2 抽象工廠模式的定義
- 9.3 抽象工廠模式的應用
- 9.4 最佳實踐
- 第10章 模板方法模式
- 10.2 模板方法模式的定義
- 10.3 模板方法模式的應用
- 10.4 模板方法模式的擴展
- 10.5 最佳實踐
- 第11章 建造者模式
- 11.2 建造者模式的定義
- 11.3 建造者模式的應用
- 11.4 建造者模式的擴展
- 11.5 最佳實踐
- 第12章 代理模式
- 12.2 代理模式的定義
- 12.3 代理模式的應用
- 12.4 代理模式的擴展
- 12.5 最佳實踐
- 第13章 原型模式
- 13.2 原型模式的定義
- 13.3 原型模式的應用
- 13.4 原型模式的注意事項
- 13.5 最佳實踐
- 第14章 中介者模式
- 14.2 中介者模式的定義
- 14.3 中介者模式的應用
- 14.4 中介者模式的實際應用
- 14.5 最佳實踐
- 第15章 命令模式
- 15.2 命令模式的定義
- 15.3 命令模式的應用
- 15.4 命令模式的擴展
- 15.5 最佳實踐
- 第16章 責任鏈模式
- 16.2 責任鏈模式的定義
- 16.3 責任鏈模式的應用
- 16.4 最佳實踐
- 第17章 裝飾模式
- 17.2 裝飾模式的定義
- 17.3 裝飾模式應用
- 17.4 最佳實踐
- 第18章 策略模式
- 18.2 策略模式的定義
- 18.3 策略模式的應用
- 18.4 策略模式的擴展
- 18.5 最佳實踐
- 第19章 適配器模式
- 19.2 適配器模式的定義
- 19.3 適配器模式的應用
- 19.4 適配器模式的擴展
- 19.5 最佳實踐
- 第20章 迭代器模式
- 20.2 迭代器模式的定義
- 20.3 迭代器模式的應用
- 20.4 最佳實踐
- 第21章 組合模式
- 21.2 組合模式的定義
- 21.3 組合模式的應用
- 21.4 組合模式的擴展
- 21.5 最佳實踐
- 第22章 觀察者模式
- 22.2 觀察者模式的定義
- 22.3 觀察者模式的應用
- 22.4 觀察者模式的擴展
- 22.5 最佳實踐
- 第23章 門面模式
- 23.2 門面模式的定義
- 23.3 門面模式的應用
- 23.4 門面模式的注意事項
- 23.5 最佳實踐
- 第24章 備忘錄模式
- 24.2 備忘錄模式的定義
- 24.3 備忘錄模式的應用
- 24.4 備忘錄模式的擴展
- 24.5 最佳實踐
- 第25章 訪問者模式
- 25.2 訪問者模式的定義
- 25.3 訪問者模式的應用
- 25.4 訪問者模式的擴展
- 25.5 最佳實踐
- 第26章 狀態模式
- 26.2 狀態模式的定義
- 26.3 狀態模式的應用
- 第27章 解釋器模式
- 27.2 解釋器模式的定義
- 27.3 解釋器模式的應用
- 27.4 最佳實踐
- 第28章 享元模式
- 28.2 享元模式的定義
- 28.3 享元模式的應用
- 28.4 享元模式的擴展
- 28.5 最佳實踐
- 第29章 橋梁模式
- 29.2 橋梁模式的定義
- 29.3 橋梁模式的應用
- 29.4 最佳實踐
- 第三部分 誰的地盤誰做主 ——設計模式PK
- 第30章 創建類模式大PK
- 30.1 工廠方法模式VS建造者模式
- 30.2 抽象工廠模式VS建造者模式
- 第31章 結構類模式大PK
- 31.1 代理模式VS裝飾模式
- 31.2 裝飾模式VS適配器模式
- 第32章 行為類模式大PK
- 32.1 命令模式VS策略模式
- 32.2 策略模式VS狀態模式
- 32.3 觀察者模式VS責任鏈模式
- 第33章 跨戰區PK
- 33.1 策略模式VS橋梁模式
- 33.2 門面模式VS中介者模式
- 33.3 包裝模式群PK
- 第四部分 完美世界 ——設計模式混編
- 第34章 命令模式+責任鏈模式
- 34.2 混編小結
- 第35章 工廠方法模式+策略模式
- 35.2 混編小結
- 第36章 觀察者模式+中介者模式
- 36.2 混編小結
- 第五部分 擴展篇
- 第37章 MVC框架
- 37.2 最佳實踐
- 第38章 新模式
- 38.1 規格模式
- 38.2 對象池模式
- 38.3 雇工模式
- 38.4 黑板模式
- 38.5 空對象模式
- 附錄 23種設計模式彩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