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原型模式的注意事項
原型模式雖然很簡單,但是在Java中使用原型模式也就是clone方法還是有一些注意事項的,我們通過幾個例子逐個解說。
13.4.1 構造函數不會被執行
一個實現了Cloneable并重寫了clone方法的類A,有一個無參構造或有參構造B,通過new關鍵字產生了一個對象S,再然后通過S.clone()方式產生了一個新的對象T,那么在對象拷貝時構造函數B是不會被執行的。我們來寫一小段程序來說明這個問題,如代碼清單13-8所示。
代碼清單13-8 簡單的可拷貝對象
public?class?Thing?implements?Cloneable{
?????public?Thing(){
?????????????System.out.println("構造函數被執行了...");
?????}
?????@Override
?????public?Thing?clone(){
?????????????Thing?thing=null;
?????????????try?{
????????????????????thing?=?(Thing)super.clone();
?????????????}?catch?(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e)?{
????????????????????e.printStackTrace();
?????????????}
?????????????return?thing;
?????}
}
然后我們再來寫一個Client類,進行對象的拷貝,如代碼清單13-9所示。
代碼清單13-9 簡單的場景類
public?class?Client?{
?????public?static?void?main(String[]?args)?{
?????????????//產生一個對象
?????????????Thing?thing?=?new?Thing();
?????????????//拷貝一個對象
?????????????Thing?cloneThing?=?thing.clone();
?????}
}
運行結果如下所示:
構造函數被執行了...
對象拷貝時構造函數確實沒有被執行,這點從原理來講也是可以講得通的,Object類的clone方法的原理是從內存中(具體地說就是堆內存)以二進制流的方式進行拷貝,重新分配一個內存塊,那構造函數沒有被執行也是非常正常的了。
13.4.2 淺拷貝和深拷貝
在解釋什么是淺拷貝和什么是深拷貝之前,我們先來看個例子,如代碼清單13-10所示。
代碼清單13-10 淺拷貝
public?class?Thing?implements?Cloneable{
?????//定義一個私有變量
?????private?ArrayList<String>?arrayList?=?new?ArrayList<String>();
?????@Override
?????public?Thing?clone(){
?????????????Thing?thing=null;
?????????????try?{
????????????????????thing?=?(Thing)super.clone();
?????????????}?catch?(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e)?{
????????????????????e.printStackTrace();
?????????????}
?????????????return?thing;
?????}
?????//設置HashMap的值
?????public?void?setValue(String?value){
?????????????this.arrayList.add(value);
?????}
?????//取得arrayList的值
?????public?ArrayList<String>?getValue(){
?????????????return?this.arrayList;
?????}
}
在Thing類中增加一個私有變量arrayLis,類型為ArrayList,然后通過setValue和getValue分別進行設置和取值,我們來看場景類是如何拷貝的,如代碼清單13-11所示。
代碼清單13-11 淺拷貝測試
public?class?Client?{
?????public?static?void?main(String[]?args)?{
?????????????//產生一個對象
?????????????Thing?thing?=?new?Thing();
?????????????//設置一個值
?????????????thing.setValue("張三");
?????????????//拷貝一個對象
?????????????Thing?cloneThing?=?thing.clone();
?????????????cloneThing.setValue("李四");
?????????????System.out.println(thing.getValue());
?????}
}
猜想一下運行結果應該是什么?是僅一個“張三”嗎?運行結果如下所示:
[張三,李四]
怎么會這樣呢?怎么會有李四呢?是因為Java做了一個偷懶的拷貝動作,Object類提供的方法clone只是拷貝本對象,其對象內部的數組、引用對象等都不拷貝,還是指向原生對象的內部元素地址,這種拷貝就叫做淺拷貝。確實是非常淺,兩個對象共享了一個私有變量,你改我改大家都能改,是一種非常不安全的方式,在實際項目中使用還是比較少的(當然,這也是一種“危機”環境的一種救命方式)。你可能會比較奇怪,為什么在Mail那個類中就可以使用String類型,而不會產生由淺拷貝帶來的問題呢?內部的數組和引用對象才不拷貝,其他的原始類型比如int、long、char等都會被拷貝,但是對于String類型,Java就希望你把它認為是基本類型,它是沒有clone方法的,處理機制也比較特殊,通過字符串池(stringpool)在需要的時候才在內存中創建新的字符串,讀者在使用的時候就把String當做基本類使用即可。
注意 使用原型模式時,引用的成員變量必須滿足兩個條件才不會被拷貝:一是類的成員變量,而不是方法內變量;二是必須是一個可變的引用對象,而不是一個原始類型或不可變對象。
淺拷貝是有風險的,那怎么才能深入地拷貝呢?我們修改一下程序就可以深拷貝,如代碼清單13-12所示。
代碼清單13-12 深拷貝
public?class?Thing?implements?Cloneable{
?????//定義一個私有變量
?????private?ArrayList<String>?arrayList?=?new?ArrayList<String>();
?????@Override
?????public?Thing?clone(){
?????????????Thing?thing=null;
?????????????try?{
????????????????????thing?=?(Thing)super.clone();
????????????????????thing.arrayList?=?(ArrayList<String>)this.arrayList.clone();
?????????????}?catch?(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e)?{
????????????????????e.printStackTrace();
?????????????}
?????????????return?thing;
?????}
}
僅僅增加了粗體部分,對私有的類變量進行獨立的拷貝。Client類沒有任何改變,運行結果如下所示:
[張三]
該方法就實現了完全的拷貝,兩個對象之間沒有任何的瓜葛了,你修改你的,我修改我的,不相互影響,這種拷貝就叫做深拷貝。深拷貝還有一種實現方式就是通過自己寫二進制流來操作對象,然后實現對象的深拷貝,這個大家有時間自己實現一下。
注意 深拷貝和淺拷貝建議不要混合使用,特別是在涉及類的繼承時,父類有多個引用的情況就非常復雜,建議的方案是深拷貝和淺拷貝分開實現。
13.4.3 clone與final兩個冤家
對象的clone與對象內的final關鍵字是有沖突的,我們舉例來說明這個問題,如代碼清單13-13所示。
代碼清單13-13 增加final關鍵字的拷貝
public?class?Thing?implements?Cloneable{
?????//定義一個私有變量
?????private?final?ArrayList<String>?arrayList?=?new?ArrayList<String>();
?????@Override
?????public?Thing?clone(){
?????????????Thing?thing=null;
?????????????try?{
????????????????????thing?=?(Thing)super.clone();???????
????????????????????this.arrayList?=?(ArrayList<String>)this.arrayList.clone();
?????????????}?catch?(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e)?{
????????????????????e.printStackTrace();
?????????????}
?????????????return?thing;
?????}
}
粗體部分僅僅增加了一個final關鍵字,然后編譯器就報斜體部分錯誤,正常呀,final類型你還想重賦值呀!你要實現深拷貝的夢想在final關鍵字的威脅下破滅了,路總是有的,我們來想想怎么修改這個方法:刪除掉final關鍵字,這是最便捷、安全、快速的方式。你要使用clone方法,在類的成員變量上就不要增加final關鍵字。
注意 要使用clone方法,類的成員變量上不要增加final關鍵字。
- 前言
- 第一部分 大旗不揮,誰敢沖鋒——6大設計原則全新解讀
- 第1章 單一職責原則
- 1.2 絕殺技,打破你的傳統思維
- 1.3 我單純,所以我快樂
- 1.4 最佳實踐
- 第2章 里氏替換原則
- 2.2 糾紛不斷,規則壓制
- 2.3 最佳實踐
- 第3章 依賴倒置原則
- 3.2 言而無信,你太需要契約
- 3.3 依賴的三種寫法
- 3.4 最佳實踐
- 第4章 接口隔離原則
- 4.2 美女何其多,觀點各不同
- 4.3 保證接口的純潔性
- 4.4 最佳實踐
- 第5章 迪米特法則
- 5.2 我的知識你知道得越少越好
- 5.3 最佳實踐
- 第6章 開閉原則
- 6.2 開閉原則的廬山真面目
- 6.3 為什么要采用開閉原則
- 6.4 如何使用開閉原則
- 6.5 最佳實踐
- 第二部分 真刀實槍 ——23種設計模式完美演繹
- 第7章 單例模式
- 7.2 單例模式的定義
- 7.3 單例模式的應用
- 7.4 單例模式的擴展
- 7.5 最佳實踐
- 第8章 工廠方法模式
- 8.2 工廠方法模式的定義
- 8.3 工廠方法模式的應用
- 8.4 工廠方法模式的擴展
- 8.5 最佳實踐
- 第9章 抽象工廠模式
- 9.2 抽象工廠模式的定義
- 9.3 抽象工廠模式的應用
- 9.4 最佳實踐
- 第10章 模板方法模式
- 10.2 模板方法模式的定義
- 10.3 模板方法模式的應用
- 10.4 模板方法模式的擴展
- 10.5 最佳實踐
- 第11章 建造者模式
- 11.2 建造者模式的定義
- 11.3 建造者模式的應用
- 11.4 建造者模式的擴展
- 11.5 最佳實踐
- 第12章 代理模式
- 12.2 代理模式的定義
- 12.3 代理模式的應用
- 12.4 代理模式的擴展
- 12.5 最佳實踐
- 第13章 原型模式
- 13.2 原型模式的定義
- 13.3 原型模式的應用
- 13.4 原型模式的注意事項
- 13.5 最佳實踐
- 第14章 中介者模式
- 14.2 中介者模式的定義
- 14.3 中介者模式的應用
- 14.4 中介者模式的實際應用
- 14.5 最佳實踐
- 第15章 命令模式
- 15.2 命令模式的定義
- 15.3 命令模式的應用
- 15.4 命令模式的擴展
- 15.5 最佳實踐
- 第16章 責任鏈模式
- 16.2 責任鏈模式的定義
- 16.3 責任鏈模式的應用
- 16.4 最佳實踐
- 第17章 裝飾模式
- 17.2 裝飾模式的定義
- 17.3 裝飾模式應用
- 17.4 最佳實踐
- 第18章 策略模式
- 18.2 策略模式的定義
- 18.3 策略模式的應用
- 18.4 策略模式的擴展
- 18.5 最佳實踐
- 第19章 適配器模式
- 19.2 適配器模式的定義
- 19.3 適配器模式的應用
- 19.4 適配器模式的擴展
- 19.5 最佳實踐
- 第20章 迭代器模式
- 20.2 迭代器模式的定義
- 20.3 迭代器模式的應用
- 20.4 最佳實踐
- 第21章 組合模式
- 21.2 組合模式的定義
- 21.3 組合模式的應用
- 21.4 組合模式的擴展
- 21.5 最佳實踐
- 第22章 觀察者模式
- 22.2 觀察者模式的定義
- 22.3 觀察者模式的應用
- 22.4 觀察者模式的擴展
- 22.5 最佳實踐
- 第23章 門面模式
- 23.2 門面模式的定義
- 23.3 門面模式的應用
- 23.4 門面模式的注意事項
- 23.5 最佳實踐
- 第24章 備忘錄模式
- 24.2 備忘錄模式的定義
- 24.3 備忘錄模式的應用
- 24.4 備忘錄模式的擴展
- 24.5 最佳實踐
- 第25章 訪問者模式
- 25.2 訪問者模式的定義
- 25.3 訪問者模式的應用
- 25.4 訪問者模式的擴展
- 25.5 最佳實踐
- 第26章 狀態模式
- 26.2 狀態模式的定義
- 26.3 狀態模式的應用
- 第27章 解釋器模式
- 27.2 解釋器模式的定義
- 27.3 解釋器模式的應用
- 27.4 最佳實踐
- 第28章 享元模式
- 28.2 享元模式的定義
- 28.3 享元模式的應用
- 28.4 享元模式的擴展
- 28.5 最佳實踐
- 第29章 橋梁模式
- 29.2 橋梁模式的定義
- 29.3 橋梁模式的應用
- 29.4 最佳實踐
- 第三部分 誰的地盤誰做主 ——設計模式PK
- 第30章 創建類模式大PK
- 30.1 工廠方法模式VS建造者模式
- 30.2 抽象工廠模式VS建造者模式
- 第31章 結構類模式大PK
- 31.1 代理模式VS裝飾模式
- 31.2 裝飾模式VS適配器模式
- 第32章 行為類模式大PK
- 32.1 命令模式VS策略模式
- 32.2 策略模式VS狀態模式
- 32.3 觀察者模式VS責任鏈模式
- 第33章 跨戰區PK
- 33.1 策略模式VS橋梁模式
- 33.2 門面模式VS中介者模式
- 33.3 包裝模式群PK
- 第四部分 完美世界 ——設計模式混編
- 第34章 命令模式+責任鏈模式
- 34.2 混編小結
- 第35章 工廠方法模式+策略模式
- 35.2 混編小結
- 第36章 觀察者模式+中介者模式
- 36.2 混編小結
- 第五部分 擴展篇
- 第37章 MVC框架
- 37.2 最佳實踐
- 第38章 新模式
- 38.1 規格模式
- 38.2 對象池模式
- 38.3 雇工模式
- 38.4 黑板模式
- 38.5 空對象模式
- 附錄 23種設計模式彩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