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 id="bdb3f"></ruby>

    <p id="bdb3f"><cite id="bdb3f"></cite></p>

      <p id="bdb3f"><cite id="bdb3f"><th id="bdb3f"></th></cite></p><p id="bdb3f"></p>
        <p id="bdb3f"><cite id="bdb3f"></cite></p>

          <pre id="bdb3f"></pre>
          <pre id="bdb3f"><del id="bdb3f"><thead id="bdb3f"></thead></del></pre>

          <ruby id="bdb3f"><mark id="bdb3f"></mark></ruby><ruby id="bdb3f"></ruby>
          <pre id="bdb3f"><pre id="bdb3f"><mark id="bdb3f"></mark></pre></pre><output id="bdb3f"></output><p id="bdb3f"></p><p id="bdb3f"></p>

          <pre id="bdb3f"><del id="bdb3f"><progress id="bdb3f"></progress></del></pre>

                <ruby id="bdb3f"></ruby>

                合規國際互聯網加速 OSASE為企業客戶提供高速穩定SD-WAN國際加速解決方案。 廣告
                初步審查中,對權利要求書是否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以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審查。涉及**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審查,參照本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2節](2-2-3.2%E6%9D%83%E5%88%A9%E8%A6%81%E6%B1%82%E4%B9%A6%E5%BA%94%E5%BD%93%E6%BB%A1%E8%B6%B3%E7%9A%84%E8%A6%81%E6%B1%82.md)的規定。 權利要求書的審查包括下述內容: (1)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2) 權利要求書應當記載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 (3) 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除必須用其他方式表達的以外,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應寫明要求保護的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主題名稱和實用新型主題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征,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 ” 或者類似的用語,寫明實用新型區別于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征。 (4)從屬權利要求應當用附加技術特征,對引用的權利要求作進一步的限定,其撰寫應當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引用部分寫明引用的權利要求的編號及與獨立權利要求一致的主題名稱,限定部分寫明實用新型附加的技術特征。 (5)一項實用新型應當只有一個獨立權利要求,并應寫在同一項實用新型的從屬權利要求之前。 (6)在權利要求中作出記載但未記載在說明書中的內容應當補入說明書中。 (7)權利要求中不得包含不產生技術效果的特征。 (8)權利要求中一般不得含有用圖形表達的技術特征。 (9)權利要求中應當盡量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來限定實用新型,特征部分不得單純描述實用新型功能,只有在某一技術特征無法用結構特征來限定,或者技術特征用結構特征限定不如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來限定更為恰當,而且該功能或者效果在說明書中有充分說明時,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來限定實用新型才可能是允許的。 (10)權利要求中不得使用技術概念模糊或含義不確定的用語。 (11)權利要求中不得使用與技術方案的內容無關的詞句,例如“請求保護該專利的生產、銷售權” 等,也不得使用商業性宣傳用語及貶低他人或者他人產品的詞句。 此外,權利要求書還應當符合下列形式要求: (1) 每一項權利要求僅允許在權利要求的結尾處使用句號;一項權利要求可以用一個自然段表述,也可以在一個自然段中分行或者分小段表述,分行和分小段處只可用分號或逗號,必要時可在分行或小段前給出其排序的序號。 (2)權利要求書不得加標題。 (3)權利要求書中有幾項權利要求的,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4)權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學式或者數學式,但不得有插圖,通常也不得有表格。除絕對必要外,不得使用“如說明書……部分所述” 或者“如圖……所示” 的用語。 (5)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可以引用說明書附圖中相應的標記,以幫助理解權利要求所記載的技術方案。但是,這些標記應當用括號括起來,并放在相應的技術特征后面,權利要求中使用的附圖標記,應當與說明書附圖標記一致。 (6)從屬權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權利要求。引用兩項以上權利要求的多項從屬權利要求只能以擇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權利要求,并不得作為被另一項多項從屬權利要求引用的基礎,即在后的多項從屬權利要求不得引用在前的多項從屬權利要求。 (7) 權利要求書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寫頁碼。 >[success] \*\*法26.4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info] **細則19** 權利要求書應當記載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 > 權利要求書有幾項權利要求的,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 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科技術語應當與說明書中使用的科技術語一致,可以有化學式或者數學式,但是不得有插圖。除絕對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說明書……部分所述” 或者“如圖……所示” 的用語。 > 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可以引用說明書附圖中相應的標記,該標記應當放在相應的技術特征后并置于括號內,便于理解權利要求。附圖標記不得解釋為對權利要求的限制。 >[info] **細則21**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撰寫: > (一) 前序部分:寫明要求保護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主題名稱和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主題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征; > (二) 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 或者類似的用語,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區別于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征。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寫明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范圍。 >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性質不適于用前款方式表達的,獨立權利要求可以用其他方式撰寫。 > 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應當只有一個獨立權利要求,并寫在同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從屬權利要求之前。
                  <ruby id="bdb3f"></ruby>

                  <p id="bdb3f"><cite id="bdb3f"></cite></p>

                    <p id="bdb3f"><cite id="bdb3f"><th id="bdb3f"></th></cite></p><p id="bdb3f"></p>
                      <p id="bdb3f"><cite id="bdb3f"></cite></p>

                        <pre id="bdb3f"></pre>
                        <pre id="bdb3f"><del id="bdb3f"><thead id="bdb3f"></thead></del></pre>

                        <ruby id="bdb3f"><mark id="bdb3f"></mark></ruby><ruby id="bdb3f"></ruby>
                        <pre id="bdb3f"><pre id="bdb3f"><mark id="bdb3f"></mark></pre></pre><output id="bdb3f"></output><p id="bdb3f"></p><p id="bdb3f"></p>

                        <pre id="bdb3f"><del id="bdb3f"><progress id="bdb3f"></progress></del></pre>

                              <ruby id="bdb3f"></ruby>

                              哎呀哎呀视频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