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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14: 創始人的潘多拉魔盒](http://maker4ever.com/2015/03/ch14-2/ "Ch14:創始人的潘多拉魔盒") **歡迎關注我們的微信公眾號:makerlog** 14 The founder’s paradox 一同開創貝寶(paypal)的6個人里,4個人都曾在高中階段造過炸彈。5個人當年只有23歲,或者更小。4個人出生在美國以外的地方。3個逃離自共產主義國家:Yu Pan來自中國,Luke Nosek來自波蘭,Max Levchin來自蘇聯。值得注意的是,造炸彈并不是那些國家的孩子們在那個時期容易做到的事情(注:比如YC招人,很看重的一條就是你的團隊里有沒有hacker,你有沒有做過有趣的事情或者其他人不容易做到的事情,了解這些,再看硅谷的投資邏輯就很容易理解,說白了他們還是經驗主義制勝)。 我們這六個人都曾被認作古怪(eccentric)的人。我跟Luke的第一次對話就是討論他剛剛注冊了“人體冷凍法”(cryonics),死之前冷凍,然后等待醫學恢復。Max聲稱自己沒有國家,并且為之自豪(無國主義者):在前蘇聯解體以后,他的家庭被置于外交中間地帶(diplomatic limbo),然后他們就逃到了美國來。Russ Simmons成長自一個住在拖車中(trailer park)的家庭里,后來在伊利諾伊學習數學和科學。只有Ken Howery滿足一個美國小孩的生活狀態:他是貝寶唯一的鷹級童子軍(eagle scout)。但是Kenny的同輩們認為Kenny加入我們這事兒實在太瘋狂,因為他只能拿到一家銀行給他的收入的三分之一。所以,他也不是那么的“正常”。 January 1999\. Probably first PayPal company picture ever taken — the six founding members, from left to right: Kenny Howery (Peter’s assistant, CFO, and general bon vivant), me (Co-founder & CTO), Yu Pan (Senior Software Engineer), Russ Simmons (another one), Luke Nosek (VP of Marketing/Strategy/BizDev), Peter Thiel (Co-founder & CEO). We are FieldLink, Inc; building security software for handheld devices. We all know this can’t last… 是否所有的創始人都是非平凡(unusual)人呢?或者我們這是去試圖記住和放大他們身上最不平凡的部分呢?更重要的是,哪些特質對于一位創始人而言是重要的?這一章節是關于討論為什么一位與眾不同的領導者而不是可替換的經理,對一個公司既很重要同時又很危險? * * * **差異引擎** 一些人很強大,一些人很弱,一些人很天才,一些人很愚笨,但大部分的人都是處于中間地帶的。(注:作者在此處畫了一個正態分布曲線,橫坐標是不同類型的人,縱坐標是出現頻率。) 既然如此多的創始人看起來是有著一些極端特質的(extreme traits)。你應該能猜到如果一個只畫創始人特質的曲線在其兩端會比普通人的曲線有更多豐富的特質(譯注:簡單講,就是創始人的正態分布曲線相比于普通人的曲線是兩端上移中間下降,換言之,一個有創業者特質的人可能得到的爭議更大,再換言之,如果你過不了“口水”這一關,還是不要想太多的好。。。)。 但這個還是不足以去獲得那些創業者們的最奇特的部分。正常情況下,我們是認為說,曲線兩端的特質是相反的:比如一個正常人是不可能同時富有又貧窮的。但是在創業者身上,這類事情時常發生:創業公司的CEO可能沒什么現金,但是一個紙面上的百萬富翁(millionaires on paper)。他們也可能會在郁郁寡歡式的痙攣和非凡魅力之間搖擺。幾乎所有成功的企業家都同時是insiders和outsiders。并且當他們成功之后,他們同時會得到美譽和惡名。當你把這條曲線畫出來的話,恰好是一條上下翻轉的曲線(譯注:前一條曲線是說大部分的人都是平凡人,有很好或很壞的特質的人很少;后一條曲線是說成功的創業者的身上的普通特質很少,他們身上的特質非常的極端,比如:弱/呆/蠢/難以認同/毫無希望者/窮/壞人/聲名狼藉,強/有力/博學/迷人/有希望/富/英雄/美譽)。 這種奇怪的極端的特質結合來自哪里?它們可能是出生就有的(nature),也可能是后天環境養成的(nature)。但或許,創始人并不真的是他們所表現的那樣的極端。比如,他們也有可能是一種策略性的夸大某種特質。或者是周圍的其他人來夸大他們的這些極端特點?所有的這些因素都可能同時發生,一旦出現就會互相加強。這里存在一個閉環鏈,從actually different到develop extreme traits到they exaggerate到others exaggerate最后回到actually different。 舉個例子,理查德 布蘭森(Richard Branson),創辦維珍(Virgin)集團的那位。他算得上是一位天生的企業家:布蘭森從16歲就開始創業,22歲的時候,他創辦了維珍唱片(Virgin Records)。但是他的聲望的其他部分并不是那么的自然,例如,他標志性的獅子頭發型:他并非生而如此。隨著布蘭森養成了他其他方面的極端特質之后(和一個赤裸的名模風帆滑板是否只是個公關噱頭?還是一個男人找點樂子?還是二者皆備?):媒體很熱衷的去推他為:“維珍之王”,“無可爭辯的公關之王”,“品牌之王”,“沙漠與太空之王”。當維珍亞特蘭蒂克航空公司為機上旅客提供貌似布蘭森頭像的冰塊時,他又成了“冰王”。。。 究竟是布蘭森原本只是個普通的商人而在公關團隊的幫助下被媒體們給各種封王?還是他本身就是個品牌大師并且善于操縱媒體記者呢?這很難講,或許他是二者皆備。 另一個例子是Sean Parker(譯注:最早的網上音樂分享軟件的作者,早期facebook的總裁),他的出場就帶著一種注定沒希望的狀態:犯罪。肖恩在高中時期就是一位駭客。但是他爸認為說這個16歲的孩子浪費太多時間在電腦上面了,所以有一天就在他正黑別人電腦的過程中,把他的鍵盤給拿走了。肖恩沒辦法及時退出,然后就被聯邦調查局的人給發現了,沒多久特工就把他抓到了。 Sean Parker 因為Sean還沒造成太大的危害,所以很快就被放了。三年之后,他跟人一起聯合成立了Napster。這款分享軟件在第一年就吸引到了1千萬個用戶,在那個時期是成長最快的企業之一。不久,一些唱片公司就把他告上了法庭,也就在Napster運行到第20個月的時候被強制關閉了。肖恩又一次回到了一個沒希望的(outsider)狀態。 再接著就是Facebook。在04年的時候,Sean遇到了馬克扎克伯格,Sean幫他融到了第一筆錢,也因此成為了公司的創始主席(譯注:這筆天使投資就是來自本書的作者,peter thiel)。因為食用毒品,肖恩在05年的時候不得不退出管理層,他又一次帶上了惡名。自從Justin Timberlake在《社交網絡》中扮演了他的角色,這家伙又一次成了全美最cool的人。盡管Justin在娛樂圈很有名了,但當他去硅谷的時候,很多人還是把他錯認成了Sean Parker。 Justin Timberlake(left one) 這個世界上最有名的人其實也可以叫做“創始人”:不一定要成立公司,很多名人也培養良好的個人品牌也是一個創業過程。例如,Lady Gaga,實際上最有影響力的人之一。但她是一個真實的人嗎?她的真名并不是一個秘密,但幾乎沒人知道也沒人關心。她的穿著是如此的個性,她也是努力讓你相信她天生如此(born this way),她的第二張專輯的名字以及主打歌曲。但是沒有人天生長得像個僵尸一樣:因此說Gaga是個自造的神話。那么什么樣的人會做這樣的事情?顯然,正常人是不會這么做的(certainly nobody normal)。所以,或許,Gaga真的是生來如此。 * * * **國王從何而來?** 極端的創業者形象并不是什么新鮮事兒。經典神話就是這種。俄狄浦斯(Oedipus)就是這樣的一個希望/絕望(insider/outsider)的范例:它還是個嬰兒的時候就被放棄,送去了外地自生自滅,但他又成為了一個聰明的國王,并且解開了史芬克斯(Sphinx)之謎(譯注:埃及金字塔那個獅身人面像)。 Romulus和Remus都是帶有王室血統的一對兄弟,并且剛一出生就被遺棄成了孤兒。當他們發現了他們的家譜以后,他們決定去成立一座城。但是他們不能達成一致究竟該把家譜放在哪。當Remus躍過Romulus所建的城墻之后,Romulus殺了Remus,并聲稱:“So perish every one that shall hereafter leap over my wall.”法律的制定者和法律的破壞者,罪犯和創建了羅馬的國王,Romulus是一個自相矛盾的insider/outsider(注:這個insider,outsider真是不好翻譯)。 Romulus and Remus 正常的人并不像俄狄浦斯或是Romulus那樣。無論這些個體們在生活中是什么樣,他們那些被神化的形象中被人記住的只有極端的部分。但是,為什么這些非凡的人對于古代文化非常的重要? 美名和惡名就像是公共情緒中的血管:人們因為繁榮(prosperity)被表揚(praised),因為厄運(misfortune)被責備(blamed)。原始社會面臨著一個基本問題:如果人們沒有辦法去制止沖突的話,人們會被沖突搞分離。因此,一旦瘟疫,災害,敵人威脅到當地的和平時,找個替罪羊來指責是對當時的社會最有幫助的事情。 誰來做一個有效的替罪羊?像是創始人,替罪羊是極端和非同尋常的形象。一方面,替罪羊是需要弱一些;它沒能力(powerless)去阻止它的犧牲。另一方面,它也能因此通過承擔指責來平息沖突,所以某種意義上講,它也是整個社區里最有力量(most powerful)的一份子。 在行刑(execution)之前,替罪羊通常會被當做神一樣祭拜。它們會穿上華麗的衣服,受特別的款待,緊接著就被挖出了心臟。這也是君主政治(monarchy)的根所在:每一位國王都像是一個世間的神,and every god a murdered king。或許,每一個現代的國王就像是一個試圖延緩行刑期的替罪羊。 * * * **美國皇室** (美國的)名人就像是“美國皇室”。我們甚至會給我們喜歡的那些藝人一些封號:比如Elvis Presley就是搖滾之王(譯注:貓王)。Michael Jackson就是流行之王。Britney Spears就是流行公主。 (這些封號)一直到他們不再是為之。Elvis在70年代自我毀滅,并且“走”的很孤單,死的時候坐在馬桶之上。如今他的那些模仿者們看起來笨拙而草率,一點都不清爽也不酷。Michael Jackson從一開始的受人寵愛的小童星,到后來變得情緒不穩定,甚至有時候讓人厭惡,還有些濫用毒品的嫌疑。這里經歷最坎坷的還算是Britney了。我們“塑造”了她從一無所有到超級巨星。然后,所有的一切都偏離了軌道:剃了光頭,肥胖的形象,高曝光率的法庭事件。她總是有那么一些瘋狂嗎?還是她想得到的更多? 對于這些墮落的明星而言,死亡會帶來“重生”。很多流行的音樂家死于27歲——例如,Janis Joplin,Jimi Hendrix,Jim Morrison,Kurt Cobain,有個著名的詞兒叫做27俱樂部(27 club)說的就是他們。在Amy Winehouse于2011年加入到這個俱樂部之前,她曾唱道:“他們試圖讓我去康復中心,但是我說‘不不不’”或許,康復中心看起來不是那么有吸引力,因為它阻礙了通往不朽的道路。或許,對于一個搖滾歌手而言,英年早逝是成為搖滾之神(rock god)的唯一道路。 我們交替著崇拜和鄙視那些技術創始人就像我們對待那些明星們一樣。霍華德休斯(Howard Hughers)就是20世紀的這樣一位傳奇的科技創始人,從盛名到凄涼(譯注:推薦一部電影,《飛行家》,萊奧納多迪卡普里奧主演的,講的就是休斯(Hughers)的傳奇一生)。他出生在一個富有的家庭,但是他對技術的興趣遠超過奢侈生活。他在11歲的時候就做出了休斯頓(Houston)的第一個無線電發射器。之后的那一年,他做出了第一個摩托車(譯注:鋼鐵俠漫畫的原型就是霍華德休斯,而鋼鐵俠電影又加上了一些elon musk的元素)。在他30歲的時候,他一次主導了9部成功的電影。休斯在航天業的成就是他最出名的地方。他設計飛機,制造飛機,并且親自駕駛。休斯曾經創造了多項飛行的世界紀錄,最快的跨洲飛行,最快的環游世界飛行。 休斯比任何一個人都更加著迷于飛的更高。他樂于提醒人們他不僅僅是個凡人,并不是個神。他的律師曾經有次在法庭上陳述道:“休斯是一個你不能用同樣的標準來描述你和我之類的人(a man to whom you cannot apply the same standards as you can to you and me)”。休斯是花了錢請律師說出的那段話,但是根據紐約時報的記載,這一點大家也都是認可的,無論是法官還是評審團。當休斯在1939年因為他在航空領域的成就被授予國會金章時,他甚至都沒有出席并接受這個,直到數年之后,Truman總統在白宮找到了這枚金章并郵寄給了他。 休斯的悲劇開始于1946年,那時他剛經歷了第三次也是最嚴重的一次飛行事故。如果當時他死了的話,他一定會被世人永遠記住是最偉大的美國人之一。但是他幸存了。他變成了強迫性神經官能癥患者,依賴止痛藥,在他人生的最后30年,遠離了大眾的視線,變得有些孤僻自閉。休斯經常表現的略微瘋狂。但當他的瘋狂舉措進入到了瘋狂人生以后,他成了一個被可憐的對象。 最近,比爾蓋茨的事情向我們展示了一個高度成功的形象也會招致高度集中的攻擊。蓋茨身上就帶著一個典型的創始人的形象:他既是一個笨笨呆呆看起來毫無希望的輟學大學生,也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是策略性的選擇了他那書呆子(geeky)樣的眼鏡,來塑造一個與眾不同的形象?還是在他那不可治愈的呆樣(nerdiness)中,他的書呆子眼鏡選擇了他?這就不得而知了。但是他的統治地位毋容置疑:微軟的視窗操作系統在2000年的時候占有90%以上的市場份額(譯注:講個我看到的數據,東海岸某理工的學生電腦里蘋果系統的比例超過95%,目測)。那一年,Peter Jennings甚至說了這么一句好玩的話:“誰是這個世界上最有影響力的人?比爾克林頓還是比爾蓋茨?我不知道,但這是個好問題。” 美國司法部門并沒有止步于這個玩笑話,而是真刀真槍的開始了一起反壟斷調查。在2000年6月的時候,他們建議把微軟分拆。在此之前的6個月,蓋茨已經從CEO的角色退了下來,但他不得已被迫把大量的時間用在應對訴訟上面,而不是去研發什么新的科技。最終微軟跟美國司法部分達成了一致,避免了分拆。但自此,蓋茨也逐漸遠離了他一手創辦的這家企業。如今,蓋茨的慈善家形象相比于技術領袖,更為人所知。 * * * **王者歸來** 就像法律攻擊對微軟的影響終結了比爾蓋茨的統治地位,史蒂夫喬布斯的回歸也是在向我們展示公司創始人的無可替代的價值。在某些方面,比爾蓋茨和喬布斯是相反的。喬布斯是一個藝術家,更傾向于封閉系統,以及花大量的時間去思考偉大的產品;蓋茨更像是一個商人,保持產品的開放性,并希望能統治世界。這兩者同時是有圈內/圈外(insider/outsiders),并且倆人都把各自的公司推向了其他人都沒辦法達到的高度。 Steve Jobs 作為一個到哪兒都光腳還拒絕洗澡的大學輟學生,喬布斯就是這樣一個放縱自己強烈個性的人。他可能會根據自己的心情或者算計(calculation)而表現得魅力十足或者瘋狂暴躁。 他這種只吃蘋果的怪癖必然會影響得更大更深遠。果然,在1985年他被自己的古怪脾氣報應了:在他和被他引入公司來做成人監護的職業經理人CEO John Sculley大干一場后,蘋果公司的董事會成功地把他踢出了他自己的公司。(譯注:當年喬布斯勸說他加入的時候說,你是想賣一輩子汽水,還是跟我干一番事業?Sculley加入蘋果之前在百事做總裁) 喬布斯回歸蘋果的十二年向我們展示了在商業領域中的重要一環——新價值的創造——是沒有辦法簡化成一個成功方程式的。當他在1997年出任蘋果公司的臨時CEO時,蘋果已經到了破產的邊緣。這一年,邁克爾戴爾(譯注:戴爾公司的創始人)的關于蘋果的一句著名的話是“如果是我會怎么做?我會把蘋果關門,把錢分給股東們”。然而,喬布斯之后便推出了iPod(2001年),iPhone(2007年),iPad(2010年),直到他2011年因為健康問題而退休。緊接著的一年,蘋果就成為世界上最有價值的公司。 蘋果的價值依賴著這位非凡之人的奇點之見(singular vision)。這也暗示了那種可以創造新技術的公司經常會表現的像是一個封建君主制的組織,而非一個現代化的民主式的組織(譯注:這段話是想說,對于一個偉大的企業而言,這種專制或許更有效,但它如果走錯路子,毀滅的速度也是很快的)。一個獨一無二的創始人可以制定權威的結論,帶動強有力的忠心,以及為未來數十年制定計劃。自相矛盾的是,打工人士的官僚主義作風能持續很久,但他們通常帶著較短期的視野去行動。 對于商業而言學到的經驗是,我們需要創業者。如果可能的話,我們應該去容忍那些看起來奇怪或是極端的創業者們;我們需要不平凡的人來帶領公司超越增量主義。 對于創業者而言學到的經驗是,個體的顯赫和吹捧可能需要用惡名或是妖魔化來交換——所以,需要小心甚微。 綜上所述,請不要高估你作為個體的能力。創業者重要,并不是因為只有他們的工作有價值,而是因為偉大的創業者可以帶領整個公司的所有人做出最好的工作。我們說創業者需要個性,這并不意味著就得膜拜Ayn Randian式的拒絕受周圍任何人影響的 “杰出行動派”自由主義者。 (譯注:Ayn是俄裔美國哲學家、小說家。她的哲學和小說里強調個人主義的概念、理性的利己主義(“理性的私利”)、以及徹底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她相信人們必須透過理性選擇他們的價值觀和行動;個人有絕對權利只為他自己的利益而活,無須為他人而犧牲自己的利益、但也不可強迫他人替自己犧牲;沒有任何人有權利透過暴力或詐騙奪取他人的財產、或是透過暴力強加自己的價值觀給他人。她的政治理念可以被形容為小政府主義和自由意志主義。) 從這個角度來說,蘭德也只算得上半個偉大作家:她描述的惡棍倒是真的,而她筆下的英雄反而是杜撰的。根本就沒有高特峽谷存在。人無法完全脫離社會而存在。絕對相信自己并不意味著你就是個強人,而只說明你偏離了事實,誤解了人們的膜拜或者嘲弄。作為一個創始人,唯一的也是最大的危險就是過于堅信個人的幻化而失去了理智。對每一個公司而言,同樣深層次的危險是不再相信神話,而把這種幻滅當作一種智慧。 (—本書結束—) * * * > “?You can’t leave this world to the people you despise. > > — Ayn Rand” 你不能把這個世界,讓給你所鄙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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